季鸣月正想说什么,沉默的常许忽然问:“高公子可知福祸相依?”
高双看向他,挑了下眉:“怎么?”
常许:“若是过人的画艺天赋必定伴随着异于常人的恶劣性情,你会如何选?”
这真是一个刁难的问题,季鸣月都闭上嘴想斟酌一下了。
可是高双却很快回道:“选无可选,何必自扰?”
季鸣月:O.O
她不自觉想起哪位犯罪学家说过,反社会人格的人是天生具有作恶倾向的习常行为者,是原始、野蛮的“返祖”生理特征的自然表现。
“自然表现”?
季鸣月那会儿没懂这个词,现在一看,如果反社会人格真是一种返祖现象,那基因层面的事儿确实无法人为干预、无法去选择,只能顺其自然、顺从天命地由它产生。
而高双这样的变态人格也是如此,就像有些人天生喜欢吃香菜,有些人天生喜欢蛇一般,他就是天生喜欢血腥和血肉,并且存在去实施自己欲望的“念头”。
所以高双是认命的,他也许是经过许久的折磨之后,发现依旧无法摆脱心中的恶念,他便知道这是“天命难违”。
但他也是不认命的,不然也不会去找动物的尸体替代、日日喝酒试图麻痹自己,不眠不休地作画发泄精力、转移注意力。
如此一来,先前的种种古怪之处似乎都得到了解释:
为什么凶手的作案手法熟练,各种情况非常符合连环杀手的特征,但从始至终、甚至在郑婉儿死后并不短暂的三个月里,只出现了一个受害者。
为什么看似很好下手的孙二娘、芙蓉姑娘,任娇娇,明明符合凶手的下手条件,她们却还是安然无恙。
为什么堂堂翰林书画院特诏,不小的宅中只有一个没什么规矩的小厮。
为什么面对那些院中的尸体时,他不作苍白的解释。
关于这点,季鸣月其实偏向于他曾经真的杀害过小动物,所以觉得没必要违心解释。
当然,话说回来,他杀了郑婉儿一事也是板上钉钉的,不管对方是放任他这么做还是被迫的,高双必须为此付出代价,至于是多大的代价,这就不是季鸣月要考虑的事了。
至此,郑婉儿一案落下了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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