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三季度后,按照银行业的传统惯例,会开始安排全体员工陆续休息公休假。
在那个充满朝气与活力的年轻时代,人们心中普遍怀揣着一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对于公休假这样的福利,大家并没有过多地去关注和追求。相比之下,更重要的是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为社会、为他人贡献自己的力量。
那个时候,公休假似乎并不是生活中的必需品,而是一种可有可无的存在。人们更愿意将时间和精力花费在工作上,用自己的努力和汗水去创造更多的价值。
而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当时的公休假政策非常诱人。如果选择不休公休假,那么就可以按照公休假的天数,每天获得三倍的工资补偿。这样的待遇无疑是对勤奋工作的一种肯定和鼓励,让人们觉得放弃休假也是值得的。
于是,在那个年代,许多人都主动放弃了公休假,选择坚守岗位,为了那份额外的收入而努力拼搏。这种现象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并不罕见,反而被视为一种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
如今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上级行下达了明确的文件精神,强调公休假必须强制执行,而且还给出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杜绝银行风险。
这其实是银行在经历了一些惨痛教训后得出的结论。通过强制重要岗位的人员休假,突然中断他们的工作,可以在这个过程中发现一些潜在的问题。这种做法虽然有些强硬,但确实能够起到一定的防范作用。
不过,对于我们基层网点的工作人员来说,特别是网点主任,要安排好公休假就变得有些困难了。毕竟,基层网点的工作相对较为繁忙,人员安排也比较紧凑。而且,每个员工的累计工作年限不同,对应的公休假天数也不一样,这就需要网点主任在安排休假时进行细致的统筹和协调。
根据公休假的具体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就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累计工作年限包括在不同单位的工龄,具体的休假天数如下: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累计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而休假的具体安排,则由单位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来统筹安排。
进入三季度后,我便开始与内勤汪明副主任一同商讨并安排全员的休假事宜。汪副主任工作相当细致,他不仅将全员每人的公休假天数详细地列出一个表格,还将其打印出来,方便我查看。
我仔细审视了这份表格,发现能够休满15天公休假的仅有我和内勤的二级主管陈会计两人。而接下来,能够休10天公休假的人员则包括汪副主任、客户经理胡斌以及内勤对公柜员李会计。至于其他人员,他们的工作年限均未满10年。
对于外勤人员来说,包括我在内,情况相对较好处理。毕竟我们有两名客户经理,可以相互协调和安排工作。然而,内勤人员的调配就有些棘手了。根据支行的规定,公休假是必须要休息的,但支行并不会另外派人来顶班,这就需要各网点自行想办法解决。
我和汪副主任开始仔细研究如何安排内勤人员的休假。陈会计经验丰富,她休假期间的工作交接得格外谨慎,得找个业务能力强又细心的人临时顶上。
汪副主任提议让对公柜员李会计兼顾一部分,再从其他岗位调个熟悉业务的同事帮忙。可这样一来,那个被调走的岗位又会出现空缺。
我们又把目光投向了工作年限未满10年、公休假天数较少的同事,看能不能让他们错峰休假,互相支援。但大家的工作也都不轻松,安排起来困难重重。
就在我们面对这一难题而感到头疼万分、束手无策之际,客户经理胡斌突然站出来表示,他可以在完成自己原本外勤工作的同时,抽空前往内勤部门帮忙处理一些相对简单的业务。这个提议乍一听似乎确实是个不错的办法,虽然这无疑会给他个人增加不少工作量,但却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内勤部门目前所面临的巨大压力。
然而,胡斌经理的这个想法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实际上却存在诸多难以逾越的障碍。要知道,银行内部对于外勤和内勤岗位有着严格的区分,并不是说外勤人员可以随意地转岗到内勤岗位工作。这种情况在手工记账的 90 年代或许还能够行得通,但如今早已时过境迁,制度上是绝对不允许出现这样的操作的。
经过一番深入的探讨和反复的权衡之后,我们发现似乎并没有其他更好的解决方案。无奈之下,最终大家只能达成共识,让内勤的几位同事们相互协调、调剂,合理安排公休假时间。经过众人的共同努力和协商,我们终于初步拟定出了一个相对可行的全体员工休假安排方案。至于这个方案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是否能够顺利推进,那就只能拭目以待了。
终于,在忙碌的工作之余,我成功地安排好了全员的公休假。而此刻,我也即将开启我来到城区后的首次公休假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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