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启王朝启元二十二年秋,凤都的工部书局内,灯火通明,纸墨飘香。数十名身着儒衫的学者围坐案前,或低头翻阅典籍,或提笔批注,或低声讨论,一派潜心治学的景象。苏慕言身着月白锦袍,端坐于主位,手中捧着一卷《凤启律》,眉头微蹙,指尖划过书页上的条文,眼中满是专注。
自凤启王朝建立以来,沿用的法典多为前朝旧律,虽经数次修订,但随着社会发展、经济繁荣,诸多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涌现,旧律已难以适应治国需求。此前,云卿颜在批阅奏折时,发现各地因法律条文模糊、量刑标准不一,导致同类案件判决结果差异巨大,既影响了司法公正,也引发了百姓不满。
“慕言,如今王朝盛世,律法是治国之纲,若律法不明、标准不一,必将动摇民心,影响长治久安。”云卿颜在凤宸宫内对苏慕言说道,语气中带着一丝凝重,“朕决定,由你主持修订法典,完善法律体系,制定一部适应凤启盛世的新律,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秩序。”
苏慕言躬身领命,眼中闪过一丝坚定:“陛下放心,臣定当全力以赴,广纳贤才,博采众长,修订出一部体例完备、条文清晰、量刑公正的新法典,不负陛下信任与百姓期盼!”
领旨后,苏慕言立刻着手筹备法典修订工作。他首先上书云卿颜,请求选拔全国精通律法、学识渊博的学者参与修订,云卿颜准奏,下旨从翰林院、国子监、地方官府中选拔了五十名优秀学者,组成法典修订专班。同时,苏慕言还广泛征集民间意见,通过各州府张贴告示、设立意见箱等方式,收集百姓对现行律法的看法与建议,确保新法典贴合实际、顺应民心。
法典修订工作正式启动后,苏慕言制定了详细的修订计划,将修订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梳理前朝旧律与现行律法,查漏补缺,明确修订方向;第二阶段,起草新法典条文,参考历代律法精华,结合凤启实际情况,制定体例完备、条文清晰的新律;第三阶段,反复审议修改,邀请百官、学者、百姓代表参与讨论,对新法典进行完善,确保其公正性与可行性。
在梳理旧律的过程中,学者们发现,现行律法存在诸多问题:部分条文模糊不清,容易产生歧义;量刑标准不一,同类案件判决结果差异巨大;对新兴的商业活动、海外贸易等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对女子权益、弱势群体的保护不足等。针对这些问题,苏慕言组织学者们展开激烈讨论,明确了“体例完备、条文清晰、量刑公正、贴合实际、保护民生”的修订原则。
起草新法典条文时,苏慕言带领学者们查阅大量历代律法典籍,参考秦律、汉律、唐律等精华,结合凤启的政治、经济、文化特点,制定了新的法典体例。新法典分为《总则》《民律》《刑律》《商律》《行政律》《诉讼律》六篇,涵盖了民事、刑事、商业、行政、诉讼等各个领域,确保了法律体系的完备性。
在条文制定过程中,苏慕言格外注重条文的清晰度与可操作性。他要求学者们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避免晦涩难懂的表述,确保百姓能够理解律法内容;同时,明确各项罪名的定义、构成要件与量刑标准,避免因条文模糊导致司法不公。例如,针对商业活动中出现的欺诈、偷税漏税等行为,新法典专门制定了《商律》,明确了相关罪名的认定与处罚标准,为商业活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规范;针对女子权益保护不足的问题,新法典在《民律》中增加了女子婚姻自主权、财产继承权等相关条文,保障了女子的合法权益。
为了确保量刑公正,苏慕言组织学者们制定了统一的量刑标准,将犯罪分为轻罪、中罪、重罪三级,每级犯罪又分为不同的情节,明确了相应的刑罚种类与量刑幅度。同时,新法典还规定了“自首从轻、立功减免、累犯从重”等量刑原则,确保刑罚的公正性与合理性。
在修订过程中,苏慕言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他多次组织百官、学者召开研讨会,对新法典条文进行审议;邀请百姓代表参与讨论,倾听他们的诉求与建议;还将新法典草案张贴于各州府,公开征求意见。对于收集到的意见与建议,苏慕言组织学者们逐一研究,合理的意见予以采纳,不合理的则耐心解释说明。
有一次,在审议《刑律》中关于“盗窃罪”的条文时,学者们产生了分歧:部分学者认为,盗窃罪应根据盗窃金额定罪量刑;另一部分学者则认为,除了盗窃金额,还应考虑盗窃行为的情节、对受害人的影响等因素。苏慕言见状,组织学者们展开深入讨论,同时参考民间意见,最终决定,盗窃罪的量刑应综合考虑盗窃金额、行为情节、受害人情况等因素,既确保了量刑的公正性,又贴合实际情况。
经过两年的艰苦努力,新法典终于修订完成。这部名为《凤启盛世律》的新法典,体例完备、条文清晰、量刑公正,涵盖了民事、刑事、商业、行政、诉讼等各个领域,共计五百二十条,是一部适应凤启盛世的综合性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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