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科学一点的说法就是,普通人储存记忆和思维活动的是脑子的话,那么僵尸,则是全身上下各处的细胞。”
“你可以把每个细胞,都当成是‘脑子’,把所有的细胞合起来,当成一个‘脑子’也行。”
“细胞存在于身体各处,分散却又紧密相连,是个体,却又是整体,所以僵尸才这么强大,甚至拥有各种不可思议的能力。”
“不是很懂!”叶晓挠了挠头,简直跟听天书一样。
将臣笑着说道:“不懂没关系,我是想说,如果你只是想这个女孩活过来的话,不用去找盘古族人帮她塑造灵魂,直接将她变成僵尸就可以了。”
叶晓啧啧说道:“我就是不想让她变成僵尸,所以才找盘古族人的。”
漫威已经够乱了,再来一个僵尸加入进去,指不定会乱成什么样呢。
售后服务不做好,万一哪个大佬跳出来削他一顿怎么办?
虽说他可以永远不回漫威,但,不舍得啊,漫威的世界还挺精彩的。
“你的状态有些不对!”将臣仔细打量了一下叶晓,突然皱眉说道。
“啊,我知道,有东西在影响我的思维!”叶晓拍了拍脑袋,像是要把影响他思维的东西赶走,“先前我动用了一件神器,那玩意后遗症太大。”
戴上六颗无限宝石俱在的无限手套,那种无所不能的感觉,让叶晓有些沉醉其中。
好在他本来就没有多大的野心,不然能放大他情绪的无限宝石,会让他滋生出不该有的想法。
就跟美队注射过的血清一样,好的越好,坏的越坏!
再心智坚定的人,戴的时间长了,都会被无限宝石影响。
好在单颗无限宝石影响不大,心志坚定的人都可以免疫。
“你自己知道就好。”将臣没有再多说什么,既然叶晓知道,就说明叶晓有解决的办法。
窗外逐渐熄灭的灯光,有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感觉。
“这次要待多久?”
有些事不需要点明,叶晓知道将臣可能已经猜出来自己能穿越世界的事了。
这也正常,将臣活了这么多年,虽然大部分时间都在沉睡,但自从六十年前彻底入世之后,接触过现代知识的他,不可能不对星空产生好奇。
谁小时候还没幻想过,长大了当宇航员,登上太空,近距离接触宇宙的奥秘。
要说将臣没有去过外太空,叶晓是不信的。
女娲都能将自己的肉身放逐,深爱着女娲的将臣,不可能一次都没有去寻找过。
没有正面回答将臣的问题,叶晓仰望着被乌云遮蔽的星空问道:“地球之外还有生命吗?”
“没有了,有的只是虚无!”将臣眼神深邃,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果然!’
验证了心中猜想的叶晓,点了点头:“不会停留多久,等什么时候盘古族的人,制造好空白灵魂之后,我就会离开!”
窗外的风停顿了一下,“轰隆”一声,闪电刺破乌云,照亮了夜空。
雨滴哗啦啦的落下,连一丝征兆都没有,转瞬之间,大雨倾盆而下。
窗外电闪雷鸣,屋里安静无声,叶晓甚至都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
“自从前几天我从盘古族那里拿到宇光盘之后,这几天来,我没感觉到他们的气息。”将臣饮了一口杯中的酒,任由狂风将窗户拍打的沙沙作响。
叶晓若有所思,过了一会儿,他放声大笑:“哈哈哈!既然他们不出来,那我就逼他们出来!”
“命运想要灭世?让祂排队去,我先把世界给灭了!”
“我倒要看看,盘古族的人还坐不坐得住!”
将臣闻言,脸色冷了下来,沉声说道:“你知道,我不可能看着你这么做!”
“你不是渴望一个对手吗?”叶晓神色狂傲,姐夫也不叫了,直呼将臣的大名,“将臣,你拦不住我的!”
“看来你被影响的不轻!”将臣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只是轻轻一握,酒杯便碎裂开来。
他松开了手,被握在手心里的酒杯部分,如同海边的细沙,从他手中流走。
“你不是第一个挑战我的……”
话还没说完,叶晓就打断说道:“我会是最后一个挑战你的!”
“你就这么自信?”将臣抬了抬手指,占据了整面墙的玻璃,连哀嚎的声音都没有发出,尽数破碎。
被窗外的风一吹,不知被卷向了何处。
找到突破口的狂风,一股脑的想往屋里钻。
“滚!”
将臣一声怒喝,呼啸的狂风,像暴露在烈日下的水果一样,蔫了!
身体飘出窗外,暴雨无法近身,将臣勾了勾手指:“来,让我看看你的底气!”
叶晓邪魅一笑,双手拂过头顶,黑色的短发,瞬间变成了过肩的白色长发,脸上也出现了黑色的符文印记,眼睛更是血红一片。
整个人看上去,嗜血又狂暴,和之前笑呵呵的模样截然不同。
“我最擅长的,就是以彼之道还彼之身,用你的力量来打败你,是你最体面的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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