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冤狱
阳谷奇案:朱生蒙冤与真相大白在阳谷县,有一位名叫朱生的年轻人。他生性洒脱,言语诙谐,时常妙语连珠,给周围人带来不少欢乐。然而,命运对他并不眷顾,妻子因病去世,朱生沉浸在丧妻之痛中许久。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朱生的生活愈发孤寂,于是决定找媒婆帮忙,再寻一门亲事。一日,朱生来到媒婆家。刚到门口,便瞥见媒婆邻居家的妻子。那女子容貌秀丽,身姿婀娜,朱生不禁多看了几眼。他半开玩笑地对媒婆说:“刚刚看到你邻居家娘子,生得这般美貌。要是你帮我做媒,能把她介绍给我,那可就太好了。” 媒婆也笑着打趣道:“你若能杀了她丈夫,我就帮你促成这桩美事。” 朱生哈哈一笑,随口应道:“好啊!”一个多月后,邻居外出讨债,却不幸在荒野中遇害。阳谷县令得知消息,立即下令拘押邻居的保长。为了查明真相,县令对保长严刑拷打,可保长实在不知凶手是谁,案件陷入僵局。就在这时,媒婆向县令讲述了朱生和她之间的玩笑话。县令听后,心中顿生疑虑,怀疑朱生就是凶手,随即将朱生逮捕。朱生被带到公堂,面对县令的质问,他百口莫辩,坚决否认自己杀人。县令见朱生不肯招供,又怀疑邻居的妻子与朱生有私情,于是对她施以重刑。各种酷刑轮番上阵,女子不堪折磨,最终屈打成招。县令再次审讯朱生,朱生心想,女子一个弱质女流,都能承受如此酷刑,自己又怎能让她独自背负这莫须有的罪名呢?于是说道:“我身娇体弱,实在受不了这苦刑。之前说的都是假话。如今既然是冤死,又怎能让她背负不贞的骂名?即便鬼神不知,我又于心何忍?我如实招供吧,想要杀了她丈夫再娶她的,都是我一人所为,她并不知情。”县令问道:“你有什么证据?” 朱生回答:“血衣可以作证。” 县令派人到朱生家中搜查,却一无所获。县令大怒,再次对朱生用刑,朱生被折磨得死去活来。朱生无奈,只好说:“我母亲不忍心拿出血衣,让我去死。让我回去亲自取来吧。” 县令派人押着朱生回家。朱生见到母亲,说道:“给我血衣,我是死;不给我,我也是死。反正都是死,晚死不如早死。” 母亲听后,泪如雨下,走进屋里许久,才拿出血衣交给朱生。县令拿到血衣,仔细查验,认定证据确凿,判处朱生斩刑。此后,案件多次复审,朱生始终坚持自己的供词。一年多后,眼看行刑的日子越来越近。这天,县令正在审理囚犯,突然有一人径直走上公堂。此人怒目圆睁,指着县令破口大骂:“你如此昏庸,怎么能治理百姓!” 数十名衙役见状,立刻冲上去,想要制服此人。没想到,此人振臂一挥,衙役们竟纷纷倒地。县令吓得脸色惨白,想要逃跑。那人高声喊道:“我是关帝面前的周将军!昏官要是敢动,我立刻取你性命!” 县令吓得浑身发抖,大气都不敢出。那人接着说:“杀人者是宫标,与朱生何干?” 说完,便倒地不起,气息微弱。过了一会儿,那人苏醒过来,脸色苍白如纸。县令一问,才知道此人就是宫标。在县令的审讯下,宫标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原来,宫标平日里游手好闲,得知邻居外出讨债,心想他腰包里必定装满钱财,便在途中将其杀害。可杀了人后,宫标才发现邻居身上并没有多少钱。后来听说朱生被冤枉定罪,宫标暗自庆幸。这天,他鬼使神差地来到公堂,却浑然不知自己的行为。县令问朱生血衣是怎么来的,朱生也一头雾水。县令叫来朱生的母亲审问,这才得知血衣是她割臂染成的。查验她的左臂,刀痕还清晰可见。县令见状,惊愕不已。事后,县令因这起冤案被上级参劾,免去官职。他被罚赎罪,最终羁留在阳谷,郁郁而死。一年多后,邻居的母亲想为儿媳再找个婆家。儿媳感念朱生的情义,最终嫁给了朱生。异史氏感叹道:“审理案件是为官者的首要职责,积阴德还是灭天理,都在此一举,不可不慎重。急躁残暴,固然违背天理;拖延不决,也会伤害百姓性命。一人打官司,就会耽误几个农民的农时;一个案件定下,就会让十户人家倾家荡产,这难道是小事吗?我曾说,为官者不随意受理诉讼,就是大德。而且,不是重大案件,不必长期羁押;没有疑难问题,何必犹豫不决?即便是乡里的愚民,因山村的豪爽之气,偶尔为了鹅鸭之争,引发矛盾,这不过是借官员的一句话来平息事端,不需要把所有人都拘押起来,只需让双方当事人到场,施以笞杖之刑,就能迅速解决纠纷。这难道不是神明的官员所为吗?“如今,我常见那些审理案件的官员:传票发出后,就像故意忘了一样。负责传唤的差役收受贿赂不够,就不让当事人见到官府的传票;负责行刑的衙役得到的好处不多,就不肯悬挂听审的牌子。他们蒙蔽上司,拖延时间,往往过了很久,当事人还没见到长官的面,就已经被折磨得皮骨皆损。而那些高高在上的官员,却躺在床上悠闲自在,仿佛无事发生。他们哪里知道,在这水深火热的牢狱之中,有无数冤魂伸长脖子,期盼着能得到解救!那些奸民固然可恶,不值得怜惜,但良民被牵连,又怎能承受?况且,无辜被牵连的,往往良民多于奸民,而良民所受的伤害,更是奸民的数倍。为什么呢?因为奸民难以欺压,而良民容易被欺负。皂隶的打骂,胥徒的勒索,都施加在良民身上。“百姓一旦进入公门,就如同踏入水火之中。早一天结案,就能早一天让百姓安心生活。有什么大事,值得官员在堂上像死人一样无动于衷,似乎生怕自己的贪欲得不到满足,故意拖延时间?虽然不是残酷暴虐,但实际上罪责相同。我曾见过一个案件,其中真正重要的,不过三四人,其余都是无辜被牵连的百姓。有的是因为平日的小矛盾结怨,有的是因为拥有财富而获罪。所以,打官司的人用尽全力谋划正案,又用余毒报复小仇,在状纸上随意写上一个名字,就成了难以摆脱的灾祸;让无辜者在公门中遭受万罪,承受切肤之痛。别人跪,他们也跪,像乌鸦一样聚集;别人出,他们也出,如同被猴子拴住。而最终,官员不问,吏役不查,这些无辜者实际上毫无用处,只会倾家荡产,填满蠹役的贪囊;卖儿典妻,发泄小人的私愤。我衷心希望为官者,在接到案件时,稍微审问一下:该驱逐的就驱逐,不该驱逐的就放过。不过是动一动笔的事,就能保全多少身家,培养多少元气。从政者却从不考虑这些,又何必用刑具才能杀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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