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4年4月13日上午,苏清颜与陆时衍在工作室召开紧急会议,围绕现有证据展开深度分析,最终一致判断——前世苏清颜的“意外坠楼”,实为林薇薇、张启明及背后资本方策划的谋杀案。
陆时衍将所有证据按“人物关联”“时间线”“行为动机”三类整理成表格,投影在大屏幕上:
? 人物关联证据:林薇薇与张启明的聊天记录(提及“处理掉苏清颜”“资源补偿”)、江哲的银行流水(每年11月29日匿名转账)、监控画面(林薇薇推搡、张启明动手、江哲望风),三者形成完整的“加害团伙”证据链,证明三人分工明确、协同作案;
? 时间线证据:从2025年8月林薇薇接触张启明,到11月29日坠楼,期间每个关键节点(投放药物、拖延时间、现场动手)均有日记、聊天记录或监控佐证,时间连贯,无断层;
? 行为动机证据:XX资本通过惠民公司低价垄断农产品的合同草稿、苏清颜日记中记录的“资本赚差价”“农户亏损”细节、张启明的手表logo(证明其与XX资本的关联),均指向“阻止苏清颜助农直播、维护资本垄断利益”的核心动机,且动机足以支撑谋杀行为。
“从法律角度看,这些证据已经满足‘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主观上有杀人故意(聊天记录中的‘处理掉’‘没法做’),客观上实施了杀人行为(投放药物削弱身体、现场推搡、最终坠楼),因果关系明确(药物导致苏清颜虚弱,推搡直接导致坠楼)。”陆时衍曾选修过法律课程,对证据链的完整性有着清晰判断,“之前我们以为是‘意外’,是因为缺少林薇薇现场动手的证据,现在这段监控画面补上了关键缺口,‘谋杀’的定性已经无可辩驳。”
苏清颜补充道:“还有一个关键细节——林薇薇在楼梯间躲进杂物间后,张启明才进入现场,说明他们是‘前后脚’到达,事先约定好时间和分工,这不是临时起意的争执,而是提前策划好的谋杀流程。”
会议结束后,陆时衍安排的调查团队传来消息——林薇薇的公关公司名为“悦己公关”,位于高新区创意产业园A座12楼,主要业务是为中小企业做品牌推广,公司规模约10人,林薇薇作为创始人,每天早上9点准时到公司,晚上6点离开,周末偶尔会去公司加班,私生活低调,很少参加社交活动,名下有一套公寓和一辆奔驰车,经济状况良好。
“她的经济状况不对劲。”苏清颜看着调查团队发来的林薇薇资产信息,“悦己公关成立于2026年,也就是我重生后不久,当时她刚从XX新媒体公司辞职,手里不可能有足够的启动资金。结合前世张启明承诺的‘50万元现金+市场总监职位’,她的公司很可能是用张启明给的‘封口费’或‘奖励’创办的,甚至可能还在接受XX资本的隐秘资助。”
为了验证这一猜测,陆时衍让调查团队调取了悦己公关的工商注册信息和银行流水——结果显示,公司的初始注册资本为50万元,出资人为林薇薇个人,资金来源标注为“自有资金”,但注册当天,有一笔50万元的匿名转账进入林薇薇的个人账户,转账来源与江哲每年收到的“封口费”来源一致,均为境外账户。此外,悦己公关每年都会有几笔“咨询费”收入,来源同样是境外账户,金额从10万到20万不等,支付时间多在每年11月前后,与江哲的转账时间高度重合。
“这就确认了,林薇薇至今仍在接受XX资本的资助,她的公司就是张启明为了让她‘安稳生活’、保守秘密而设立的。”陆时衍将银行流水截图发给苏清颜,“现在我们可以确定,她与张启明的联系从未中断,而且很可能知道XX资本的最新动态,包括他们今生是否还在做农产品垄断。”
当天下午,苏清颜与陆时衍决定亲自前往悦己公关附近,观察林薇薇的情况,寻找合适的见面机会。两人开车来到创意产业园,将车停在离A座100米远的停车场,通过车窗观察12楼的办公室——林薇薇的办公室在靠窗的位置,能看到她坐在电脑前处理文件,偶尔会拿起手机打电话,表情严肃。
“直接上去找她,可能会打草惊蛇。”陆时衍看着苏清颜,“不如我们等她下班,在停车场堵她,单独见面谈,这样没有外人在场,她的防备心可能会低一些。”苏清颜点头同意:“见面时,我先不提监控和证据,就说‘想聊聊前世的事’,看她的反应,如果她表现得慌乱,再逐步抛出一些线索,逼她说出真相。”
下午5点50分,林薇薇提着包走出A座大楼,走向停车场的奔驰车。苏清颜深吸一口气,推开车门,径直走向她:“薇薇,好久不见。”
林薇薇听到声音,身体猛地一僵,缓缓转过身,看到苏清颜时,脸色瞬间变得苍白,眼神里充满了震惊和慌乱:“清……清颜?你怎么会在这里?你不是……”她话说到一半,突然停住,显然是想起了前世“坠楼”的事,意识到苏清颜的出现不合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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