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芝刚和沈母从诊所回来,除了在公社上班的大哥大嫂,二哥二嫂和三哥三嫂都闻讯赶来看她,还带着侄子侄女们一起。沈父沈母自五年前最后一个儿子结婚后,便干脆分了家,他们带着小女儿一起生活。一家人虽然不在一起生活了,但感情反而更好了。
也就是三个哥哥今天不在场,不然按他们以往对沈芝的爱护,王小梅还不知道能不能全须全尾的到大队。
沈芝家除了三哥家的小宝才刚刚满三岁,其他侄子侄女都没比她小几岁,从小就最喜欢这个小姑姑,此刻个个义愤填膺,私下偷偷商量要把王小梅大哥家儿子拉出来揍一顿。
一行人围着沈芝嘘寒问暖,叽叽喳喳热闹的不行,最后还是沈母看出她眉眼间的疲惫,出面把人都赶了回去,沈芝才有时间好好休息。
过了饭点,沈父才从大队回来,满脸沉重。沈母问他,他也不说,只是说晚上要召开社员大会,到时候就知道了。
果然没过多久,村里大喇叭突然响起刺耳的电流声,接着传来沈支书的声音:“全体社员注意!晚饭后召开社员大会,各队记工员务必通知到户!”
晚饭后,打谷场上支起煤油灯,全村老少搬着板凳聚集而来。王小梅被安排在中间位置,一左一右坐着妇女主任和民兵连长。她脸色惨白,手指绞着衣角,浑身颤抖。
沈支书敲敲搪瓷缸,会场立刻安静下来。
今天开会,主要是为了查清两件事。他的声音洪亮有力,“一是王小梅推沈芝下河的问题,二是…他突然从兜里掏出那个红色发卡,王小梅与去年知青徐红死亡案的关系。
会场地炸开了锅。王小梅猛地抬头,眼睛瞪得几乎凸出来:那不是我的!是,是吴知青送我的!
安静!民兵连长大喝一声,吓得王小梅一哆嗦。
所有人的目光看向吴用,吴用心里一沉,面上却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王小梅,你怎么能血口喷人?我什么时候送过你发卡?”
“就是上月在知青院子里,我给你送吃的,你送我的!”王小梅着急喊道,“是你,是你说沈芝清高看不起人,要给她个教训,我才把她推下河的,吴用,吴用说他会把沈芝救上来,我就是想给她一个教训,我没想杀人!”
吴用摇头叹息,转向沈支书道:“支书,我一直把王小梅当成妹妹看待,看她可怜,才总是给她送吃的,没想到她为了脱罪竟然这样污蔑我。下午我已经到队里配合调查了,乡亲们也可以证明我是听到呼救和他们一起去河边的,之前根本没有靠近河边。”
王小梅听到吴用的狡辩,终于明白自己被利用了。愤怒之下,指着吴用尖叫道:“我看到过吴用床上藏着徐红的日记本,我亲眼看见的!”
全场哗然。沈支书脸色骤变,厉声喝道:“把吴用带回大队部!王小梅也一起!”
大队部的煤油灯亮到深夜。在分开审讯下,两人口供漏洞百出。
队里派人在吴用床下暗格里找到了徐红的日记本。
吴用在证据面前终于没法再狡辩,承认了他的罪行。原来徐红去年发现了吴用在倒卖粮票,正准备写信举报,却被吴用发觉,他为了脱罪,决定先下手为强,趁徐红独自上山之际灭了口。
三天后县城公审大会
吴用因故意杀人被判死刑,王小梅作为从犯被判十年劳改。
宣判时,吴用面如死灰,王小梅则疯狂地扑向他:“都是你害我!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两人相互撕扯,法警拉开时,两人脸上都是血痕。
看着狗咬狗的两人,沈芝心中一阵快意,害人终害己。
“走吧,这种人不值得你多看一眼。”林知远走到沈芝身边,轻声道。
今天他们是请假来参加公审大会的,此时已经快到饭点,两人决定吃了饭再回村里。
来到国营饭店门口,可能没到饭点,人并不多。林知远找了个空位,让沈芝先坐下,自己则去窗口点餐。国营饭店肉菜都是限量供应的,他们今天来得早,都还没卖完。
今天供应的是红烧肉,红烧鱼,韭菜炒蛋,白菜豆腐,主食是米饭和馒头。因为沈芝不吃韭菜,所以除了韭菜炒蛋,林知远把其他都点了一份,主食要了两碗米饭。
林知远把数好的钱和票给到服务员,很快服务员就把菜端出来了。林知远把沈芝爱吃的红烧鱼放她面前。果然沈芝看到红烧鱼,眼睛都亮了,虽然沈家村旁边就有河,但是大队里不允许个人随便捕鱼,所以沈芝很少有机会吃鱼。上次吃还是好几个月前,那会她还没毕业,在她姑姑家吃的。
沈芝饭量不大,除了把米饭吃完,也就多吃了几口鱼,其他菜基本没动,剩下的都被林知远消灭了。
饭后,两人推着自行车,沿着县城的小河散步。
走着走着,林知远停了下来,看着沈芝道:“芝芝,我父母已经被解除审查,调回京城了。”
“真的?太好了!我就知道伯父伯母一定会没事的!”沈芝高兴地抓住林知远的手。
她的声音中充满了欣喜,带着林知远熟悉的真诚。这让他想起四年前那个夜晚,他刚刚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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