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菊花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那个位于城市边缘,被称作“老破小”的居民楼的。脚步虚浮,深一脚浅一脚,仿佛踩在棉花上。从那个光鲜亮丽、如同堡垒般的别墅,到眼前这片墙体斑驳、电线杂乱、充斥着老旧生活气息的地方,不过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却像走完了一生那么漫长。
推开那扇漆皮剥落、露出里面暗沉木色的单元门,一股熟悉的、混合着潮湿、油烟和岁月尘埃的气味扑面而来。这气味曾经让她感到安稳,是属于自己的“家”的味道。但今天,这味道只让她感到一阵窒息般的沉闷。
她一步一步挪上楼梯,水泥台阶的边缘已被磨损得圆滑。每上一级,身体的沉重就增加一分,那不单单是肉体的疲惫,更是从心脏最深处弥漫开来的、抽干了所有精气神的无力感。
终于进了家门。狭小的客厅,家具还是十几年前的老样式,收拾得却很整洁。她甚至没有力气换鞋,就直接瘫坐在那张铺着旧毛巾的沙发上,身体深陷进去,像一片即将枯萎的落叶。
难过,像冰冷的潮水,一波一波地漫上来,淹没了她。不是那种撕心裂肺的痛哭,而是一种无声的、渗透到骨子里的悲凉。要强了一辈子的王菊花,年轻时再苦再累没向谁低过头,没掉过几滴眼泪,今天却被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儿子,用那种嫌弃、不耐烦、仿佛看什么脏东西一样的眼神,伤得体无完肤。
“丢人现眼……”儿子那句压低声音的呵斥,像带着倒刺的鞭子,反复抽打着她的心。她只是想去看看儿子,怎么就成了“丢人现眼”?
悔恨,如同毒蛇,开始啃噬她的理智。
她后悔了。
浑浊的泪水终于不受控制地滑过她布满沟壑的脸颊,滴落在洗得发白的沙发巾上,洇开一小片深色的湿痕。她抬起颤抖的手,抹了一把脸,目光空洞地望着对面墙上挂着的黑白照片。那是她的老伴,老张,走了快十年了。照片里的他,还是那副憨厚又带着点执拗的模样。
“老头子……”她对着照片,哽咽出声,声音沙哑得厉害,“我后悔了……我没听你的话啊……我当初,就不该……”
记忆的闸门轰然打开,时光倒流回几十年前。
那也是个秋天,她和老张刚从地里忙完回来,在村口的小河边,发现了那个襁褓。孩子冻得小脸发紫,哭声像小猫一样微弱。她当时心就软了,一把抱了起来。
“菊花,这娃……来历不明,咱们自己都难……”老张蹲在一边,抽着旱烟,眉头拧成了疙瘩。
“你看他多可怜,扔在这儿会没命的!”王菊花紧紧抱着孩子,仿佛那是上天赐予的珍宝。她想起自己那个没能留住的孩子,心像被针扎一样疼。“这就是咱的孩子!咱养!”
老张沉默了很久,最终叹了口气:“你呀,就是心太善。养孩子不是养小猫小狗,要负责一辈子的。我怕……怕将来……”
“怕什么?只要我们对他好,他就是我们的亲儿子!”王菊花语气坚决,眼里闪着母性的光辉。
那时候,她刚流产不久,身体还没完全恢复,又要干繁重的农活,照顾年迈的公婆。家里穷得叮当响,一年到头也吃不上几回肉。可自从捡到这个孩子,她好像重新找到了生活的奔头。她给他取名“鹏程”,希望他将来能有出息,鹏程万里。
她把所有的爱,甚至可以说是透支的爱,都倾注在了这个捡来的孩子身上。家里唯一的鸡蛋,总是留给小鹏程吃;她和老张穿着打补丁的衣服,却要攒钱给儿子买县城里孩子才有的新书包、新文具;夜里,她在昏黄的煤油灯下纳鞋底、缝衣服,就为了多换几个钱,给儿子交学费。
老张虽然当初不太赞同,但孩子既然来了,他也实心实意地当亲儿子疼。只是他性子更闷,想得更远。有一次,看到王菊花为了给鹏程凑买参考书的钱,偷偷去医院卖血,这个沉默的汉子第一次跟她红了脸。
“你疯了!不要命了!”老张气得浑身发抖。
“我没事,身体好着呢。”王菊花脸色苍白,却笑着,“咱儿子学习好,老师说他能考上好大学,不能耽误了他。”
“大学大学!你就知道大学!”老张捶着桌子,“咱们就是普通庄稼人,供他读完高中已经仁至义尽了!那大学是咱们能供得起的吗?你把命搭上,将来他能记得你的好?”
“他是我儿子,我不指望他记得我的好,我只希望他好!”王菊花固执地说,“咱们苦点累点没啥,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后来,张鹏程果然争气,考上了省城的大学。通知书来的那天,王菊花高兴得哭了,觉得所有的辛苦都值了。可高昂的学费和生活费,像一座大山压在头上。
就是那时,王菊花和老张发生了最激烈的一次争吵。
“把家里的存款都取出来,找亲戚借点,总能凑够第一年的。”王菊花盘算着。
“那是咱们最后的家底!是留着养老、以防万一的钱!”老张剧烈地反对,“菊花,你醒醒!他不是我们亲生的!我们现在把所有都给了他,万一他将来……我们老了靠谁去?自己亲身的都不一定指望上,更何况是养子,你别傻了……我不同意,我们把他养大已经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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