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芳挂断电话,走廊里陷入一种微妙的寂静,只有刘大刚粗重的喘息声格外清晰。他像一头被困住的公牛,双眼通红,却找不到冲撞的方向。律师和公安局,像两盆冷水,兜头浇灭了他大部分嚣张的气焰。
“你……你真叫律师了?”刘大刚的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他试图维持凶狠,但眼神已经开始闪烁。两只手抓着头发,眼睛不停转着,不能被吓唬住,他儿子是受害者,对,自己要稳住。平复好心情,抬起头。
“是的,王律师半小时内到。”李芳语气平和,却不容置疑,“在律师和警方介入之前,我建议我们都冷静一下。争吵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明总也适时开口,语气缓和了许多:“刘先生,我们理解你的心情。孩子受伤,做父母的谁都心疼。但李芳提出的承担全部医疗费、营养费并请家教补课的方案,已经是很有诚意的了。走法律程序,耗时耗力,对两个孩子也是二次伤害。你放心该赔付的,我们一分不少,你走公,还是私下和解都行……”那意思就是说我们耗得起。
刘妻在一旁使劲拽丈夫的衣袖,带着哭腔低语:“算了算了,别闹了!人家都说了全包医药费,还请家教,够可以了!真闹到公安局,你脸上有光啊?孩子还在里面躺着呢!”她是个胆小怕事的人,自己老公啥心思,她明白,刘大刚还要去工地干活,时间耽误不起……
刘大刚烦躁地甩开妻子的手,但没再大声咆哮。他靠着墙壁,掏出烟盒,想到这是医院,又愤愤地塞了回去,只能用力搓着自己粗糙的脸颊。他混迹市井,不怕吵架,甚至不怕动手,但对上律师和警察,本能地感到一种畏惧和无力。
半小时后,一位戴着金丝眼镜、提着公文包的中年男子步履匆匆地赶来,正是李芳的私人律师王律师。他先与李芳、明总简短交流了几句,了解了事情经过和对方的要求。
王律师走到刘大刚面前,递上名片,语气专业而冷静:“刘先生您好,我是李女士的法律顾问,姓王。关于您儿子和李小磊同学之间的意外,以及后续的赔偿问题,由我来协助沟通。”
刘大刚瞥了一眼名片上烫金的律所名字,没接,哼了一声:“有什么好沟通的?20万,少一分免谈!”
王律师也不生气,收回名片,沉稳地说:“刘先生,赔偿金额的确定,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损失。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人身损害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直接损失。我们需要根据医院出具的证明和实际票据来计算。”
他顿了顿,目光平和却带着力量:“您提出的20万赔偿,如果无法提供相应的损失依据,在法律上可能难以得到支持。相反,如果坚持超出合理范围的索赔,并伴有威胁性语言,可能还会涉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甚至触碰刑法中关于敲诈勒索罪的边缘。我希望我们能在一个合法、合理的框架内解决问题。”
“你……你少吓唬我!我儿子被打了,我要赔偿天经地义!”刘大刚梗着脖子,但声音明显低了几分,“法律还能不帮受害者?”
“法律当然保护受害者。”王律师点点头,“法律保护的是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比如,李女士承诺承担全部医疗费、营养费,并负责聘请家教弥补您儿子落下的功课,这都是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您对后续可能存在的后遗症有担忧,我们可以协商,在出院时由医院出具一份详细的康复评估和建议,并约定如果未来确因这次伤害引发直接相关的后遗症,医疗费用我们依然负责。这是一个更稳妥、也更符合法律精神的解决方案。”
刘大刚张了张嘴,想反驳,却发现对方说的句句在理,自己那套胡搅蛮缠在王律师冷静的法律条文面前,毫无用武之地。他感觉自己就像一拳打在了棉花上,憋闷得厉害。
这时,两名穿着制服的民警也来到了现场。原来是医院方面看到纠纷持续,为了避免事态升级,主动联系了辖区派出所。
民警了解了基本情况后,一位年长些的警官对刘大刚说:“这位同志,孩子受伤,心情我们能理解。但解决问题要靠理、靠法,不能靠闹。你提出的赔偿要求,确实远远超过了正常标准。这位女士愿意承担所有治疗费用并请家教,态度是诚恳的。”
另一位年轻警官也补充道:“是啊,大哥。你看,你们两家孩子还是同学,事情闹大了,以后两个孩子在学校怎么见面?对孩子成长也不好。我们调解过很多类似的纠纷,一般都是按照实际损失来赔偿的。漫天要价,不但拿不到,还可能把自己陷进去,得不偿失啊。”
警察的话,带着官方的权威和人情味的劝解,成了压垮刘大刚固执心态的最后一根稻草。他脸上的横肉松弛下来,肩膀也塌了下去,那股蛮横劲儿彻底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颓然和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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