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珍休息够了,掏出原主存的铜板,就先去卖种子的店买了一些水稻种子,还有一些小麦种子。
王家村种的基本都是水稻,不过吃的却不是,多数人会选择把种的粮食卖了,然后换价格更低廉的粗粮。
能吃上大米饭的人家其实很少,在不农忙的时候,通常人们将大米、豆类、小米和其他粗粮煮在一起熬粥喝,想节省点粮食。
余珍接受记忆的时候,不知道感慨了多久,她还没过过这么苦的日子。
即便上辈子到处行医,可是她自己有带吃的,很少去别人家吃饭,也没怎么注意那些穷苦人家到底吃的什么。
只知道穷苦老百姓,日子过得不富裕,没想到这么不富裕。
买完种子,余珍又去卖粮食的地方买了半石大米,她不想吃小麦以及那些粗粮了,吃不习惯。
有钱还是需要改善一下伙食的,至于肉就不要想了,这么热的天,自己来的又这么晚,买的肉估计会臭吧。
又想了一下现在的环境,臭了也多的是人愿意吃。
然后又买了许多肉饼,馒头,包子,如果自己今天晚上做饭不好吃,那么这些就晚饭了。
又去买了两身衣服,小狗蛋也买了两身,买布是不可能的,她不会做,不过以后可以学一下。
路过酒楼时,余珍犹豫了一下还是没进,这个世界可没有灵气,也没储物袋。
自己要是买了很多菜打包带走,估计是个人都知道有问题,买一点带走点她又懒的进去。
最后余珍离开了,等下次自己早上再过来买肉,饭不会做,炖个汤她还是可以的。
提着买的东西就出了镇子,往王家村而去,自己还得赶紧回去,不然等到了晚上就剩狗蛋一个人在家,她也不放心。
查看了一下小面板,发现周围没人,就把买的东西都扔空间了。
现在的她没有金丹修为,就是一个柔柔弱弱身体不咋滴的寡妇,提那么多东西,真的很累。
快到王家村时,余珍把东西拿了出来,当然除了种子,和一些熟食。
种子是打算自己偷偷种,熟食太多,拿出来太引人注目。
从菜地里准备回家的张莺歌看着余珍提着东西往回走。
“狗蛋他娘,你这是去镇上买的啥,看着挺重的,咋一个人就弄回来了,自己身体不好就该让你王哥帮你。”说完一边提着篮子一边帮余珍抬东西。
“你这要是累坏了自己,你家狗蛋可怎么办?”
余珍从接受的记忆里认出了来人,是原主大堂嫂,三十多岁,嫁到王家村已经十五年,儿子都十四岁了,还有一个小女儿八岁,平时对原主也多有照顾。
原主家的地,就是她丈夫王大祥在种,这么说也不太多,他们一大家子人口多,父母健在,到现在还没分家。
但是种地的也就她丈夫和公爹,外加她大儿子,至于小叔子成亲了有两个女儿,但是他自己还靠家里供养读书,是个童生。
所以对方过得也不怎么好,一家十口勒紧裤腰带供小叔子科举。
如果是原主,做不到走这么远的路,更别提带东西回来,但是她来了就不一样了,吃了颗药身体已经在慢慢恢复了,再过一段时间就能身体健康。
“我不累,我买的也不是也不是特别多,就是一些口粮,一路上也是走走停停,莺嫂子别担心,我自己有分寸的。”
张莺歌对余珍的回答不满意,对方什么身体她还不清楚,能把菜地种好已经是十分不错了。
“你家里没吃的了咋不和嫂子说,嫂子匀你一些,你到时候按市面上的价钱少分点稻谷就好了,何苦自己去镇上买。”
“或者让你祥子哥去族长家里借牛车给你拉回来,现在他在家也空闲的很,你这跑一趟多累?”
余珍忍不住笑了笑,对方人还挺好的,难怪原主想帮帮其他人。
“下次我一定找祥子哥帮忙,莺嫂子可别再说我了。”
张莺歌听到自己想听的,也就不再唠叨,真怕哪天对方出个意外,狗蛋连个寡母都没有。
这时年,有哪家有余粮无条件养着狗蛋,最后怕不是要过继出去,到时候房子、田地都不知道还是不是狗蛋的。
别人家再好,哪有在自己亲娘身边好,狗蛋乖巧懂事,是个好孩子,她还是希望狗蛋能在自己娘身边长大。
而且狗蛋娘柔柔弱弱,她看着也心疼,咋就没了男人,真是命苦。
余珍到了家里,喊了声狗蛋没人应,应该是狗蛋在外面玩还没回来,估计要等到快天黑才回来。
“莺嫂子,要不要留下来喝口水再走?”
张莺歌摇头,那一大家子还等着自己回去做饭呢,本就耽搁了一些时间,水还是不喝了。
“不了,我该回去做饭了,你堂叔他们该饿了。”
余珍点头:“莺嫂子,那我就不留你了。”
张莺歌提着篮子就离开了,走路的速度比和余珍同行时要快了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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