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话音一落,就见叶小壮带着两条狼两只狗跑进来。
狼是绣球和来福,狗是旺财,还有隔壁刘老太家里的富贵。
原本富贵刚生下来的时候,比旺财要壮实许多,后来慢慢的,旺财的体型超过了富贵,毛发也比富贵亮很多。
富贵起初胆子很小,最开始一看见绣球就跑,这几天一群狗崽子混熟了。
绣球嘴里叼着一只野鸡,旺财和富贵嘴里各叼着一只野兔,小来福跟在哥哥们屁股后面欢快的乱蹦乱跳。
“大嫂,大嫂,快来看,绣球好厉害!”小壮兴奋的喊道:“我亲眼看到绣球抓住了这支野鸡,一口就把脖子咬断了,绣球好棒,今天的鸡腿给他吃。”
这几天农忙,在狼妈的带领下,狼群主动住在了谷场的柴堆附近,连吃饭都是叶琛给的面汤或者杂米饭。
家里的野味也就断了。
叶小壮的口水滋溜流下来:“大嫂,今天晚上做红烧野鸡肉……算了,还是炖汤吧,爹说了,大嫂要多喝汤。”
赵菁菁笑道:“小凡前两天套了个鸽子,正养着呢,你拿着兔子跟他换,他肯定会换的,换回来做个汤。野鸡做个爹爹新教的青阳炒鸡,一个鸡腿给绣球,还有一个......”
卢照凌赶忙开口道:“给我,给我,我今天是叶家的大功臣呢。温华,刚才老叶还夸奖我呢,你在一边儿,听见没?”
温华道:“姑父说的好像是办成了什么事才有奖励,而且好像也不是鸡腿吧。”
卢照凌哼了哼,“不行啊,男子汉大丈夫,就该吃鸡腿啊。只有吃了鸡腿,才能更好的与宇宙沟通,以宇宙为师。”
阿福完全看不下去了,县衙的正经主人就三人,老太太吃斋念佛,大人有的时候忙得连饭都吃不上。
少爷在学堂回来的少,只要回来一次,老夫人都是大鱼大肉的往桌上端。
少爷天天吃鸡鸭鱼肉的人,如今竟然死皮赖脸的找人要鸡腿,老夫人要是看到了,那不得心疼死。
隔壁老太太本来想骂街的,毕竟之前有叶琛这个恶邻居,就够生气的。
如今竟然来了个随意吐痰的县令弟弟,还敢往自己家里扔,刚冲过来,准备跟赵菁菁理论理论,就见富贵叼着野兔走了过来。
他开心的把兔子扯下来,笑眯眯的说道:“笑眯眯的说道,小壮,以后绣球出去闲逛,一定要带着我们家富贵,抓不住野鸡,有个麻雀啥的也是好的,一会儿兔子腿给你。”
叶小壮连忙摆手道:“不用了,不用了,我家都有,您留给栓子和小花姐吧。”
刘老太在他脑袋上摸了一把:“真是个好孩子,等这段时间忙完了,奶奶做窝窝头给你吃,不,做白馒头!”
叶小壮嘻嘻笑:“谢谢奶奶,我去田里捡稻子啦。”
他背着背篓,带着两只狼两只狗,从院子里冲了出去。
卢照凌抬步也跟着冲了出去,他虽然是县令之弟,其实世界也很单调,不是在家里,就是在学堂,还从来没见过野狼抓野鸡,他也想跟着去见见世面。
日落下山。
赵菁菁放下手里的活,开始准备晚饭。
这个乖巧的儿媳妇,不止一次跟自己的夫君讨论,公公是不是换了个人的问题。
因为先前的公公除了读书之外,什么都不管,而且总是凶巴巴的,性格有点随祖母,外冷内热。
但是如今却不一样了,虽然有的时候也很严肃,但是大多数都是很温和的。
而且跟先前的公公不一样的点在于,如今的公公做事情很有章法,不跟先前一样,啥都不懂,就拿做饭这件事情来说,赵菁菁觉得公公传授非常得当,自己跟着学就很轻松。
这一点绝对不是公公看两本书就能做到的。
对此,叶大壮也有自己的答案。
那就是娘曾经就是这样的人,爹爹跟娘一起生活了那么久,肯定会有影响的。
如今娘不在了,爹有些许变化,更像娘了,很正常。
大壮更倾向于娘亲已经不在人世了,只是善良的他,选择跟爹爹一样欺骗着弟弟们。
不过不管怎么说,爹爹都是在往好的地方变化,赵菁菁也没在多说什么。
在公公的影响下,赵菁菁也不会在挖地龙,抓壁虎吃了,而是选择将家里的食材尽可能的处理到完美。
她先将小壮换回来的野鸽子炖在锅里,然后开始收拾野鸡。
至于鸡毛和鸽子毛他都留下来了。
公公最近在教弟弟们学习一种新的书法方法,叫鸡毛笔,虽然写出来的字没有毛笔字好看,但是很快很方便,她不用专门的磨炼,也能写出方方正正的文字。
兔皮也攒下来不少,她想着到时候给公公做一个兔皮大衣,给小壮做个兔皮坎肩,大壮他们兄弟三个,一人一双兔皮靴子,兔皮手套。剩下的,看看能不能做几个毛茸茸的兔儿帽,送给汐月他们,这几个丫头也挺不容易的。
要是狼妈他们勇敢点,抓一只大老虎回来就好了,爹爹一直念叨,她也念叨,老虎皮那么大,穿在身上得多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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