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梦瑶是来自草原不假,但不代表她浅薄。
她察觉温华跟自己说的这些,或许是真的。
情绪的骤然变化,让奚梦瑶整个人安静了不少,她选择用身心去观察身边儿的事物。
温云衡对奚梦瑶来说,是闺蜜,也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
在奚梦瑶的世界观里,如果能活成温云衡的样子,那将是一件极好的事情。
但当她真的细心观察清河村时,才发现这个遥不可及的梦,其实真的很脆弱。
温云衡在清河是留下了很多痕迹的,她从身边儿人嘴里可以打听到许多。
当然,背负着奚族命运的奚族大小姐,也在这种潜移默化的氛围中,了解到了更多清河百姓的生活习俗。
追逐水草而居的奚族,如今选择了半耕半牧的生活,但是与纯粹的农耕民族其实还是有很大差距的。
她所观察到的东西,都记录在一个小册子之中,结合自己的观点,将来或许可以用到奚族的改变之中。
她每每有了新的心德,就会去找叶琛商议,探讨。
叶琛也从来不会吝啬,将他知道的东西,一一的告诉奚梦瑶。
在奚梦瑶的眼里,当触及民生、政务时,叶琛俨然变成了一座高不可攀的大山,他博闻强识,他侃侃而谈,他高屋建瓴。
可能一句简单不能再简单的话,奚梦瑶都要思索许久。
她敏锐的意识到,这是一个非常有才华的贤良。
如果能够将他请到奚族,那么奚族势必会有翻天覆地的变化。
即便是做不到请叶琛出山,单单是学习过后的她,也受益匪浅了。
当然,除了政务上的交流,她也会问很多关于训练上的事情。
虽然现如今训练鸳鸯阵的工作是卢照凌在做。
但卢照凌能懂多少东西,真正的核心思想,甚至于细节,其实都是出自于叶琛。
当然,卢照凌对此是极其反感的。
他认为这个蛮夷女子,才窥探他们华夏的宝贵财富。
尽管这份财富,知道的人还不多。
所以扛起保护财富的卢照凌不免训斥奚梦瑶,甚至于双方比划两下,一较高下。
结果肯定不怎么美好。
卢照凌自忖身边儿游侠儿一百零八,在洛阳和长安都闯下了不小的威名。
可跟奚梦瑶这种自幼在大草原上纵马,习得一身武艺的女子来说,还差一些。
武艺大开大合,一杆大枪使得威风凛凛,密不透风,完全破不了防御,最后往往是卢照凌挨揍。
甚至于卢照凌引以为傲的诗歌,也完全不是奚梦瑶的对手,奚梦瑶的诗歌,有一种边塞荒凉之气,总是让人对边塞军旅生活充满了无限向往。
但是奚梦瑶对于卢照凌的评价还是不错的,评价他为大周麒麟儿,若是安生地练习武艺,没准儿有一天成为薛仁贵那样,又俊逸又有本事的男儿郎。
“小垃圾,你又输了。”
奚梦瑶的大枪不知道多少次抵在了卢照凌的咽喉,然后对着那些正在被训练的佃户道:“看清楚没有,你们的训导连我一个弱女子都打不过,你们若是不好好训练,上了战场,怕是也要被人家打得落花流水了。”
卢照凌的脸一阵青一阵红,呵斥道:“笑什么笑,还不赶紧训练!”
“喏!”
声音非常整齐,卢照凌很是满意地点点头,“戴好护具,按照小三才阵对阵厮杀,还有把狠劲儿拿出来,平日训练多流汗,遇到贼人才能少流血。”
“喏!”众人齐声呐喊。
“若是有三千这样的步卒,怕是可以横扫沂蒙大山了。”好长时间不练武了,难免有些生疏,奚梦瑶揉着肩膀,走到叶琛身边儿啧啧称奇。
卢照凌虽然在比武,比诗上比不过奚梦瑶,但是在训练士兵上,还是非常用心的。
只见他往人前一站,一脸肃然,一股凝重之气,陡然而生。
叶琛笑道:“这才哪里到哪里,何为精锐,首先要有信仰,上有报国之心,下有爱民之志,其次要足饷,将士们在战场上没有忧虑,且赏罚分明,自然可以勉力作战,第三则是装备精良,战术先进,方算得上是精锐。”
“这些人,顶多可以守土尚可,你让他们征战沂蒙大山,那是让他们去送死。”
奚梦瑶认同地点点头,要知道,叶琛可不是拿这些人当成简单的佃户和家丁来对待。
除了训练之余,还会教给大家一些学识和简单的兵法。
叶琛自己闲暇时候会读一些资源回收中心的废弃军事杂志,这东西在后世看来,可能有军事发烧友都耳熟能详的东西,但是经过叶琛学习之后,再传授给大家,就是纯粹地领先这个世界的见识了。
奚梦瑶听过两次,对于叶琛所谓的闪电战非常好奇,从此就再也没有缺席过。
这个时代的学识的传承非常麻烦,而且勋贵们都把自家的兵法藏得严严实实的,只传给自己的儿子,导致兵法的各种缺陷和单一。
叶琛不知道的是,他的练兵方法如果传出去的话,会引发什么样的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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