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部落所需,但难以大量获取,或者部落投入力量后无法从收获中收回成本的物品,部落会以“订单”的形式委托族人个体或小队进行收集。
例如,部落周围生长的野菜、野果、药材、藤蔓等,采集者或狩猎者可拥有一部分。在满足部落需求,即向部落上交一定比例后,剩余部分完全归采集者个人所有。
采集者既可以将其留存自用,也可以与部落交换其他允许私人持有的物品,如好看的装饰品等。
而像工具农具、制式武器、种子、车辆、牲口以及土地这些重要的生产资料,现阶段则完全不允许部落族人私人拥有,甚至是粮食、陶器、食盐、衣物和各种工坊产品,这些部落统一发放的物资,目前也不允许交易,以及防止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部落秩序瞬间崩塌。
虽然某种程度上来说,族人们私人拥有的东西并不多,也没有生产工具可以用,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比如给一个族人土地和种子工具,就将他赶出去让他自己去种地养活自己,虽然土地的收成足够养活他,但生长需要时间,而且在种植的过程中,还有可能出现水灾、旱灾或者虫灾,让他颗粒无收。
这个时候将他赶出去,就是部落极不负责的表现。
部落需要为他们进行兜底。
以现在的生产力水平,在某些方面还是只能依靠集体的力量,才能保证农业文明的火种不被熄灭,一旦太过激进,将生产资料全部私有化,生产力能不能有很大的提升还不一定,但可以预见的是,部落应对风险的能力会急速下降。
所以就算是逐步推进私有化,但重要的生产资料,却需要牢牢地掌握在部落也就是集体手里。
除非有一天,部落开垦的土地足够多,牲口也足够多,物资极为丰富了,熊洪才考虑给族人分地。
当然,生产资料公有制,不代表不能给族人一些“补偿”,不然私有化也就只是一个名头,对族人来说并无实际意义。
而这些补偿,也可以看做是私有化的一种形式,因为熊洪所制定的“补偿”方案里,这些东西是可以互相交换的。
比如现在只要是参加秋收的,都能按照小队所做的贡献,获得一些粟籽的奖励——因为粟籽在本部或者其他部落,都可以用来换各种物资——这些奖励,就归族人私人所有。
而拥有这些粟籽的族人,完全可以拿着手中的粟籽,去换取其他可以交换的物品,例如逐步放开的衣物、食物或者装饰物等。
就像熊霸他们心心念念的马匹,虽然所有权还是归部落,但以后的使用权却是归他们,只要按照部落的规定来使用即可。
不过这些贡献如何衡量,也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熊洪的想法是,参考对一些发明人员或者特殊贡献的人员奖励,按照去年“熊部落教授”的方式,给他们发放的“贡献值”,可以用贝壳、铜牌等代替,也就是“货币”最原始形态。
这就涉及到“货币”的概念了。
“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然是金银。”
随着部落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进步,迟早有一天,需要产生货币来促进物资交换效率、提升劳动积极性的。这也是让熊洪觉得,推行私有化需要解决的诸多难题之一。
推行私有化,可不是熊洪一句话或者部落集议会开个会大家同意一下就能行的,它需要很多随之配套的东西。
而这些天,熊洪不仅在考虑推行私有化的优缺点和方式,极力避免弯路和坑,也要考虑推行私有化之后,应对随之而来的巨大变化。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货币。
事实上,即便是原始人,也知道“物资流通”在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也明白遇到“我之不足,彼之富庶”时,交换必需的物资。
如更早之前,熊部落还是个“小微企业”的时候,在族长和巫的带领下,便用食盐、陶器跟别的部落换人口换劳动力换各种东西,算是通过这种方式,让部落有了最早的“原始积累”。
而在周边的部落中,以物易物是最常见的交换方式,如果不是熊部落介入进来,他们这种交换方式,还得持续很长的时间。
“以物易物”听起来简单,但实际上问题很多。
别的就不说了,光是如何衡量两件物品间的“价值”,就得互相“讨论”半天。比如熊洪在后世课本上学到的“经典案例”:一头羊能换五把石斧,一把石斧又能换十份盐,那用羊能换多少盐?如果有盐的不愿意用羊和石斧来换怎么办?
亦或者,我只有三把石斧,现在想换羊,但总不能把羊劈开,不然剩下的五分之二的羊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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