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对方挂了电话。
艺轩对我说:“开始接电话的是个男的,我说找荣,那男的才把电话给了荣……”
我心说这可不妙,先前那男的很可能是金慕芝的老公接的电话。
艺轩又道:“听得出来荣有点儿着急,连说不必了,不必了!于是急忙挂了电话!”我心里暗叹,怪我考虑不周,希望不会给金慕芝添什么麻烦。
于是我在黑板上写下了金慕芝——荣的芳名,当然是用我自创的那个什么“梅花正楷”,问艺轩:“好看不好看?”
她摇头道:“不好看!”
当然艺轩写字那么漂亮,我写的字当然入不了她的法眼了。
我让艺轩把梅兰竹菊四位女孩的全名写到黑板上,她也欣然照做。
哪像丹这个小女孩,那时我写这四个女孩的芳名,丹竟然有些伤感,还是那句话:女孩的心思你别猜!
我想起了一件很重要的事,于是对艺轩说:“今天我一件很重要的事要办,现在我得去办这件事。”
“什么事,有这么重要吗?用不用我帮忙?”艺轩道。
“不用,是我答应过你的事,所以一定要办好。”
说着我当即溜出琴房,一跃而起,跳下三个台阶,这一跃应该有个三米远。
可能动作还有点儿潇洒,我回头一看,艺轩秀发披肩,站在门前满是笑意,好可爱!
我约了一个男生此时要去他宿舍把那篇《爱至痴狂》打出来存到U盘里。
办妥之后,我给了那个男生一百元。
我一月工资200,除去房租50,就剩150,今又给了那个男生100,这个月也就只有50元了。
看来我这人还真是仗义疏财!
要是我找艺轩帮我打字呢?我想我不会麻烦她的,肯定不会!
我曾找过小霞,让她帮我,可她说她现在备考,而且还得去机房上网才能打字。那里人多,我写字潦草,还须给她念方能快些。于是只好放弃了。
去年春天我还在校餐厅打杂时给平珍写了一封一万多字的信《情非得已》,就是让小霞帮我抄写的。花了她三天时间,我给她一百元,作为酬答。她当然不要,我说:“这是我送你的一个小礼物,留作纪念!”并说:“你要不收,咱俩关系到此为止,我说话算数!”我把钱硬塞给她,于是跑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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