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车的人,此时都感到惊讶,原来这小子是小偷。太可恨了,竟然偷人家治病的钱。
“再掏!”我大吼。
那小子没办法又掏出一块金光闪闪的怀表。
刚才朝我吼叫的老板惊呼:“我的怀表!”说着,一把夺回怀表。
高专员这时走到那小子身旁,拎起他的袄领子说道:“下车!”
下了车,高专员扯着他的衣服领子,我和金河一前一后走向胡啦县警察局。
把小偷交给了警察,高专员带着我俩去局长办公室。高专员先进去,我和金河在走廊等着。
过了很长时间,出来一个警察,看着像当官的,他把我们俩领进一间屋子。
我们俩登记了姓名、住址、籍贯、家庭成员,然后照相。
办完这一切,那个警察对我们说:“现在你们俩就是中华民国的一名警察了,但你们俩不能公开宣誓,也不能公开露面。”
“那啥时候能露面啊?”金河问道。其实,我也想知道。
“这个不好说,谁都说不准。”
“有饷钱吗?”还是金河问的。
那个警察笑了,说道:“警察哪有白干的,你们的饷钱到月就发,怎么发和高专员联系。”
金河听了很高兴,尽管他一再的掩饰,但也看得出他激动的心情。从一个人见人骂,人见人打的小无赖,成为一名民国政府的警察,他应该高兴。
在走廊里,我们看到高专员和几个警察从局长办公室出来。高专员朝我们挥手,我们俩跟着往外走。
金河小声对我说:“从打爹妈死,我就没这么高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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