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流风眼神一亮,站起身来,走到门口,开心的招呼着:“莫哥!”
莫玹侧头看了一眼厨房门口的少年,点了点头,把肩上的鹿和手里兔子扔到地上。
应流风走到跟前,蹲下身瞧了瞧已经没气的鹿,看清脖子上血洞,不偏不倚的正中中心,一击毙命。
应流风忍不住咋舌,他自从到了这个村子里,看见的大部分人都是靠种地生活,而靠打猎生活的寥寥无几,山中野兽众多,普通人根本不敢去深山里,大多数都是在山脚下采点野菜野果,偶尔能抓只兔子或者野鸡都已经算好的了。
莫玹看起来也就二十岁左右,但是身材高大,天生巨力,善用弓箭,总能打到一些熊、野猪和鹿之类的大型动物,让村里一些人看着颇为眼红嫉妒。
“这头鹿,可以卖不少钱吧?”应流风问道。
“嗯,皮子比较完整,整卖可以卖五十两左右。”莫玹语气平淡的回答道。
应流风已经习惯了莫玹这副冷淡的模样,虽然这个人年纪轻轻的,长相很不错,但是离群索居,性格也很冷淡。
应流风抬眸看了看莫玹的脸,莫玹的五官轮廓确实很不错,如果脸上没有伤的话,也是一表人才。
莫玹的左脸戴着一个皮质的面具,从面具边沿的疤痕能看出来脸上有很严重的烧伤,这种事情,应流风也不好询问,但是心里暗暗想着,等他能修炼后,就想办法把莫玹脸上的伤治好,就当报答一部分救命之恩了。
应流风指着旁边的两只兔子问道:“兔子呢?”
莫玹舀水洗手洗脸,闻言道:“自己吃。”
说罢,又垂眸打量了一番应流风:“你应该多吃点。”
应流风听懂了这句内涵,不禁有些气闷,这是说自己太弱了吧!瞪了一眼莫玹,哼,等自己身体好了,能引气入体后,就让你大吃一惊。
“那我来做吧,两只兔子,今天晚上可以先吃一只。”应流风站起身来,转移了话题。
莫玹闻言,手上动作一顿,平淡的脸上难得露出一抹惊讶:“你会做饭?”
不怪莫玹这么说,当时在山里见到身受重伤的应流风时,他身上的衣服虽都是血迹脏污,但是也能看出来是非常好的衣料,根本不是普通百姓能穿得起的,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掉在那个地方,但是应流风怎么看也是一个锦衣玉食的小少爷吧。
应流风挑了挑眉,俊俏的脸上,露出得意的神情,有些倨傲道:“等着吧,别人想吃还没那个福气呢。”
以前应流风一开始也是不会做饭的,但是他在被人追杀的过程中,很多时候都不好现身人前,他又比较好口腹之欲,只能打妖兽自己动手做了,虽然到了后期他辟谷不用再吃东西,不过偶尔还是会自己动手满足一下。
莫玹轻轻挑了挑眉,不再言语,平时总见这个小少年沉默的出神,倒是没想到他脸上还会有这种表情。
等药煎好了,应流风看着碗里黑漆漆的药汤,深吸了口气,快了,等再喝几天,就可以不再喝这种苦兮兮的药了。
莫玹换掉脏掉的衣服,准备拿到河边去洗,应流风喝完药后也提着一只兔子,跟着去了河边,打算去河边处理。
这个村子叫溪河村的原因,便是在村后的大山中,有一条蜿蜒而下的小河,小河不大,但围着村子绕了一圈,村中的田地都是顺着小河开垦出来的。
这几天,应流风偶尔会在屋外逛一逛,发现村中田地里的作物都长得很不错,应流风隐约能感受到那河水里有非常淡的灵气,或许就是因为这稀薄的灵气,才滋养着周边的土地。
莫玹住的地方离村里其他人比较远,平时根本见不到人,但是要去河边的话就不一样了。
这会儿过了中午,地里都是在干农活的人,去河边的话,难免就会碰到人。
果不其然,村里的人看见他俩一起出现,脸上都露出了怪异的神情,还互相使眼色,嘀嘀咕咕的说着话。
“诶,你看这莫小子,真真是长得又高大又壮实啊,就是可惜了,坏了半边脸。”
“谁说不是呢?而且听说这莫小子打猎凶得很嘞,比俺们这辛辛苦苦种地可好的多。”
“就是就是,莫小子也有个二十来岁了吧,如果不是脸上有疤,咱们村里的姑娘们怕是抢都抢不过来呢。”
有些村民颇为羡慕的感叹道。
有些眼红莫玹的人,听见忍不住牙酸道:“呸,我看这是他活该,谁让他当初点了家里的柴房,差点把人家的家烧掉,人王家好歹收养了他那么多年,我看他就是白眼狼!”
“有次王家的那个小子碰见他,哎呦,人王家小子才十三岁嘞,都给一脚踹飞了,这要是找了媳妇儿,怕不是天天都在家里打媳妇儿,说不定连你们这些爷们儿婆娘都打呢。”
“这就是个煞神!”
提到王家,大家都不再说话了,当初那件事,许多人都觉得不是莫玹干的,但是王家在村里是富户,听说在镇里也有一些关系,大家都是地里刨食的普通人,谁愿意去得罪这些有钱有势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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