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三章 五块钱能走多远
信阳火车站的灯光黄得发污,像隔夜的粥。
余小麦把棒球帽檐压到眉毛,排队排在售票窗口最边上那列。她左脚鞋底开了胶,走起路来"啪嗒啪嗒"响,像条搁浅的鱼。
"要哪儿的票?"小窗里递出个不耐烦的声音。
余小麦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广、广东。"
"广东大了去了!"售票员翻了个白眼,"广州?深圳?东莞?"
余小麦攥着裤兜里的五块四毛钱,汗从掌心渗出来。她不知道电子厂在哪个具体地方,老赵给的报纸上只写着"广东东莞"。
"最便宜的……"她声音小得自己都听不见。
售票员"啧"了一声:"孝感,五块。要吗?"
不是广东。余小麦在脑子里拼命回想地理课本——孝感在湖北,离广东还隔着整个湖南。但她只能点头,把湿漉漉的钞票递进去。
票刚拿到手,身后突然传来口哨声。余小麦浑身一僵,不敢回头。那调子她太熟了——花衬衫青年在养路班厕所外吹的就是这个。
"下一位!"售票员敲着玻璃。
余小麦捏着车票快步离开队伍,借着人群掩护往候车厅挤。车站大喇叭正在播报车次:"K238次即将进站,停靠二站台……"
她低头看了眼票——就是这趟车!但进站口站着两个穿制服的,正挨个查票查身份证。余小麦没有身份证,通缉令上那张画像虽然不像,但万一……
肩膀突然被人拍了一下。余小麦触电般弹开,看见个满脸褶子的中年妇女,涂着艳红的口红。
"妹子,去打工?"女人热络地搭话,"我是富丽服装厂的招工主任,包吃住月薪八百!"
她递来的名片上印着"王彩凤"三个烫金字。余小麦后退半步,这场景太熟悉了——十三岁那年,人贩子也是这样笑着问她"想不想去城里当服务员"。
"不用。"余小麦把票塞进内衣里,"我有地方去。"
王彩凤却不依不饶:"看你票是到孝感的?那破地方哪有厂子!"她突然压低声音,"没身份证吧?我们厂不用这个。"
余小麦的指甲掐进掌心。就在这时,她瞥见人群里一抹花衬衫——是他!金牙在灯光下一闪,身边还跟着两个穿保安制服的人。
王彩凤顺着她的目光看去,突然变了脸色:"哟,周家小子。"她一把拽住余小麦的手腕,"快跟我走,那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主儿!"
余小麦被拽着往女厕所方向跑。身后传来花衬衫的喊声:"站住!那是我们厂跑的女工!"
女厕所里弥漫着刺鼻的消毒水味。王彩凤把余小麦推进最里间的隔间,塞给她一个塑料杯:"喝口水压压惊。"
水杯里漂着些白色粉末。余小麦想起柳姐往陈大柱酒里下堕胎药时,也是这样晃着杯子说"趁热喝"。
"谢谢。"她假装喝下,实则把水倒进袖口,"您认识那个人?"
"周金牙?"王彩凤撇嘴,"专给黑窑子拉皮条的。"她突然凑近,"你腿怎么了?"
余小麦这才发现牛仔裤不知什么时候刮破了,露出大腿内侧结痂的"逃"字。她慌忙并拢双腿,却听见隔间外传来脚步声。
"搜仔细点!"花衬衫的声音在厕所回荡,"那贱人肯定躲这儿了!"
王彩凤突然捂住余小麦的嘴:"别出声。"她从包里掏出件连衣裙,"换上,我带你出去。"
余小麦盯着那件露肩的裙子——穿上它,她就跟街上那些被称作"打工妹"的女孩没什么两样了。但总比被逮回去强。
她刚解开裤扣,厕所门就被踹开了。王彩凤反应极快,一把扯下余小麦的棒球帽,长发般的假发从她包里飞出来,精准地扣在余小麦头上。
"要死啊!"王彩凤尖着嗓子骂,"女厕所也敢闯?"
花衬衫愣在门口,眼睛扫过隔间里的两个"女人"——余小麦此刻长发披肩,连衣裙领口露出锁骨,完全变了个人。
"对不起,认错人了。"他悻悻地退出去。
余小麦刚松口气,却发现王彩凤的手正往她内衣里摸。
"车票我帮你保管。"女人笑着说,力气却大得惊人。
余小麦猛地推开她,假发掉在地上。王彩凤脸色立刻变了:"敬酒不吃吃罚酒!"她吹了声口哨,外面立刻冲进来两个壮汉。
"按住她!老周说得对,这丫头能卖好价钱!"
余小麦被按在潮湿的地面上,脸颊贴着别人吐过的口香糖。她拼命挣扎,手指摸到裤兜里的螺丝刀——老马给她的那把。
"臭婊子敢咬人!"一个壮汉惨叫起来。
余小麦趁机滚到墙角,螺丝刀对准自己的喉咙:"再过来我就死在这!"
所有人都愣住了。厕所门口渐渐聚起看热闹的人群,有人举起手机拍照。王彩凤慌了神:"别拍别拍!这是我闺女,有精神病!"
余小麦趁机大喊:"他们是人贩子!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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