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心里更清楚:若不讨好陈二,乐斌便会借故刁难,“
此非敬陈二,实敬乐督之权也”。
乐斌、周二奶、陈二与张集馨的关系,构成了一条完整的腐败食物链。
乐斌作为满族总督,凭借皇族特权公开卖官鬻爵,将甘肃“捐监”名额定价50两每人,其中30两落入自己腰包。
周二奶作为权力中介,通过“枕边风”操纵人事,她账簿上的“孝敬数额”直接决定官员的升降。
乐斌的把柄紧紧攥在二奶手上,二人结成利益共同体。
陈二作为权力末梢,通过“门包”和“喜礼”敲诈官员,形成“未入公堂,先交买路钱”的潜规则。
张集馨作为中间环节,既需向乐斌、周二奶送礼以保住官位,
又需默许陈二的勒索以维持官场运转,最终在“送贪平衡”中沦为了替罪羊。
这种系统性腐败的可怕之处在于,它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个人因素只能服从规矩。
张集馨曾试图反抗,挣脱束缚,他坚持文人节操,愤而弹劾乐斌,却被军机处以“满汉有别,勿多事”驳回。
他想刹住“门包”之风,幕僚警告他“前几任按察使皆因此罢官”。
在甘肃布政使任上,他算过一笔绝望的账:每年送礼需12万两,而合法收入仅数千两,
亏空!只能通过克扣漕粮来填补——“非我欲贪,实乃体制逼我为贪”。
张集馨在年谱(日记)中记录了一个极具象征意义的场景:他任陕西督粮道时,曾梦见自己“身陷污泥,想奋力爬出,却越陷越深”,
醒来后长叹:“此梦非吉兆,其暗示官场如泥沼,清白者无脱身之术。”
这种隐喻式的自我认知,道尽了一个尚有良知的官员在体制中的绝望——不是不想做清官,而是“清廉”意味着丢官丧命。
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张集馨虽然被革职,后被新皇帝咸丰起用。
同治四年(1865年),66岁的张集馨旧病复发,请假调理,后又因开罪陕西巡抚刘蓉,再次遭到革职处分,这次永不叙用。
无官一身轻的他,晚年着有《时晴斋诗词赋全集》,其所写自叙年谱和日记,涉及内容广泛,对官场腐恶进行逼真描写,后出版改名为《道咸宦海见闻录》。
1878年,张集馨去世,享年78岁,结束了其波澜起伏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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