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在自己的小床上,肖明思绪连篇。
他想:不管这是不是自己原来的那个世界,都要努力的活下去,并且还要活的更好。
至于报仇?他也不是没有想过。
必然自己差点就真的被打死啦呀!
说不气不恨才是假的。
但从小被命运不断捶打的早没了脾气的肖明,已养成了消极认命的人生态度。
认命,不找事,还状况频出呢!
主动去报仇,搞事情,可能连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再说实力上也不允许呀!就自己那点属性上的优势,没了狂化这种变态提升,也就是体质上有点超人优势,可对方人一多照样完蛋!
更别提对方万一要是有枪呢!
这世道,武术大师一枪也都能给撂倒了啊!
再说,煌煌天朝是法治社会,秩序严谨,不许民间私斗的啊。
去寻仇伤人,杀人,那不是要自绝于人民吗?
法律保护每个人的人身权益,只有公安机关才有执法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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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明可听邻居聊天说过:有流氓在大街上寻事,嚣张的打了邻居大娘十几个耳光。
大娘没办法啦,还手了,给流氓脸上挠了一下,流血啦!
警察到场后,按法律,算两人互殴!!!
而且验伤居然是流氓伤重,如果大娘不接受调解,不去向流氓一方道歉赔钱的话,是要拘留她的。
大娘气不忿,问警察叔叔“那不还手,我就让他欺负,让他打吗?我该怎么办?”
警察说“该怎么办?我告诉您,就是让他打,躺在地上,抱住他腿,别让他跑啦,然后喊人报警,等我们来处理。”
大娘气的直哆嗦“就只能这么丢人现眼吗?”
警察无奈的说“我要是下了班,遇上这种事,也只能这么办!我要还手了,就得脱了警服,丢了公职”
肖明当时听得一愣一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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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在回家的出租车上,陈叔其实也隐约表达了不想再去纠缠这事的意思。
必然那年头,监控还是稀罕物件。没有随处可得的证据。
手机也还不是智能的,更还没有微信,短视频之类-那种民间舆论监督的汪洋大海。
那还真是有可能在这个平行世界,只手遮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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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警察到场后,就是由于没有什么证据和愿意作证的目击证人,警察也只能请大家日后发现嫌疑人时,再及时联系他们。
所以陈叔的意见是:好在肖明这次没出什么大事,人还年轻,有着大好前程。
自己也还要做小本生意。没必要和这些渣人渣事纠缠不清。大人有大量,退一步海阔天空,咱中国人有智慧,烂人自有烂人磨...!
当然如果以后眼睛哥他们要再欺负上门,那就一定不会与他们善罢甘休的...。
肖明表示同意陈叔的上述观点。
心中却不禁嘀咕:“这智慧其实不就是鸡贼的,等着别人出头吗?”
但想想自己七天后还要去主神空间里打生打死,自己也都有一大堆麻烦事抓挠不开呢。
唉,鸡贼真香!
晚秋的下午,居然还是有一丝的闷热。
肖明坐在派出所审讯室硬邦邦的木椅上,不安的来回扭动着已经坐麻的屁股。
从下午两点多,将他从家中被传唤到这儿,再到警察现在过来给他做完调查笔录,他已经坐在这里都快4个多小时了。
邻居中也只有陈叔一个人,跟着肖明来到这边,愿意作为证人帮他录下证词。
而眼睛哥那边陆陆续续得来了至少有四五个人。
他们都愿意作证:肖明和眼睛哥是在陈叔的小饭馆里谈拆迁的过程中,发生了口角。肖明嚣张的先动手打伤了周彪的头和手,继而双方发生了互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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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明在被警察要求,在那份记录完的口供上签字时,才知道了眼睛哥的真名--周彪。
记录上明明白白的写着他承认和周彪发生了互殴行为...。
肖明当时第一反应就是拒绝签字。
搞笑!这根本就不是实际发生的情况。互殴?明明是自己差点被围殴致死啊!
但给他录口供的老警察告诉他,这就是固定格式,全都是这么写的。
你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是不是动手了?
你也承认周彪身上的伤是由你造成的呀!人家也有医院证明。
按照法律这就是互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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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办事是公正的,肖明如果有异议,派出所可以再安排他们两人去法医处验伤。
肖明非要不签也无所谓,也可以申请复议,但笔录就是这个格式等等....。
肖明是个好孩子,也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
他选择了相信政府,相信面前这个看着面容略显苍凉疲惫,但眼中尚存正气的老警察的话。
再说自己还真能去要求验伤吗?
主神服务那么棒,肖明脑后现在可连道划痕都没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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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瘦高个的中年警察从门外晃荡着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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