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刚走到床前,就看见吊瓶底部最后一滴药水“啪”地落进导管。
紧接着邹秋雅已熟练地夹住管子,顺势拔下了针头。
“赶得真是巧!”
护士笑了。
“再晚半分钟可就要回血了。”
邹秋雅也笑了笑,把废弃的瓶子摘下来,递给护士。
“您辛苦了。”
然后她转过身,面向沈翠芬刚才站的位置,却见人还没回来。
她索性蹲在沈中顺旁边。
“翠芬,别走了,今天在我家吃个饭吧。反正也没多远,我正好想跟你好好聊聊近况,你也别总客气。再说,我也该当面谢谢你这些年的关照。”
沈中顺低着头,双手局促地抓着被角。
他抿了抿嘴唇,小声嘟囔了一句。
“我……我不饿……真的……”
邹秋雅却不以为意,反而笑出了声。
她看着沈中顺那副拘谨模样,心都软了。
这态度再明显不过。
她是真把沈翠芬当成自家亲妹妹了。
连带沈中顺这个外甥,也早被她视作家人一般疼爱。
自己人从小看着长大的孩子,哪有嫌弃的道理?
她弯着腰,两只手灵活地上下翻飞。
三两下就把沈中顺那歪七扭八的鞋带系得整整齐齐。
沈贵珍见状,急忙扑过去,声音都带着几分慌乱。
“明月姨,使不得使不得!我来我来!中顺那臭脚,一天到晚闷在鞋里,味儿可冲了,别脏了您的手!真是折煞人了!”
说着就要伸手去抢鞋带。
邹秋雅却早已直起身,笑着退开一步。
“早系好了,你慢点儿,别绊着。”
说完,她顺手一把拉住了沈贵珍的手腕,仔细打量起来。
她上上下下地看着这个姑娘。
皮肤不算白,但健康润泽。
眼神清澈,带着乡下人特有的淳朴和踏实。
越看越欢喜,心里忍不住悄悄嘀咕。
“这闺女要是我儿媳妇,那该多省心啊!懂事、勤快、脾气又好,儿子若能娶到这样的,我做梦都要笑醒。”
这念头一闪而过,她嘴角却不自觉扬了起来。
沈贵珍被她盯得浑身不自在,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
她想抽回手,又不敢,只能垂着眼,盯着自己的布鞋尖。
正在这尴尬万分的当口,一直闷头不语的沈中顺突然脆生生地开口了。
“谢谢明月姨!刚才……刚才多亏您拧慢了药水,不然就要出事了!”
邹秋雅手一松,转头看向他,眼里满是宠爱。
她抬手就在他肉乎乎的小脸蛋上轻轻掐了一把。
“谢啥呀,小家伙!这点小事算什么?明月姨还能不管你吗?”
随即,她拍了拍手,朝门口望了一眼。
“翠芬,走啦!别推辞了,吃饭去!我家厨房早就备好了,就等你们了!”
沈翠芬这时也匆匆回来了,额头上还冒了层细汗。
一听这话,连忙摆手,语气诚恳。
“真不用了,明月姐,真的太麻烦您了。我都快一星期没回家了,小女儿肯定早就眼巴巴盼着我回去呢。那孩子性子内向,不爱说话,可每次我出门,家门口总能看到她踮着脚,趴在墙边往外瞅。”
她说着,眼前仿佛浮现出了那个小小的身影。
其实,她何尝不想留下来?
可家里一堆事脱不开身。
要不是实在走不开,沈贵枝又小,需要人照顾。
沈贵珍早甩开腿跟来了,哪会让她一个人来回奔波。
邹秋雅听她这么说,也不急着反驳,而是依旧笑着。
“别走,吃了饭再回也不迟。我让儿子开车送你们,安全又方便。就这么定了,不许再推了。”
沈翠芬刚想开口推辞,喉咙里才发出一个“我”字,就被身旁的儿子打断了。
沈中顺却悄悄地伸出手,用指尖轻轻拽了拽她衣角。
“妈,我长这么大,还没坐过卡车呢!”
沈翠芬低下头,看着儿子那一脸渴望的模样,心里一软。
她抬起手,在他脑门上不轻不重地点了一下。
“你这孩子,老娘我也从没坐过!你以为妈妈就坐过了?可眼下最要紧的是回家,你不想二姐吗?她还在家里等着咱们呢。”
沈中顺一听“二姐”俩字,原本兴奋的表情瞬间垮了下来。
小嘴一瘪,眉毛也耷拉下来,眼圈都有点发红。
“二姐又不会跑,她能去哪儿啊?可……可是这卡车错过了今天这一趟,我怕再等上半年都遇不上这么好的机会了!”
说到底,男孩嘛,天生就对车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喜爱。
尤其是那些轰隆作响的大车,更是让他们心驰神往。
就像上回王秀芝带着二狗进城办事,坐了回拖拉机回来。
那小子高兴得简直像中了大奖。
回家后整整两个月,逢人就说自己“进城坐大铁牛”。
天天讲,天天吹,嗓门都比平时高八度。
走路时腰杆挺得笔直,肩膀晃得厉害。
而沈中顺这次生病住院,也是靠一辆拖拉机颠簸着送去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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