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看守所最深处的特别审讯室,仿佛一个与世隔绝的金属盒子。没有窗户,只有头顶惨白的LED灯带散发着毫无温度的光,将室内每一个角落都照得纤毫毕现,无处遁形。空气里弥漫着消毒水、旧纸张和一种更深沉的、属于绝望的冰冷气息,厚重得几乎能拧出水来。
张海坐在特制的审讯椅上,手脚都被沉重的镣铐锁住,金属环扣深陷入苍白的皮肉里。他穿着一身橙色的囚服,松垮垮地挂在他比之前更显瘦削的骨架上。脸色是一种长期不见阳光的灰败,眼窝深陷,颧骨突出。但唯独那双眼睛——像是两口被冰封的深井,里面翻涌着凝固的偏执和一种近乎非人的冷静,并未因这身囚服和镣铐而有半分削弱。
今天的气氛与以往任何一次审讯都不同。坐在他对面的,除了老熟人陆野,还有一位身着检察制服、面容肃穆的中年人——省检察院资深公诉人陈志明。以及一位法庭指派的辩护律师,一位戴着金丝眼镜、表情严谨的年轻人。气氛庄重得近乎凝固,这是“4.15系列杀人碎尸案”在移送法院审理前,最后一次关键的程序性讯问和证据确认。与其说是审讯,不如说是一场无声的审判前奏。
公诉人陈志明率先开口,他的声音不高,却带着检察官特有的穿透力和不容置疑的权威。他没有浪费口舌去追问张海那套扭曲的“净化”理论,而是直接将矛头指向了那座用科学、逻辑和无数人汗水构建起来的、坚不可摧的证据堡垒。
“犯罪嫌疑人张海,”陈志明拿起第一份文件,语气平稳如镜面,“这是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对你位于北州市租住屋卫生间地漏、瓷砖缝隙等处提取到的潜血痕迹的DNA鉴定报告。经比对,与已确认身份的受害者张强、李伟、赵刚、孙强,以及第五名无名受害者的DNA分型完全吻合。对此,你有什么需要解释的吗?”
张海眼皮都没有抬一下,仿佛听到的是与自己无关的天气预报。
陈志明并不在意,如同一位沉稳的建筑师,继续一块一块地垒砌着事实的砖石。他依次出示:
来自那辆幽灵般的银灰色五菱宏光面包车夹层中,提取到的、与多名受害者相符的毛发与纤维的电镜扫描对比图及DNA报告;
那个从张海住所暗格中搜出的、记录着“结构”、“秩序”、“清理”、“素材”等扭曲字眼的硬壳笔记本的高清照片副本;
那个装着四只苍白浮肿的手掌、四对耳朵的玻璃罐,以及那个装着受害者身份证复印件、戒指和头发的铁盒的勘验记录和影像资料;
同案犯刘明(便利店老板)关于受张海指使发送招工信息、处理工具等行为的供述笔录,与相关通讯记录、资金流向完全印证;
省厅首席法医秦主任和法医人类学王教授联合出具的,关于五名受害者死因、分尸工具、死亡时间的高度专业性鉴定意见书;
最后,是张海本人在之前审讯中,亲口承认其“清理”、“净化”行为的录音片段剪辑。
每一份证据被宣读和展示时,都像是一柄无形的重锤,狠狠砸在寂静的空气里,发出只有灵魂才能感知的沉闷回响。铁证如山,逻辑链条严密得滴水不漏,将张海所有的罪行,牢牢钉死在了事实的十字架上。
辩护律师尽职尽责地提出了几点质证意见:强调了精神鉴定报告中关于张海存在严重人格障碍的结论(尽管同时也认定其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对部分微量物证提取程序的极端严谨性提出了理论性质疑。但在陈志明引用的具体法律条文、精确的鉴定数据和环环相扣的证据体系面前,这些辩护显得如此苍白而无力,如同试图用手掌去阻挡洪流。
在整个过程中,张海大部分时间都保持着一种令人脊背发凉的沉默和那种诡异的平静。他微微低着头,目光落在自己戴着镣铐的手腕上,仿佛在欣赏一件艺术品。只有一次,当陈志明在陈述中,不经意地提及“其行为或与童年时期其母亲过于严苛的‘秩序’要求所产生的扭曲心理投射有关”,并引述了他笔记中关于“干净”、“秩序”的片段时,张海一直死水般的眼神骤然波动了一下,像是一颗石子投入了冰封的湖面。他猛地抬起头,嘴唇翕动了一下,似乎想尖锐地反驳,但最终,那波动迅速平息,眼神重新归于死寂,甚至比之前更加空洞。
漫长的证据出示和质证环节终于结束。
陈志明看向张海,进行最后的程序性问话:“犯罪嫌疑人张海,以上证据你均已听清,对于指控你的犯罪事实,你还有什么需要补充陈述的吗?”
张海缓缓地、极其缓慢地抬起头。这一次,他没有看面前的陆野、陈志明或是他的律师,而是将目光直直地投向了对面那面巨大的单向玻璃。他知道,或者他猜测,玻璃后面,一定有人在注视着这里,注视着这场对他罪恶的最终清算。
他的嘴角极其轻微地向上扯动了一下,形成一个无法称之为笑容的、扭曲的弧度。他用一种近乎气声的、带着某种诡异吟诵感的语调,喃喃低语,仿佛是在对某个无形的存在倾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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