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李小芬在她们村里的时候,也是个漂亮姑娘,她的性格开朗,外向,爱说爱笑爱唱歌,她的胆子也很大,因而就引起了一些人的非分之想,在上中学的时候,老师以谈话为名义,对她施行了强暴。这个当时只有十五岁的小姑娘就这样被老师给破了身,一次、两次、三次……,这段历史她一直都隐瞒着,不敢叫任何人知道。
在李小芬 17 岁那年,她的人生轨迹因为父母的决定而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在那个偏远的农村,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父母之命被视为不可违背的准则。于是,李小芬不得不顺从父母的意愿,与一个陌生男子结婚。
在当时的农村,婚姻并非像现代社会那样受到法律严格的规范和保护。对于许多人来说,结婚证并不是结婚的必要条件。只要有媒人牵线搭桥,有证人见证,再在家里摆上一桌酒席,举行一场简单的结婚仪式,这段婚姻就算是得到了认可。
至于结婚证,往往会被拖延到男女双方都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后才去补办。这种现象在那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中十分常见,人们更注重的是家族的声誉和社会的舆论,而非法律的约束。
她的公公是乡里的民政助理,丈夫是个豁唇子(唇裂),开130汽车跑运输,家里的经济条件倒还不错。为了娶到这个漂亮的媳妇,他家光花的彩礼钱就有两万多块。因为桃花眼性格外向,爱说爱笑,她丈夫总怕桃花眼红杏出墙,因而婆婆和他都把桃花眼看得很紧,在家里,她整天就像是被软禁了一样。桃花眼出来进去的难免会跟别人说几句话,为此她经常受到婆婆的责骂。丈夫爱喝酒,经常在酒后残暴的施发性欲,还经常撒酒疯打她。
俗话说得好,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句话在许多人心中都有着深刻的烙印,尤其是在那些相对偏僻的农村地区,对于女人不能生育这一点,更是被视为一种严重的问题。
李小芬和丈夫结婚已经三四年了,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他们一直未能如愿拥有自己的孩子。对于这个情况,大家都不知道究竟是因为谁的原因导致的,但这无疑给他们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困扰。
李小芬的婆婆对此特别在意,她对李小芬的态度也变得越来越恶劣。婆婆常常毫不掩饰地指责李小芬,说她就像一只不会下蛋的鸡一样,毫无用处。不仅如此,婆婆还整天对李小芬指东骂西,甚至连家里的狗和鸡都不放过,似乎只要能发泄心中的不满,什么都可以成为她责骂的对象。
面对婆婆如此刻薄的对待,李小芬感到十分委屈和无奈。她虽然也很想要个孩子,但这并不是她一个人能够决定的事情。然而,无论她怎样解释,婆婆都听不进去,依然对她恶语相向,不给她好脸色看。
李小芬心中的痛苦和无奈已经达到了极限,她觉得自己再也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了。终于,在一个寂静的夜晚,她鼓起勇气向丈夫提出了离婚的要求。
起初,丈夫对她的决定感到十分惊讶和不情愿。毕竟,李小芬拥有美丽的容貌,这是许多男人所看重的。然而,尽管如此,丈夫还是无法割舍对她的感情,他试图劝说李小芬改变主意。
然而,与丈夫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婆婆的态度。婆婆一直对李小芬心存不满,她觉得李小芬没有给他们家生下一个儿子来延续香火。所以,当李小芬提出离婚时,婆婆竟然毫不掩饰地表示巴不得她赶紧离开,这样就可以给儿子重新找一个能生儿子的媳妇。
面对婆婆的冷漠和丈夫的犹豫不决,李小芬感到无比的失望和伤心。她意识到这个家庭已经没有她的容身之地了,于是她毅然决然地坚持要离婚。
最终,在婆婆的极力促成下,丈夫听从了母亲的意见,同意了离婚。就这样,李小芬和丈夫结束了他们的婚姻关系,各自走向了不同的人生道路。
李小芬回到了娘家之后,觉得自己是离了婚回来的,很没有面子。农村就是这样,讲究从一而终,离婚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所以她就总是疑神疑鬼的,怕别人笑话她,怕嫂子因此而不给她好气儿受,因此,她就想到一个没有人认识自己的地方去,所以就出来打工了。
李小芬她先后在洗头房、发廊、美容美发厅、洗脚房全都干过。在发廊里打工的时候,因为禁不住男人甜言蜜语的诱惑,就又失身了,并且还怀上了一个孩子。因为那个男人以后再也没有来过,她无奈之下,打掉了门牙往肚子里咽,只得找了个小诊所,把孩子给做掉了。
后来她遇到了黑子,觉得这个男人忠诚老实,于是就想方设法和他好上了。黑子当时和五师哥在一个农贸市场里摆摊儿做买卖,因为生意不好做,五师哥出主意,找了一块儿做买卖的几个人,组织起了一个“艺术团”。黑子在他们村里的音乐班子(吹鼓手)里学过乐器,桃花眼喜欢唱歌儿,另外的几个人也各有所长,他们到夜总会去进行演出,收入比做小买卖好得多了。一年多来,艺术团的人出出进进,只有他们几个一直坚持到了现在。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