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海总经销
仙秦在源海的“房产开发”与“艺术创作”进行得如火如荼,李斯丞相主导制定的《源海不动产登记管理条例》也逐渐成为后来者必须遵循的准则。然而,就在这秩序看似稳步建立之际,一些细微的、试图绕过仙秦秩序体系的“杂音”开始出现。
某些嗅觉敏锐、或是出于对仙秦隐隐戒备的新生文明,在付出巨大代价获取了李斯那本畅销万界的《源海行为守则》后,自认为摸清了门道,便动起了小心思。他们不再满足于通过仙秦这个“中间商”来间接获取源海的规则知识和权限,而是试图凭借《守则》中的指引,直接与源海的最高权威——那位规则具象体管理员——建立联系,申请规则权限,梦想着能“跳过仙秦,直达本源”。
一时间,规则具象体所在的源海核心区域外围,多了一些鬼鬼祟祟、闪烁着微弱文明火花的“信号”。这些信号用着生涩的、刚刚从《守则》里学来的规则语言,磕磕巴巴地向管理员发送着权限申请,内容从“请求开通局部引力常数修改试用版”到“申请下载基础元素合成公式VIP包”不等,五花八门。
起初,规则具象体基于其“服务万界”的底层逻辑,还会一板一眼地回应,通常是冰冷的“权限不足”、“不符合申请条件”或“请先完成文明等级认证(该认证体系尚未建立)”。但这些回应非但没有让那些新生文明知难而退,反而让他们像是看到了希望,更加频繁地尝试,甚至开始打起了“悲情牌”和“利诱牌”,各种诉苦和承诺的信息流几乎要堵塞管理员的接收通道。
这一切,自然没能瞒过李斯的眼睛。
仙秦在源海落户,投入了巨大的成本(包括陛下亲自“学术交流”、蒙恬将军“钉”哨所、以及他本人与管理员辩论到宕机),方才建立起初步的秩序和影响力。如今这些“规则二道贩子”(李斯内心如此定义),竟想不付任何代价,直接挖仙秦的墙角,窃取规则权限?这无异于动摇仙秦在源海立足的根基,更是对他李斯所立之法的公然藐视!
李斯并未立刻采取强硬手段驱逐这些文明。法家重术,更重势。他需要一种更彻底、更合法理的方式,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问题,并将这种尝试扼杀在摇篮里,同时还要进一步巩固仙秦的地位。
他再次闭关,不是编纂律法,而是起草一份协议。
一份基于《源海行为守则》精神,却又远远超越其指导性范畴,具备绝对约束力的商业(或者说,统治)协议。
数日后,李斯手持一份金光闪闪、由特殊规则载体构成的卷轴,再次来到了规则具象体面前。此时的具象体,正因为不断被那些“规则二道贩子”骚扰而显得有些光芒黯淡(或许是心理作用)。
“管理员阁下,”李斯开门见山,语气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近期一些未授权文明对您的频繁滋扰,已严重影响源海秩序与您的正常工作。长此以往,恐生混乱。”
规则具象体的光芒波动了一下,虽然没有说话,但传递出一种“深有同感”的沉默。
“为从根本上杜绝此等现象,维护源海安宁,保障规则授予的严肃性与秩序性,”李斯展开了那份卷轴,上面密密麻麻布满了严谨的条款和闪烁着权柄光芒的符文,“我仙秦,作为源海首个且唯一的‘常住文明’,有责任,也有义务,承担起规则权限管理的相关工作。”
“此乃,《仙秦源海资源代理总经销协议》草案。请阁下过目。”
总经销协议!
规则具象体的数据流明显凝滞了一瞬,似乎在消化这个充满仙秦特色商业气息的概念。
协议核心内容简单而霸道:
1. 仙秦帝国,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成为源海所有规则权限、知识查询、接口调用等服务的官方唯一指定总代理商。
2. 任何文明、个体,若需获取源海规则相关权限与服务,必须通过仙秦渠道提出申请,并遵守仙秦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收费标准。
3. 源海管理员(规则具象体)仅对仙秦帝国这一唯一接口负责,不再直接受理任何非经仙秦转接的权限申请。
4. 仙秦负责对申请者进行审核、评估、收费及后续管理,并承担因代理行为产生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筛选掉那些试图白嫖的“二道贩子”)。
这相当于把规则具象体从繁琐的、低效的对外接待工作中彻底解放出来,同时又将所有规则资源的分配权,名正言顺地收归仙秦所有。
规则具象体沉默了。它的逻辑核心在飞速运转。从效率角度看,这无疑能极大减轻它的负担。从秩序角度看,由已经证明具备管理能力的仙秦来负责筛选和分配,确实能减少混乱。但……“总经销”这个词,以及那份协议里透出的、将规则权限明码标价的气息,让它那纯粹的逻辑感到一丝……不适。
“此协议……符合源海资源最优化分配原则吗?”它试图寻找一个逻辑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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