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庭的灯光重新亮起时,空气中还飘着刚才争论的余温。公诉人站在庭中央,手里举着一份泛黄的档案,封面印着 “2018 年 顾景明涉嫌伪造文徵明《品茶图》案”,档案袋边角的红色印章已经有些褪色,却在冷白的灯光下显得格外刺眼。
“审判长,各位陪审员,” 公诉人的声音沉稳有力,打破了休庭后的寂静,“被告人顾景明声称自己‘为艺术传播而委托创作’,但这份档案显示,早在五年前,他就曾伪造文徵明的画作,以两千三百万的价格卖给台湾藏家,后因藏家发现破绽报警,案件最终以‘民事调解’结案 —— 当时他给出的理由,同样是‘复作具有艺术价值’。”
他将档案翻开,投影屏幕上出现两张对比图:左边是文徵明真迹《品茶图》,右边是顾景明伪造的版本,画面中茶桌的木纹走向、人物衣褶的笔触,都与真迹有细微差异,却被刻意做旧处理,连装裱的绫绢都仿造了明代的暗纹。“大家可以看到,顾景明所谓的‘艺术复作’,本质上是为了掩盖‘以假充真’的牟利目的。五年前他能用同样的手法伪造文徵明画作,五年后委托江寻、沈墨心创作《蓬莱仙境图卷》,目的绝非‘传播艺术’,而是延续其伪造牟利的惯犯行为。”
顾景明的脸色第一次变了。他身体微微前倾,手铐在桌沿磕出急促的声响:“那不一样!五年前的仿作是我找小作坊做的,技法粗糙,可这次是江寻和沈墨心 —— 他们是真正懂传统技法的人,这幅画的价值完全不同!”
“价值是否不同,应由专业人士评定。” 公诉人侧身示意,法警引着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走上证人席。老人穿着深灰色西装,胸前别着 “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 的徽章,手里提着一个黑色公文包,正是故宫博物院的资深书画鉴定专家林鹤年。
“林先生,您从事古画鉴定四十余年,曾参与《蓬莱仙境图卷》真迹的修复工作,能否请您谈谈,被告人口中的‘艺术复作’,与‘伪造文物’的本质区别?” 公诉人问道。
林鹤年打开公文包,取出放大镜和一本《明清书画鉴定指南》,声音带着岁月沉淀的厚重:“区别在于‘意图’与‘标注’。真正的艺术复作,会在画作显着位置注明‘仿某某之作’,并保留创作者自己的印章,比如清代石涛仿倪瓒的画,会在题跋里写明‘仿云林笔意’,这是对原作的致敬,也是对观者的尊重;而伪造文物,会刻意抹去所有现代痕迹,模仿原作的印章、题跋,甚至做旧处理,目的就是让观者误以为是真迹 —— 这不是艺术创作,是欺诈。”
他拿起桌上的照片 —— 那是江寻、沈墨心创作的《蓬莱仙境图卷》局部,画面右下角的印章处被放大,能清晰看到 “江寻墨戏”“墨心临古” 两枚印章。“这幅画本身,其实符合‘艺术复作’的标注要求,创作者留下了自己的印记。但问题在于,被告人顾景明在拿到画作后,私自将这两枚印章抠掉,重新钤盖了‘王原祁印’和‘麓台’两枚仿刻印章,还在画轴末端添加了清代收藏家的题跋 —— 这些都是我们在警方扣押的画作上发现的,有技术鉴定报告为证。”
投影屏幕上随即出现技术鉴定报告的截图,红色箭头指向印章处的修补痕迹,旁边标注着 “现代胶矾水修补,与清代装裱工艺不符”。旁听席上传来倒吸冷气的声音,陆明轩下意识地摸了摸口袋里的手机,录音文件还在,可现在看来,顾景明的 “艺术宣言”,不过是掩盖欺诈的借口。
顾景明的律师立刻起身:“审判长,我的当事人承认修改印章,但这是经过江寻、沈墨心默许的!他们在创作时就知道,这幅画需要‘更贴近原作的装裱’,才能参加学术展览 ——”
“我们没有默许!” 沈墨心突然站起来,声音带着压抑许久的激动,“我们交画时,明确跟顾景明说过,印章不能改,题跋不能加,他当时答应得好好的,说‘会保留我们的创作痕迹’!” 她从创作笔记里翻出一张照片,是交画当天拍的,画轴右下角的 “江寻墨戏” 印章清晰可见,“这是我们交画时的记录,顾景明接过画时,还说‘这两枚印章盖得好,有古意’,现在却私自修改,这是对我们创作的不尊重,更是欺诈!”
顾景明的脸色彻底沉了下来,双手紧紧攥着桌沿,指节泛白:“我修改印章,是为了让这幅画能在香港艺术博览会上‘更好地展示传统技法’,如果带着你们的印章,谁会关注王原祁的技法?谁会知道清代浅绛山水的美?”
“关注技法不需要伪造印章!” 林鹤年打断他,语气带着一丝痛心,“我年轻时修复古画,遇到过很多复作,有的技法比真迹还精妙,可创作者从没想过要冒充真迹 —— 因为他们知道,真正的艺术价值,不在于‘像不像’,而在于‘有没有自己的思考’。江寻先生研究王原祁的披麻皴三年,却在山石的阴影处加入了现代光影的处理;沈墨心女士复原清代矿物颜料,却在云雾的渲染里融入了江南烟雨的灵动 —— 这些都是属于他们自己的创作,比单纯的模仿更有价值,可你却为了利益,把这些价值都抹掉了,改成了拙劣的伪造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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