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博牙兵之富,甲于天下。即便是最底层的军士,也往往拥有良马、披挂铁甲,劫掠、赏赐、克扣……无数财货最终都流入了这数万骄兵悍将的囊中。因此,魏州军营的夜晚,从不缺声色犬马。
刘澈穿过一片喧嚣。丝竹管弦之声从某些装饰华丽的帐篷里飘出,夹杂着掷骰子的吆喝与女子的娇笑。空气中混合着酒肉香气、马匹的膻味以及一种金钱堆积起来的奢靡气息。然而,在这片浮华之下,敏锐之人却能嗅到一丝不同寻常的紧绷,如同上紧的弓弦,隐在歌舞升平之后。
他停在一顶看似不起眼的皮帐前。帐篷本身陈旧,但帐外拴着的一匹高头骏马皮毛油亮,马鞍一侧挂着的箭囊也是上好的牛皮所制。里面传来的不是丝竹,而是粗暴的划拳声和醉醺醺的叫骂。
带路的刘源低声说:“大哥,刘金就在里面。这家伙刚带队巡查回来,捞了不少好处,正快活着呢。”
刘澈点了点头。刘金这个人,不要命,又贪财好酒,手下二十多号人也都是只认钱、敢打敢拼的硬茬。他们是刘澈计划里,需要收服的第一批人。
刘澈没有马上进去,而是站在帐外的阴影里,听着里面的动静。
“……喝!他娘的,今天那个商队管事还敢藏私?老子一刀鞘就敲掉了他两颗牙!”
“金哥威武!这趟油水真足,够兄弟们快活好些天了!”
“屁话!罗扒皮克扣的那么紧,汴州来的那群黑乌鸦又盯着咱们,不多捞点,哪天脑袋掉了都没钱买棺材!”
这帮人话说的粗鲁,但话里话外都透着一股不安。
时机到了。刘澈给刘源使了个眼色,让他等在外面,自己一掀帘子,弯腰走了进去。
帐里点着好几盏油灯,很亮。五六个壮汉围坐在地上,中间放着熟肉和酒坛。领头的就是刘金,他身材高大,满脸胡子,敞着怀,胸口毛茸茸的,还有一道吓人的旧伤疤。他眼睛半醉半醒,但握着小刀割肉的手却很稳。
刘澈突然进来,帐篷里一下子就安静了。所有人的目光都唰的看了过来,又惊讶又警惕。有几个士兵下意识的把手按在了刀柄上。
刘金眯着醉眼,看清是刘澈后,咧开嘴,露出一口黄牙,用一种牙兵之间很熟的口气说:“我当是谁,原来是刘澈兄弟!怎么,不在你那边待着,有空跑我这穷地方来闻酒气了?”他没站起来,只是用刀尖指了指旁边,“来得巧,坐下喝两口?”
刘澈扫了一眼桌上的酒肉,苦笑着说:“金哥这里要是算穷,我那边恐怕连狗窝都不如了。”
他一边说,一边很自然的走到刘金对面坐下,真跟串门一样。他没看那些酒肉,从怀里慢悠悠的掏出一个不起眼的皮口袋。这口袋比刘金他们装钱的袋子小,但料子明显不一样。
刘金和他的手下都好奇的看着。刘澈把口袋放在两人中间的空地上,轻轻一倒。
“叮——”
几声清脆的响声传了出来。
倒出来的不是铜钱,也不是碎银子,是三块黄澄澄的金锭,在油灯下闪着光。每一块都够在魏州城里换个好院子了。另外,还有几颗没打磨过的好宝石,在地上闪着漂亮的光。
帐篷里瞬间安静得吓人。刚才的吵闹声好像一下子没了。几个士兵眼睛瞪得溜圆,呼吸都粗重起来,死死盯着那堆能让他们翻身的宝贝。就连刘金,脸上的醉意也一下全没了,他握着割肉刀的手,关节都捏白了。
这玩意儿,才能真正打动这帮见惯了钱财的牙兵。
刘澈好像没看见他们一个个都傻了眼,语气还是很平淡,只是话里带了点刺:“前两天运气好,帮一个南边来的商人解决了点麻烦,这是人家给的谢礼。我想着不能一个人快活,就拿来跟金哥和兄弟们,一起喝顿好酒。”
他特意加重了“解决”和“喝顿好酒”这几个字的音。
刘金猛地抬起头,眼睛死死盯住刘澈,之前那种熟络随便的态度完全没了,声音变得特别严肃:“刘兄弟……你这是什么意思?这么重的礼,我刘金和手下这帮兄弟,怕是受不起。”
他知道,这绝不只是喝酒的钱。
刘澈迎着他的目光,脸上的苦笑慢慢收了起来,压低声音说:“没什么意思。就是觉得,现在这世道,光靠敲诈商队,怕是攒不够养老钱,更买不到……一条活路。金哥,你觉得呢?”
刘金脸上的横肉抽动了一下,目光在那几块金锭和宝石上扫来扫去,又死死盯住刘澈的脸,好像想从他脸上看出点什么。他没去碰那些宝贝,反而把手里的割肉刀“笃”的一声扎进面前的肉里,身子微微往前倾,一股酒气和汗臭味扑了过来。
“活路?”刘金的声音更低了,带着点酒后的沙哑和一丝惊讶,“刘兄弟,你把话说清楚。咱们魏博的汉子,都是在枪林箭雨里滚过来的,什么场面没见过?脑袋挂在裤腰带上过日子是家常便饭,还需要买什么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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