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公公一走,芳菲苑内的气氛顿时凝重起来。一百二十两银子,像一座无形的大山压在每个人心头。春桃和秋桂面面相觑,连一向机灵的小栗子也愁眉苦脸。
“姑娘,咱们……咱们要不要去求求莞贵人或者敬妃娘娘?”春桃怯生生地提议。
琉璃摇了摇头,目光却落在那本厚厚的《内务府管理条例》上,指尖轻轻敲击着粗糙的封皮。“求人不如求己。这次是管理费,下次可能就是别的名目。内务府既然用‘规矩’来卡我们,我们就在‘规矩’里跟他们玩。”
她抱起那本沉甸甸的册子,对三人道:“你们该做什么做什么,玫瑰蒸馏的试验不能停。小栗子,你再去催催定制的那些更小的琉璃瓶,我有用。今晚谁都别来打扰我。”
说完,她转身进了自己那间勉强收拾出来的、兼做卧室和书房的小屋,将油灯拨亮。
这一夜,芳菲苑偏房的灯光几乎亮到天明。
琉璃并非盲目自信。她前世作为社畜,没少跟各种规章制度、流程条款打交道,练就了一身从字缝里找漏洞的本事。如今有【宫廷致富系统】辅助,她的记忆力和理解力远超常人。这本《条例》看似包罗万象,严密非常,但只要是人为制定的东西,就必然存在模糊地带、矛盾之处,甚至是……只规定义务却未明确执行标准的陷阱。
她逐字逐句地研读,重点翻看关于新增设机构管理、物料采购、费用核销的章节,并用炭笔在废纸上记下关键条款和可疑之处。
“第四章第七条:宫内新增常设作坊,需经内务府审定规模,按月缴纳管理杂费,用于日常巡查、文书往来等项。标准如下……”后面列出了金额,但并未明确“审定规模”的具体标准和程序,也未说明“日常巡查”的频率和内容。漏洞一:自由裁量权过大,缺乏客观标准。
“第十一章第三条:各宫苑、作坊领用宫内份例物料,需由掌事太监签字画押,按月汇总至内务府核销。” 芳菲苑并未领用宫内份例物料,所有原料均来自宫外特许采购。漏洞二:此条款对芳菲苑不完全适用。
“第七章第五条:器具添置、房屋修缮,凡价值超过五十两者,需提前报备内务府,由内务府指派工匠,费用由公中支出,不得私自雇请。” 琉璃修缮房屋、添置器具,总花费不过十几两,远未达到报备标准,且她是用自己的银子垫付。漏洞三:内务府以“垫付”为名索要修缮款,于法无据。
更重要的是,琉璃在条例末尾发现了一行小字:“本条例由内务府拟定,经皇上御览准行,其最终解释之权,归内务府所有。”
最终解释权? 琉璃嘴角微勾。好一个“最终解释权”!这简直是给对方送上的绝佳反击武器。
她合上册子,心中已有了一个大胆的计划。不仅要让王公公的刁难落空,还要反过来将内务府一军!
第二天下午,王公公准时到来,脸上带着志在必得的笑容:“琉璃姑娘,三日之期虽未到,但咱家顺路,就来问问,那一百二十两银子,姑娘筹措得如何了?这册子,姑娘可看明白了?”
琉璃将册子双手奉还,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谦逊与困惑:“有劳公公挂心。册子奴婢仔细看过了,内务府的规矩果然严密,奴婢受益匪浅。只是……有几处不甚明了,还想请教公公。”
王公公不在意地摆手:“姑娘但问无妨。”
“其一,条例说管理费依据‘规模’审定,不知芳菲苑目前仅奴婢与三名粗使,占用荒院一所,算是何等规模?这审定的标准又是什么?可有明文记载?奴婢也好心中有数,日后若扩大规模,及时报备。”
王公公笑容一僵:“这个……规模大小,内务府自有考量,姑娘就不必细究了。”
“其二,”琉璃不给他思考的时间,继续问道,“条例规定领用宫内物料需核销,但芳菲苑所有原料皆由皇上特许宫外采买,并未占用宫内份例。这管理杂费中‘物料管理’一项,似乎与芳菲苑无关?”
“这……虽未领用,但总归是内务府管辖之地,管理巡查总是要的!”王公公强词夺理。
“哦?说到巡查,”琉璃恍然大悟状,“条例中提及‘日常巡查’,不知这巡查是每日、每月还是每季?巡查哪些项目?可有记录簿册?自芳菲苑设立以来,除了王公公您上次和这次前来,似乎并未有其他巡查人员到访?这管理费……是否应扣除未巡查期间的份额?”
王公公被这一连串的问题问得瞠目结舌,脸涨得通红:“琉璃!你……你这是强词夺理!内务府的规矩,岂容你一个小小宫女置喙!”
琉璃脸色一正,语气依旧恭敬,却带上了几分凌厉:“王公公息怒,奴婢并非置喙,正是为了严守规矩,才要问个明白!否则,今日您说管理费一百二十两,明日若换了李公公来说二百四十两,后日张公公又说只需六十两,这规矩岂不成了儿戏?奴婢人微言轻,但凡事总得有个准绳,您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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