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示】致所有仍滞留于绝岛之前英籍居民:
根据《澳大利亚购买条约》龙国政府已经用888万马克购买了澳大利亚所有权,更名为绝岛,目前已完全接管绝岛一切主权。尔等目前之行为,已构成非法滞留与盗窃侵占龙国财产之事实。依据龙国战时法令,我军有权对任何非法武装及抵抗人员,就地格杀勿论!
然,上天有好生之德。龙国政府亦不愿多造杀孽。
特此公告:自本告示张贴之日起三十日内,所有仍滞留绝岛之前英籍居民,若能主动前往悉尼、墨尔本、布里斯班、珀斯四大港口之“移民登记处”投降登记,并承诺自愿迁离绝岛,龙国政府将出于人道主义,发放每人十英镑之迁离安置费,并保证尔等安全登上前往往印度之船只。
三十日期限过后,若仍有非法滞留、拒绝迁离者,则视为窃占我国土之强盗与匪徒。龙国军队及各地民兵,将有权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对尔等实施清剿,一经发现,无需警告,即刻击毙!
何去何从,尔等自行斟酌!勿谓言之不预!
龙国绝岛都督府
龙国绝岛守备司令部
(加盖朱红大印)
这张告示如同在暗流中投入了一块巨石,在残留的英裔群体中引发了巨大的震动和分化。大英帝国殖民的领土,竟然被德意志就这么贱卖给了龙国,那个引发过天罚的龙国!
十英镑,对于这些已经一无所有、朝不保夕的逃亡者来说,是一笔足以让他们在印度开始新生活的、实实在在的“巨款”。它代表的不仅仅是金钱,更是一条看得见的、相对体面的活路。
告示贴出后,最初几天毫无动静,残留者们疑虑重重,害怕这是东方人的诡计,是引蛇出洞的陷阱。
但很快,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出现了,那是一个躲在南部海岸洞穴里的老人和他的孙女,他们已经饿得皮包骨头,几乎失去了希望。老人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趁着夜色,拄着拐杖,牵着孙女,踉跄地走到了最近一个屯子的民兵哨所外,举起了白色的破布。
民兵们按照上级指示,没有伤害他们,给了他们食物和水,然后派人将他们送往了悉尼港。在港口,他们真的登记了名字,每人领到了十枚沉甸甸的沙弗林金币,然后和其他几十个同样熬不下去、选择投降的幸存者一起,被送上了前往印度的运输船。
这个消息,如同长了翅膀一样,通过各种隐秘的渠道,迅速在残留者群体中传开。东方人,似乎……说话算话?
求生的本能,最终压过了仇恨和骄傲,开始有零星的、小股的残留者,从山林、洞穴、废弃农场中走出来,拖着疲惫不堪、衣衫褴褛的身体,走向有龙国旗帜的地方投降。
港口变得忙碌起来,每天都有几十、上百名面黄肌瘦、眼神复杂的英裔移民前来登记,领取那笔象征性的“拆迁费”,然后在龙国士兵的看管下,沉默地登上运输船。他们的表情麻木,带着背井离乡的悲凉,但至少,命保住了,还有了一点微薄的启动资金。
当然,也有死硬分子对此嗤之以鼻,认为这是对女王和帝国的背叛,他们发誓要战斗到底,哪怕像老鼠一样死在这片土地的角落里。对于这些人,张梅宰的部队和各地的民兵也绝不手软,一旦发现踪迹,便立刻出动,如同猎犬般追踪、围剿、清除。
他们的下场,往往是为绝岛的荒野增添一具无人问津的白骨,极少数悍不畏死战至最后的勇士获得了黑龙军或民兵的尊重,给了一个体面的葬礼。
告示执行期间,龙国移民们与英裔的突发性接触也在进行,在“橡树屯”,一名没有见过告示的英裔老妇因饥饿冒险潜入屯边菜地偷土豆,被屯民发现。老妇惊恐万分,跪地求饶,屯民没有伤害她,反而给了她一篮食物和清水,并通过手势告诉她去港口可以换船票和路费。
老妇将信将疑地离开,几天后带着另外几个妇孺前往港口,果然领到安置费并被送上船。
这期间也有不少移民伤亡的事件发生,比如“北岭事件”,一股约五十人的前殖民警察部队,装备精良且战术熟练,他们伏击了“北岭屯”前往港口运送皮毛的车队,打死两名民兵,抢走货物和枪支。
张梅宰大怒,亲自率一个连追击,通过民兵向导和孙柯离开前留下的几架小型侦察无人机进行侦查,部队在三天后锁定对方藏身的山谷。
张梅宰采取围三阙一战术,用迫击炮轰击谷口制造恐慌,同时留出通往海岸的缺口设伏。夜间,英裔残余果然从缺口突围,落入埋伏圈,经过短暂交火,击毙二十三人,俘虏十九人,缴获全部武器。
张梅宰固执的没有枪毙那十九名俘虏,而是严守三十天的约定,他命令将俘虏中的伤者治疗后释放,并给予双倍安置费,大约为20英镑,让他们带回告示和口信:“三十日内投降者可获安置费,逾期格杀勿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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