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半夜,雪停了。
屋里,一股情事过后特有的、黏稠又温热的气息还没散尽。常松睡得沉,鼾声粗重,一条结实的胳膊还压在红梅腰上,沉甸甸的。红梅却睁着眼,毫无睡意。
她侧着身,借着窗外透进的微光,细细描摹身边这个男人熟睡的轮廓。眉毛粗黑,鼻梁挺直,嘴唇因为刚才的激烈还有些肿。
睡着了他像个孩子,眉头舒展,嘴角甚至有一丝若有若无的、满足的样子。
可红梅看着看着,眼泪就毫无预兆地滚了下来,一滴,两滴,悄无声息地渗进枕头里。冰凉。
她把这一刻当作世界末日来爱。因为只有在想象的终点里,分离才不复存在,这个男人才能完完全全、永永远远地属于她。
她贪恋这片刻的温存,像沙漠旅人贪恋海市蜃楼。明知是幻影,也愿用全部力气去相信那一刻的真实。她怕天亮,怕他转身,怕这用体温煨热的梦,一碰就碎。
常松在睡梦里似乎感觉到了什么,鼾声停了停,迷迷糊糊地咕哝一声,手臂收得更紧,把她往怀里带了带,下巴蹭着她的发顶,又睡沉了。
他这一动,红梅的眼泪流得更凶了。她死死咬住被角,不敢发出一点声音。
“咋……咋哭了?”常松到底还是醒了,声音带着浓重的睡意和沙哑,手忙脚乱地去摸她的脸,触手一片湿凉。
他瞬间清醒了大半,心里一抽,“做噩梦了?还是……我刚才弄疼你了?”他想他之前动作太大,语气带了愧疚。
红梅摇头,把脸埋进他汗湿的、带着烟草味的胸膛里,声音闷闷的:“没……就是……不想你走。”
常松沉默了,大手一下一下,笨拙地拍着她的背,像哄孩子。
屋里静得只剩下两人交错的呼吸声。
“红梅,”常松忽然开口,声音在黑暗里显得格外低沉,“你还记不记得,咱俩头一回在张姐家见面?”
红梅在他怀里轻轻“嗯”了一声。
她想起当时他那副窘迫的样子,忍不住也弯了嘴角,眼泪却还在流。
“那时候,我就看中你了。”常松说,语气是陈述事实般的平淡,却带着千钧的重量,“就觉得,这女人,看着柔,骨头里带着韧劲。我得把她娶回家。”
“你为啥……”红梅吸了吸鼻子,声音还带着鼻音,“为啥那么多年都不找?就没个女人看上你?”
常松苦笑一下,粗糙的手指摩挲着她的肩头:“谁看得上我啊?农村娃,没爹没妈,就一个病恹恹的大伯,家里穷得叮当响,天天海上飘着。好人家的姑娘,谁愿意跳这个火坑?那些寡妇……要么拖着好几个娃,要么就是图我肯下力气,能帮她们养家。我没意思。”
他顿了顿,反问:“那你呢?你当时……看中我没?”
红梅沉默了很久,久到常松以为她睡着了,她才轻声说:“我不知道。张姐只说叫我来家里吃饭,没提别的。我看见你,还以为是她家远房亲戚。”她叹了口气,“后来知道了,我死活不同意。真的。常松,我不能耽误你。我这样子……带着个丫头,还是个……不干净的身子。前面那些事,像鬼似的跟着我。我怕……怕连累你,也怕……怕你知道了,心里膈应。”
她把“不干净”三个字说得极轻,那是她心底最深的疤,轻易不敢碰。
常松的手臂猛地收紧,把她整个圈进怀里,紧得几乎让她喘不过气。
“胡说八道!”他声音粗嘎,带着怒气,更多的是心疼,“什么干净不干净!在我这儿,你红梅就是最好的!那些王八蛋欠的债,早该忘了!”他深吸一口气,像是下了某种决心,语气变得郑重,“红梅,你听我说。等我这次回来,挣了钱,我带你去北京,去上海!咱们找最好的大夫,把你身上的毛病好好治治,调理调理。肯定能治好!”
爱是什么?不是把你捧上神坛,而是明明看见了你在泥泞里打滚时沾满全身的污秽,却依然觉得你的灵魂洁白如初。
他不懂。她身上的病,药石无灵。
她身上的“毛病”,哪里是普通的妇科病?那是被蒲大柱输红了眼后,当成赌注押给赌场那帮畜生,被轮番糟蹋留下的永久的创伤。恐惧与疼痛,早已像毒藤的汁液,渗进了她的骨髓,缠绕着她每一根感知欢愉的神经。对床上这事,她本能地恐惧,排斥,觉得脏。
跟了常松,是这个男人用他那笨拙的、却又无比坚定的温柔和耐心,一点点把她从冰窖里捂热,把她破碎的灵魂一片片拼凑起来。她愿意给他,是因为他是常松,是因为她爱他。可身体深处那种无法控制的僵硬和偶尔闪回的噩梦般的片段,她自己都无法克服。
女人身上的病,三分在身,七分在心。心里的窟窿填不上,身上的病就好不了。
更深的,是那份说不出口的愧疚。常松是独苗,大伯病重,眼巴巴指望着他传宗接代。可她这块地,早就被糟蹋得盐碱化了,还能不能长出苗?她不敢想。每次看到常松看着别人家小孩时那种不自觉流露出的羡慕,她的心就像被针扎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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