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荣没有太多寒暄,直接拿出一张事先写好的 A4 纸递给 Leslie,说他们研究过现有经理人合约后,觉得有部分条款需要修改,接着便约略讲解了他们的条件。当时 Leslie 听着,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也没有当场表态。事情谈得很快,世荣似乎也不想久留,匆匆起身离开。乐瑶送他出门,两人在门口只是客气地点了点头,全无往日说说笑笑的轻松。
等乐瑶回到办公室,只见 Leslie 仍拿着那张纸,手指捏得纸张边缘微微发皱。他脸上的肌肉紧绷,眼神里是一种混合着震惊、荒谬和强烈受辱的情绪。乐瑶瞥见纸上可能是世荣笔迹列出的所谓“条件”,其中一条刺目地写着要求将经理人佣金从原来的百分之二十降至百分之十。
当时 Leslie 看到这些手写的条件,根本没有表态的心情,只觉得那是一种赤裸裸的侮辱。他心想:“唱片收入已经泡汤,我原来是百分之二十的经理人收入,现在还要减掉一半?” 然后他忍不住反问自己:“我是否那么差?我的工作回报只值百分之十?!” 那几天,他的心情充满了失望、无奈及愤怒,根本不想再与他们进一步商讨。他需要更专业的意见。
于是,Leslie 打了一个电话,找了一位朋友的兄长——一位陈姓律师,将那份新提出的条件转发给他,征询法律意见。当 Leslie 在电话里向陈律师说明情况时,陈律师首先问经理人合约何时结束。Leslie 告知还有一年。接着,Leslie 大概把唱片约第一期续约遗漏的问题也说了。陈律师听完,敏锐地问了一个关键问题:“当87年底没有正式签署续约文件的情况下,Beyond 有没有继续履行新一期合约内的义务?例如,有没有继续按合约录制唱片?”
听到这个问题,Leslie 心头猛地一沉,开始觉得不妙。当初发现问题时,他就应该第一时间咨询律师,现在可能已经错过了最佳时机。他回答:“他们从来没有提出过关于第一期续约的疑问,一直按计划录制了《现代舞台》和《秘密警察》两张新唱片,直到两个多星期前才突然提出合约无效。”
陈律师听完,语气带着些许激动:“Leslie 呀!虽然你系唔记得同队 band 续约,但系佢哋一直都冇提出过异议,即系话佢地系无形中承认双方系继续合作落去嘅!而且之后仲录咗两张新唱片添,咁即系话百分之一百承认同张录音合同系生效架啦!如果张约系无效嘅,佢地做咩仲同你录音呀?佢哋都傻嘅!上到法庭,佢地输梗呀!张录音约冇事呀!有效架,你唔驶理佢呀哋!”
听完陈律师的解释,Leslie 拿着听筒,久久说不出话来。愤怒、悔恨、荒唐感……不知还能用什么来形容自己的心情。虽然当时 Sony 单方面指出 Kinns 在87年没有执行续约程序,但这并不能完全代表合约就此完结。续约遗漏只是表面失误,从法律观点,需要看后续实际履行情况才能最终定案。遗憾的是,当时自己法律知识匮乏,在巨大冲击下没有冷静咨询律师,就和 Sony、甚至和 Beyond 一样,轻易认定了合约无效。那一刻,所有的“假如”都已于事无补。
面对这种局面,乐瑶本能地选择了退缩和回避。作为职员,她理应站在 Leslie 这边协助处理,哪怕只是情感支持。但她进来的目的与情感联结又系于 Beyond。如今,看着 Leslie 的失望,想着乐队的抉择,她感到深深的无力与疲惫。去哪边都尴尬,里外不是人。于是,她干脆装聋作哑,埋头做事。上班时,她将自己埋进无尽的琐碎事务中,仿佛一个没有感情的机器。Leslie 不主动问,她绝不多说一句关于 Beyond 的话。她低着头,专注于眼前的表格或键盘,减少目光接触,避免任何可能引发讨论的契机。下班后,她更是一反常态,迅速回到租住的公寓,关上门,将纷扰隔绝在外。她不再像以前那样去找家驹或乐队其他人,甚至连电话都变得迟疑。公寓成了她的避难所,她用独处来消化这职业与情感上的双重尴尬。
而在办公室,Leslie 在巨大的悔恨驱使下,如常地重新把合约相关文件逐一仔细查看。仿佛要为自己“死个明白”。突然,他的动作僵住了,手指颤抖着抽出一份文件——那是88年7月11日,在准备录制《秘密警察》之前,Beyond 按新艺宝的要求签署的一份确认书。白纸黑字,明确确认了 Kinns 与他们的录音合约是持续有效的!
假如当时最终需要法律裁决,单凭这份确认书,就足以彻底驳倒“合约无效”的说法,甚至可能逆转整个局面。可是,一切发现都已太迟。签约已成事实,裂痕无法弥补。这份迟来的“证据”,像一把钝刀,再次割开伤口,提醒着他因慌乱、不专业和轻易放弃而造成的、无法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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