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的魔都,立秋刚过,暑气却像粘人的藤蔓,死死缠着陆家嘴直插云霄的摩天楼,又顺着黄浦江的水汽漫进沪西的老旧街巷。虹桥火车站的出口处,永远是人声鼎沸的模样,拖着行李箱的商旅人士步履匆匆,举着接机牌的司机踮脚张望,操着南腔北调的人们在这里汇聚又分流,共同织就着这座城市永不停歇的繁华图景。
五个身影在熙攘人群中格外扎眼,与周遭西装革履、妆容精致的行人形成了鲜明对比。
走在最前面的林凡尘,穿着一件熨烫平整的白衬衫,袖口一丝不苟地挽到小臂,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镜片后的眼神透着沉稳与精明。他手里拎着一个半旧的公文包,里面装着五人的身份证、学历证明和一份手写的魔都生存规划,步伐稳健,目光锐利地扫过眼前的车水马龙,像是在丈量这片陌生土地的分量。作为五人里的领头人,他是唯一读过大专的人,向来心思缜密、处事周全,兄弟们的生计与未来,都压在他肩上。
紧随其后的林峰,穿着一件略显宽松的深色夹克,身形单薄却透着股执拗劲儿,眼神算不上灵动,甚至带着几分木讷,只是直直地盯着前方的路,偶尔被身边的高楼吸引,才会慢下脚步多看两眼。作为老二,他性子憨厚执拗,不善言辞,却最是踏实肯干,认定的事就会一条路走到黑,是兄弟们中间最靠谱的“执行者”。
“二哥,跟上队伍,别掉队。”林落宇拍了拍林峰的胳膊,声音温润。他穿着简约的浅灰色POLO衫,身形挺拔匀称,面容干净俊朗,眉宇间藏着几分内敛的锐气。作为老三,他脑子转得快,擅长分析利弊、权衡取舍,是林凡尘身边最得力的智囊,此刻正默默观察着周围的环境,将人流走向、交通标识都记在心里。
“三哥说得对,魔都人多,别走散了。”林虎瓮声瓮气地附和,声音像闷雷似的震得人耳朵发颤。他走在第四位,生得虎背熊腰,穿着宽松的迷彩工装裤,胳膊上的肌肉线条在布料下隐约可见,脸上一道浅浅的疤痕从眉骨延伸到颧骨,是早年在工地扛钢筋时不小心被铁板划到的,此刻在灯光下泛着淡淡的光泽。他肩上扛着一个巨大的蛇皮袋,里面塞满了五人换洗的衣物和生活用品,脚步落地时沉稳有力,仿佛脚下的地砖都在微微震动。作为老四,他力气最大,为人憨厚耿直,是兄弟们最坚实的后盾,凡事都听大哥林凡尘的安排。
陈启然走在最后,穿着简单的白色T恤和牛仔裤,双手插在裤兜里,神色淡然,一双眼睛却像雷达似的,快速扫过周围的人和事,从路边的路标到行人的神色,都被他默默记在心里。他年纪最小,性子却最沉静,话不多,却透着与年龄不符的机灵和敏锐。作为老五,他看似低调,却总能在关键时刻捕捉到有用的信息、给出稳妥建议,是五人里暗藏的“机灵鬼”和“定心丸”。
五人是从小一起在皖北乡下长大的发小,从穿开裆裤时就黏在一起,后来磕过头拜了把子,成了能把后背交给对方的兄弟。林凡尘因心思缜密、有担当,被众人推为大哥;林峰排行老二,憨厚执拗、踏实肯干;林落宇是老三,聪慧内敛、善于谋划;林虎是老四,勇猛憨厚、力大无穷;陈启然则是最小的老五,沉稳机灵、敏锐过人。
这次来魔都,是林凡尘提出来的。乡下的机会越来越少,他们几个要么在工地搬砖,要么在小工厂流水线上打工,累死累活一年下来,除去家用也攒不下几个钱。半年前,林凡尘的父亲病重,临终前攥着他的手说:“去魔都闯闯吧,那里的天地大,有你们的生路。”为了这句话,也为了给兄弟们找条更好的出路,林凡尘凑了所有积蓄,又跟亲戚朋友借了些,带着四个兄弟义无反顾地踏上了征程。
“走吧,先去地铁站。”林凡尘收回目光,开口说道,声音不大,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他知道,从踏出火车站的这一刻起,他们的人生就彻底改变了。眼前的魔都,霓虹闪烁,繁华喧嚣,却也藏着无数未知的挑战,他们就像五条初入浅滩的龙,想要在这片水域站稳脚跟,注定要历经风浪。
五人跟着林凡尘的指引,挤上了早高峰的地铁。车厢里人满为患,空气里弥漫着汗水、香水和食物混合的复杂味道。林虎肩上的蛇皮袋不小心碰到了一个穿着西装、梳着油头的男人,对方皱着眉头往旁边躲了躲,眼神里带着一丝毫不掩饰的嫌弃,嘴里还低声嘟囔了一句:“乡巴佬,没长眼睛?”
林峰听在眼里,脸色瞬间涨红,攥紧了拳头,却不知道该怎么反驳,只是梗着脖子瞪着对方。林虎也沉下脸,指节泛白,眼看就要发作,却被林凡尘一把拉住。
“别冲动。”林凡尘的声音压得很低,“咱们是来闯天下的,不是来惹麻烦的。”
“大哥,他骂咱们。”林峰憋了半天才挤出一句话,语气里满是委屈和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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