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需升衙点卯,冯过穿戴一新,自有一派凛然官威。
说起官威这事委实是玄之又玄的,绝非天生,而是浸淫官场所得。说穿了,便是位置决定一切。一旦上位,言行举止自是要慎之又慎,所表现岀来的距离感便是所谓的官腔与官威了。即便再如何亲民接地气,也不可能与寻常百姓“打成一片”。
这大红袍呀,咋看咋别扭,对于冯过而言,还是T恤牛仔裤穿的舒服。
呃,有矫情之嫌。
“青袍官仕轻,白首更悲泣”。
“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少小须勤学,文章可立身;满朝朱紫贵,尽是读书人。”
冯过是有点晕的,这身官服大致介于那个时空的宋、明之间,饶是自认对历史了解颇深的他也是有些懵圈。
本朝太祖洪武二十六年法令规定:文武百官的朝服都沿袭昌楚朝服的式样,外穿红罗上衣、下裳和蔽膝,内穿白纱单衣,足登白袜黑履,腰束革带和佩绶,头戴有梁冠。官员的等级通过冠的梁数和绶带的不同纹饰表示。
元丰改制之前,青色官服适用于九品以上官员,绿色官服则是七品以上官员,绯色官服则代表五品以上,紫色官服则是三品以上的朝中大员。
元丰改制之后,青色官服被摈弃不用,七品包括七品以下的官员,只能身穿绿色官服。六品以上的官员,则是身穿绯色官服。四品以上的官员,其官服颜色还是紫色。
此所谓“已上文武三品已上服紫,五品已上服绯,九品已上服绿。”
另外,皇帝会给立过大功的官员特赐“鱼袋”。
“鱼袋”便是佩戴于腰上的小荷包,共分为金、银两种不同颜色。
一般来说,五品以上的官员可以身穿官服,佩戴银色鱼袋。四品以上的官员,则是可以佩戴金色鱼袋。
因此,“鱼袋”乃是用来彰显官员的身份。
冯过,自是没有鱼袋,“无功难受禄”。
上述算是那个时空宋代的官服规定,但却揉进了彼时明代的样式。
比如,大定给每级官员都设计了一种动物图案作标志,把它绣在两块正方形的绵缎上,官员常服的前胸后背各缀一块,即“补子”是也,这种官服就叫补服。
洪武二十四年规定,补子图案:公、侯、驸马、伯:麒麟、白泽;文官绣禽,以示文明:一品仙鹤,二品锦鸡,三品孔雀,四品云雁,五品白鹇,六品鹭鸶,七品鸂鶒,八品黄鹂,九品鹌鹑。武官绣兽,以示威猛:一品、二品狮子,三品、四品虎豹,五品熊罴,六品、七品彪,八品犀牛,九品海马;杂职:练鹊;风宪官:獬豸。除此之外,还有补子图案为蟒、斗牛等题材的,属“赐服”类。
所谓“衣冠禽兽”,盖因此出。
别扭只是他自己的小小心理活动,在旁人看来那绝对是眼前一亮,样貌俊美、身形高挑的少年郎衬上这身朱袍,太养眼了。
大定知州(知府、知军)和通判分厅办公,通判有自己的衙署,除了刑狱诉讼事务外,还有权力过问粮食运输和水利工程,以及田产物权方面的事情。
对于地方上的规定比较细致,知府知州和通判都是地方上位置最高的官员,为了区分开他们,平常并不在一起办公。三个官职都有自己的办事机构,安排配套的相关办事人员。地方上的官职一般是文臣为正,武将为副,政务上以文官为主。
大定建立后,国内局势比较安定,对外倾向于和谈,原则上不轻易诉诸武力。因此武将在地方上主要是练兵,政务上几乎没什么决定权。通判和武官其实都是辅佐型官员,但通判有权过问粮运等重大事务,是对知州知府的补充。
欧阳修在《归田录》这样说:
“国朝自下湖南,始置诸州通判,既非副贰,又非属官。故尝与知州争权。每云:‘我是监郡,朝廷使我监汝。’举动为其所制。”
这样的争吵实际上就是权力归属的问题,到底是谁说了算,恐怕只有找太祖来做出必要的解释说明了。但其实,常威早就想到了!
欧阳修在《归田录》接着说到:
“太祖闻而患之,下语书戒励,使与长吏同押。凡文书,非与长吏同签书者,所在不得承受施行。自此遂稍稍戢。”
简单解释一下,就是说:常威对于这件事也非常的头痛,于是就下旨让他们都好好工作,但凡是州府的文件,知州或知府都必须和通判联合签署才能生效,任何一方单独签署都不能生效,于是这件事才慢慢的平息下来。
通判既然是皇帝派遣去监督知州或知府的官员,那么其本身应该很可靠,但是如果这个通判并不能胜任皇帝所交付的任务,或者和地方官员勾结,那么这种名义上的监督就不存在了。太祖的应对方法是在科举中选拔,朝廷规矩:科举考试每科的一甲前三名无须待缺,除了授予京官的之外,都可直接授予州府通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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