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天佑三十三年至三十五年,天佑朝吏治败坏,各制度的破坏使得天下百姓置身于水深火热之中。
其中以盐课尤甚。
天佑三十三年,江宁府府尹李郢被下狱,凡与李郢有过交往的一百余文人,皆被收执下狱,污为党人。
天佑三十四年,都乌等朝臣上表为李郢申理,李郢与“党人”们虽获释,却被勒名于府,终身禁锢不用。
这次的党锢之争,以牢修告奸为导火索,两王一侯的争端彻底搬上明面。
——记《天佑史书》延和癸卯年丙辰月
辛亥年
壬辰月(五月)
朝廷先后给百姓带来了两个不好的消息。
第一个是加赋。
加赋的名义是辽东战事紧急,军饷不足。
每亩加赋三厘五分。
一文=十厘
虽说这种是临时性的,事毕即止。
但这战事会维持多久,百姓岂会知道,只知道大家又得勒紧裤腰带过日子了。
第二个就是粮价涨了。
有战事,物价就会上涨,其中当然就包括粮价和盐价。
粮铺里的米价一夜之间涨至十五文一斤。
盐从三十文一斤涨至五十文一斤。
目前都还有上涨趋势。
这个消息对游学的四人来说人非常不好。
他们不能再在长留村待着了。
五月二十三
宋欢四人整理好了物什,同高叔一家以及里正辞别。
阿弟对着高三郎说道,“你看好我种下的那一片番麦地,它们若是能在七月上旬成熟,你们就能种第二季番麦。”
高三郎很认真的点头,“我会的!你放心!”
事关肚子的问题,他不会马虎的!
高三郎不放心说道,“现在外面乱得很,你们还是赶紧回家去吧,不要再在外面了。”
阿弟点头,“我们会的!”
阿弟虽然这么说,但其实他们出了长留村之后并没有往阳江府的方向去,而是继续前往丹阳郡。
加赋这个问题影响不到宋欢一行。
至于粮价上涨,他们当下还能承受,毕竟不是受灾,粮价上涨不会太过疯狂,当然这种情况也不是不可能出现,但是这取决于战争,就目前来说,南方受到的直接影响会比北方小。
再说,丹阳郡有盐场,不知道那里会不会受到的影响少些。
而且,他们都已经到了会稽郡,不日就能到达丹阳郡。若是就此返回阳江府,那对傅渊之和阿弟都是一个很大的遗憾。
阿弟已经决定和傅渊之一起进京赶考,那么他就得在明年一月之前回到阳江府进行乡试,今年十月,他们就得回阳江府了。
如今还有五个月左右的时间,与其现在回阳江府,还不如到丹阳郡看上一看,体察一下这次战事间接给各地百姓带来的影响。
与其听别人说,不如自己亲身去体会来得深刻且真实。
盐税属于工商税收。
太祖称帝时,立盐法,实行征税制,令商人贩卖,税率为二十分之一,所得盐税以充军饷。
待天佑朝建立后,实行专卖之制。
天佑朝盐的产制,制盐民户称灶户,按户计丁,称盐丁。
按丁规定产盐定额,也称为正盐。
正盐之外所余之盐,称余盐。
天佑朝初年,为鼓励盐的生产,朝廷注意优恤灶户,给灶户划拨草场,以供樵采。
可耕之地,许灶户开垦,并免灶户杂役。
之后,盐场设立总催官,负责办盐课,督促生产。
总催官多刻剥灶户,致使盐丁贫乏,天佑十年,灶户不堪总催官的剥削,纷纷逃亡,流移转徙,盐产量大减。
盐法渐坏,盐利日减。
天佑朝的盐专卖主要实行民制→官收→就场专卖办法。
开中法就是其中一种专卖制度。
开中法——盐引代币。
它就是招募盐商们送运粮食到边关,再从各个封疆大吏的手中换取他们手中的盐引。
实行这个法的目的在于充实边疆的粮食储备。
天佑五年,八月。
幽州以代郡所储之粮,自青州平寿县运至幽州太和岭,路远而费用巨繁,建议令商人于代郡仓输米一石,太原仓输米一石三,事后给淮盐一小引。
盐引,就是盐商向朝廷缴纳货币或实物,由官府发给引票,然后凭引就场支盐贩鬻。
大引四百斤,小引二百斤。
这事之后,天佑朝自此始行开中法,这二十多年以来各边境地区,亦多效仿。
开中法实行之后,国家节省了大量的转运之费,边疆粮饷也得到了保障,史称“有天佑盐法,莫善于开中。”
由于开中法行效显着,于是,不仅是粮食,凡属朝廷急需物资,皆令商人输纳中盐,由此而衍生出许多新的制度,如纳马中盐,纳布中盐等等。
总之,朝廷需要什么,就开中什么,盐随时随地成为朝廷与商人交易的媒介。
凡事都有两面性。
开中法有利也有弊。
主要原因在于一直无法杜绝的官吏贪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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