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废话,要么赔罪,要么吃老子一拳!”刘永福说着就攥紧了拳头,指节“咔咔”作响。
他在天地会混过,又在广西打了多年硬仗,什么阵仗没见过?
两人怒目相视,拳头都快碰到一起,周围的人也纷纷抄起家伙,眼看就要血溅当场。
“住手!”
一声暴喝突然炸响,穿透了剑拔弩张的空气。
众人循声望去,就见一个穿着靛蓝长衫的汉子从树后走出,身形挺拔,脸上一道刀疤从眉骨延伸到下颌,看着格外醒目。
“永福?真的是你?”那汉子快步上前,眼睛瞪得溜圆。
刘永福愣住了,这声音……还有这道疤……
“邓……邓志雄?”他试探着叫出名字,声音都有些发颤。
那不是当年在天地会,跟他一起劫过官粮的老伙计吗?
邓志雄哈哈大笑,上前照着刘永福肩膀就是一拳:“好你个黑面神,多年不见,居然跑到越南来了!”
原来邓志雄早一年就带着人来到老街,靠着几分悍勇占下这片山地,刚才动手的是他手下,没认出刘永福的人。
“误会,都是误会!”邓志雄赶紧喝止手下,又亲自给吴凤典递上伤药,“快给吴兄弟赔不是!”
一场干戈瞬间化作笑谈,两人找了处阴凉地,就着山泉水喝起了米酒,说起当年在天地会的旧事,越聊越投机。
往后几日,邓志雄果然不再让人骚扰黑旗军,两家井水不犯河水。
这天夜里,吴凤典悄悄找到刘永福,压低声音道:
“大哥,那邓志雄虽然是你旧识,但这地盘毕竟是他的。咱们不如趁他不备……”
他做了个抹脖子的手势,“这老街的地盘,就彻底归咱们了。”
刘永福脸色一沉,猛地一拍桌子,酒碗都震得跳了起来:“糊涂!”
“当年在天地会,若非志雄替我挡过一刀,我这条命早就没了,他脸上的疤,是我永远的痛!”
他声音斩钉截铁,“江湖人讲究义字为先,他如今肯容咱们落脚,已是情分,怎能做那背信弃义的勾当?”
吴凤典还想再说,却被刘永福一眼瞪了回去:“此事休要再提!我黑旗军能立足,靠的是刀枪,更是信义!”
窗外月光洒进茅草屋,映着刘永福坚毅的侧脸。
他知道,要在这异国他乡站稳脚跟,光有武力远远不够,可有些底线,哪怕刀架在脖子上,也绝不能破!
【初战告捷】
邓志雄是个红脸汉子,讲义气,他给了宫中太监十锭银子,让他向阮朝皇帝推荐刘永福,
就这样,他为刘永福谋了一个团练老总的职务。
没过几天,阮朝赐给了黑旗军一块地,刘永福谢恩,为报答皇上恩典,他把黑旗军改成了地方团练,成了阮朝的基础部队。
“……”
~同治七年,南疆的暑气尚未消退,阮朝的朝堂却已因一件事暗流涌动——大将军盘文义突然举兵反叛,兵锋直指河内,嗣德帝急得寝食难安。
“爱卿,谁人可带兵御敌?”
“沉默!难堪的沉默。”
“皇上,何不求助刘永福?”此前为永福美言的太监提醒道。
“刘永福,”越南皇帝突然想起来了。
喃喃自语:“刘永福在保胜一带站稳了脚跟,他是我朝唯一的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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