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常务会议结束后,祁同伟尽管内心波涛汹涌,但还是迅速调整了心态。
他知道,此刻任何不满和抵触情绪都是不明智的。他很快再次来到赵达功的办公室,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沉痛与恭敬,主动汇报省公安厅的近期重点工作,特别是对陈海同志不幸遭遇“车祸”一案的“高度重视”与“全力侦办”。
赵达功平静地听着,没有打断,只是偶尔就一些细节追问两句,比如肇事司机的背景、社会关系,当天确切的行车路线和目的等。
他的问题看似常规,却句句落在关键处,让祁同伟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精神应对,反复强调目前证据都指向意外。
耐心听完祁同伟的汇报,赵达功脸上看不出信还是不信,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祁厅长,辛苦了。陈海同志的案子,影响极其恶劣,社会关注度极高,必须办成铁案,给组织、也给社会一个清清楚楚的交代。公安厅要加大力度,有任何进展,随时直接向我汇报。”
“是!请赵省长放心,我们一定全力以赴!”祁同伟挺直腰板保证,随后才心事重重地退了出去。
送走祁同伟,赵达功脸上的平静瞬间收敛,目光变得锐利。
他立刻叫来秘书诸葛青云,不容置疑地布置工作:
“青云,下午安排两个会。第一,下午两点半,召开‘九一六事件’暨陈海同志遇袭案专题协调会,请省司法厅、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的祁同伟同志及负责经侦的副厅长、省高院、省国土资源厅主要负责人参加。”
“第二,下午四点半,安排省发改委专题汇报前三季度全省经济发展情况,重点汇报GDP增速、固定资产投资额,以及当前重点项目引进落地存在哪些突出困难,特别是需要省领导层面出面协调解决的事项。”
诸葛青云迅速记录,复述确认后,立刻出去联系落实。
下午两点半,省政府第一会议室。
与会人员表情凝重,他们都清楚,这是赵达功分管公安后召开的第一个重要会议,矛头直指当前两大风暴眼。
赵达功没有多余的客套,直接切入主题:
“同志们,现在开会。‘九一六事件’和陈海同志的牺牲,是摆在我们前两件沉甸甸的大事。今天这个会,就是要厘清问题,明确方向,落实责任!”
他首先将目光投向省司法厅厅长和省高院副院长:
“首先,请司法厅和法院的同志,就大风厂股权抵押以及京州中院的判决,从法律程序和法律适用角度,做一个说明。在大部分工人声称对股权抵押一事不知情,且未签署任何知情同意书或委托授权书的情况下,蔡成功以其持有的股权进行抵押并获得巨额借款,这个借贷行为本身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京州中院在审理此案时,是否对抵押权的合法性进行了充分审查?直接判决将大风厂股权和土地全部判归山水集团所有,是否符合《公司法》、《担保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请你们依据法律条文,给我一个明确的、负责任的解释!”
赵达功的问题,精准狠辣,直指法律程序的核心漏洞。
司法厅厅长王学林和法院副院长李磊低声交流了几句,由法院副院长李磊起身,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材料,语气谨慎但依据充分:
“赵省长,各位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相关司法解释……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股东未经公司决议程序,以公司财产为自己债务提供抵押,严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债权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该抵押合同应认定为无效。”
李磊顿了一下,继续道:“根据目前了解的情况,如果大风厂工人们确实对抵押不知情,且能证明不存在有效的股东会决议,那么蔡成功以大风厂股权进行的抵押行为,法律效力存疑,甚至可能无效。京州中院在此情况下,未深入审查抵押权的合法性基础,直接判决股权和土地归属山水集团,确实……存在程序瑕疵和适用法律不当的重大嫌疑。”
这番基于法律条文的专业解释,无异于当众否定了之前那份合理合规的判决,为大风厂股权纠纷的翻案,打开了法律上的突破口。
“好,法律上的疑点,很清楚了。司法厅和省高院同志就这次大风厂股权抵押和判决的司法分析写个报告交到省政府办公厅,高院的有关同志将同志京州中原将案卷复印盖章后,送到省政府,尤其是庭审记录和法官书记员的签字。”赵达功面无表情地点点头,并安排下一步工作。
随后将目光转向省安监局局长周建军和省公安厅厅长祁同伟:
“接下来,安监局和公安厅。大风厂作为一个服装厂,长期违规存储高达二十余吨汽油,并在此次事件中险些酿成特大安全事故,其行为是否违法?如果违法,依据是什么?应急和公安部门对此前期是否知情?是否履行了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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