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明末“三饷”(辽饷、剿饷、练饷)的说法让蓝杉发晕“辽饷?不是为了平野猪皮设的么?野猪皮自己来收?平谁啊?”
“三饷是明面上取消了,只是换了个名头,现在叫协饷、捐输、火耗,比明末‘三饷’还多征了一倍。”,有人接一个嘴。
“这租真是重啊!”蓝杉感叹,对这所谓的“糠稀盛世”也有了点了解,这不就是“糠菜半年粮”嘛。
“租重也就算了,还有‘轿钱’、‘折饭’、‘家人杂费’。”林清的同伴补充道。
“不止呢,要是粮税折银征收,那银价在交租时至少会上涨五成,正租直接翻倍!还有‘淋尖’、‘踢斛’,一石粮食的租,得交一石半。”又有人补充。
“还有捐呢,比如每亩100文的河工捐。”有人说道。
蓝杉吐个槽,“好一个‘永不加赋’,结果发明新方法来收‘捐’,这满洲子孙可真行。”
其他人接话:“田里种不出吃的,我们这些手艺人做点小买卖,还得交至少三成的厘金!”
蓝杉给惊到了,30%的交易税!真不是一般的重,摆个摊都不让人安生。”
林清又道:“租重税重捐多就不说了,顶顶也行能过去。您知道吗?就算风调雨顺,也就九年一丰,三年一平,剩下的年份,不是欠收就是灾年。一旦遇上寒、旱、蝗灾,那就是绝收!一绝收就欠租。”
蓝衫帮他估算了一下,这样的“灾荒周期律”,就连“糠稀”的日子,九年里最多也就三四年能吃上糠稀,其他年份连糠都未必能保障。
一位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补充道:“欠租三年以上的,地主就可以强行夺佃,土地转租他人。不仅‘押佃钱’没了,欠的租还得补上!”
蓝杉骂了一句,“这他娘的也太黑了!”
“《大清律例》里还定了‘佃户欺慢田主’的条款,规定欠租者要‘杖八十’,并且追缴全租。你说这租能欠吗?”林清又说道。
“‘杖八十’,那是会死人的,与其饿死,不如抗死!”
林清痛苦地回忆道:“我们当时也聚众了,人数快四百呢,但下场都不好。官府以‘结党鼓众’定罪,派兵围剿,当场就打死了一批。领头的被抓后,以‘聚众倡乱’的罪名当众给剐了,其余的人在城门口或市集上戴枷示众三个月,也有人枷死了。官府还时不时拉几个他们看着不顺眼的,去那些可能抗租的村子里砍头示众,剩下的一百多人,全都被刺字,更惨。”
林清指了指自己脸上的刺字:“要刺的字,尺寸是一寸五分见方(大约4.5厘米),流放宁古塔这样的‘极边烟瘴’之地,刺字要深七分(约2.1厘米),而且还要刺三处,这样的伤口折腾了两个月,刺完字能活下来的不到30人。”
“为什么我们聚众了,最后就只剩我一个人?从北京到宁古塔三千里路,戴着30斤的枷锁步行60天,最后就剩下了2个人,其他人在路上,不是自己寻死,就是被各种意外夺去了生命。”林清讲到这里,陷入了沉默,再也说不下去了。
旁边一位四十来岁的小个子接着补充:“我同来的伙伴,第一年都没扛过去,他们住的那一个‘地窨子’,第一场雪下来,42个人就只剩下了3个。”
好嘛,这满清还真是换着法子折腾人往死里整,还真不如早点反抗。难怪有清一代,年年都有多次大型起义发生,这日子,真的是没法活啊。
嗯,要不是红薯和土豆,加上小冰河过去了,这汉人搞不好让野猪皮的子孙给搞灭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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