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老夫看,庞尚书所言才是正理!此案必须从严、从重、从速!不如此,不足以震慑天下豪强!
不如此,不足以告慰边关将士亡魂!不如此,不足以彰显陛下廓清宇内之决心!”
殿中争论愈烈,此时,司礼监掌印太监黄锦,悄无声息上前半步,尖细声响起:“陛下,老奴有一言。”
霎时...殿内一静。
“老奴奉旨前往曲阜,亲眼所见金银之山,或可曰历代积累。
然那地窟之中,被解救的少年少女,个个惊惶如鹿,有佃户之子,手臂鞭痕交错。
有织户之女,见人便瑟瑟发抖,有生员,因相貌被掳,羞愤欲绝……更搜出与关外往来密信,言及粮秣输送、边情刺探。
老奴是个阉人不懂大道理。但老奴知道,陛下常言‘民为邦本,社稷次之’,若这‘邦本’被如此践踏,而施暴者竟还资敌叛国……”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诸臣,“则这煌煌大唐,与那前明有何异?陛下再造山河之苦心,又将置于何地?”
此言既出,许多原本想争辩的官员冷汗涔涔,当今陛下最恨前明积弊与边患,孔府两罪皆犯,已触逆鳞。
兵部尚书张煌言亦出列,声音沉稳:“陛下,臣掌兵部,深知欲强兵必先足食足饷,欲固边必绝内患。
山东乃北方重镇,孔府盘踞其间,隐田抗赋,横行乡里,更兼资敌通虏,实为心腹大患。
今既查实,正应借此良机,一举铲除,如此,山东可安,边患可弭,朝廷赋税可增。
臣附议张阁老、庞尚书,当依法严惩,南宗承祀,足矣。”
——盖棺定论
御座之上,皇帝龙骧虎视豁然起身,声如金铁:“谋叛、资敌、私藏甲胄军器、蓄养死士、残害数十人命、鲸吞国赋、荼毒地方……”
他每念一罪,殿内重臣不觉发抖,“诸恶并聚,罄竹难书!岂是区区‘十余人’可蔽其罪?!”
想到北孔世修降表,后世还认倭寇当爹的行为,李嗣炎狠狠扫过刑部尚书宋子墨、都察院左都御史张久阳,最终落回殿中:
“传朕旨意:”
“首逆孔胤植,凌迟处死,夷三族。
其嫡系子孙,年十六以上皆斩,十五以下及女眷没入官奴。
参与资敌、杀人、掌管私刑之核心族老、恶仆首领二十三人,皆斩立决,家产抄没,妻孥流三千里。”
“凡孔府成年男丁,知情不报、助纣为虐者,按情节轻重,或斩、或绞、或流放琼州、辽东充军,遇赦不赦。”
“其府中豢养之亡命死士、曾持械抗捕者,无论首从,尽诛。 私藏之甲胄、弓弩、火器,悉数起获销毁。”
“所有涉案家奴、庄头,经手人命、酷刑者,主犯处死,从犯杖一百,流放边塞永世为苦役。
仅从事杂役、未涉恶行者,责四十板,发还原籍,交由地方监管。”
“孔氏一族,凡五服之内,皆削除功名,五十年内不得科考,其田产、店铺、寄顿财物,尽数追缴,一丝不留。”
他顿了顿,声如寒渊:“此非朕不教而诛。
北孔之罪,非一日之寒,乃两百余年特权滋养出之脓疮,今日不彻底刮骨疗毒,则国法何以立威?边关将士鲜血何以告慰?山东冤魂何以安息?!”
“着三法司、刑科、大理寺即日复核案卷,按此严旨,细列名册,该杀者杀,该流者流,该没者没,不得有一人漏网,不得有一丝容情! 南镇抚司会同刑部,监刑执法。”
“朕要天下人看清楚——在大唐,资敌者何下场!虐民者何结局!恃特权而乱法者,终有何归!”
殿中百官,尽皆凛然。
皇帝此番旨意,已不是“严惩”,而是近乎“清洗”,然北孔之罪确已触及王朝底线,无人再敢置一词。
“臣等……遵旨!”刑部尚书宋子墨率先躬身,声音微颤却坚定。
就在此时,鸿胪寺卿李岩,手持一份文书,趋步出班,高声奏道:“陛下,臣有本奏。
昨日酉时,有荷兰东印度公司信使,乘快船抵达龙江关,呈递文书。
称其公司总督闻悉天朝收复大员、俘虏其员之事,特遣使团乘大船两艘,已从吕宋马尼拉启航前来,不日将抵宁波或泉州。
此信使为先导,呈递照会文书,请求朝见天子,商议俘员归还、商船通航等事宜,文书在此,业经通译译出,请陛下御览。”
殿中顿时响起一阵低议,红毛夷使来得倒是快。
李嗣炎示意司礼监接过文书,略览片刻,神色不动,只道:“夷使既已遣信使先至,尚知礼数。
着鸿胪寺依例安置信使,于会同馆,严加防护,不得任其窥探,待其使团抵埠,由礼部、鸿胪寺依制接洽。
然需明白宣示:大唐乃上国,非前明,不纳虚贡,彼等须谨守客礼,所议条款,须以《大唐律》及新定《海事章程》为依归。
若言行不逊,或所请悖逆国法,则不必朝见,被俘人等即依战俘律处置,其商船亦永绝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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