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学弟子的身份还与“复其身”的特权绑定,这一特权既是对弟子的激励,也是“教育—治国”规矩的重要体现。“复其身”即免除弟子本人的徭役和赋税,结合《汉书·食货志》中“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的论述及汉代“学而优则仕”的普遍观念,“复其身”实为太学弟子的核心特权之一。这一特权将“接受太学教育”与“免除徭役”直接挂钩,既降低了弟子的学习成本,吸引更多人投身太学,也从制度上赋予了太学弟子“准官僚”的身份——他们无需承担普通百姓的徭役义务,而是以“学习经术、预备入仕”为主要职责,这就从身份上强化了太学与官僚体系的关联性,让“入太学”成为“入仕途”的前置台阶。
二、“课试”与“察举”:太学弟子入仕的双重考核规矩
太学弟子要实现从“学子”到“官僚”的转变,需通过一套严格的“考核晋升规矩”,其中最核心的是“课试”与“察举”的结合。“课试”是太学内部的经学水平测试,侧重于“才学”;“察举”则是地方或中央对弟子品行、能力的推荐与考察,侧重于“德行”与“实务”。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太学弟子入仕的“双重门槛”,确保选拔出的人才既符合经学正统,又能胜任官僚职责。
“课试”作为太学内部的考核规矩,其制度设计在汉代不断完善,从最初的“岁试”逐步发展为有明确等级和标准的“甲乙科试”。武帝时期初设太学时,“课试”制度尚显粗糙,据《汉书·儒林传》载,当时“一岁皆辄试,能通一艺以上,补文学掌故缺;其高第可以为郎中者,太常籍奏”,即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能通晓一门经书以上的弟子,可补任“文学掌故”(掌管文献档案的低级官员);成绩优异(高第)者,由太常登记上奏,可任“郎中”(皇帝侍从官,属中级官员预备役)。此时的“课试”以“通艺”数量为核心标准,层级划分较为简单,仅分“合格”与“高第”两档。
到西汉后期,“科试”规矩逐渐细化,出现了“甲乙科”的等级划分。成帝阳朔二年(公元前23年),“诏曰:‘古之立太学,将以传先王之业,流化于天下也。儒林之官,四海渊源,宜皆明于古今,温故知新,通达国体,故谓之博士。否则学者无述焉,为下所轻,非所以尊道德也。’”此次诏书虽未直接提及课试改革,但结合《后汉书·百官志》注引《汉官仪》中博士需“通《易》《尚书》《孝经》《论语》,兼综载籍,穷微阐奥”的举状要求可知,此时对博士及弟子的考核已更注重“经术深度”与“品行规范”。至东汉顺帝永建六年(公元131年),太学“更修黉宇,凡所造构二百四十房,千八百五十室”,规模扩大的同时,课试制度也进一步完善,明确“试明经下第补弟子,增甲乙之科,员各十人”,即通过“明经”考试但成绩未达标的,可补为太学弟子;同时增设甲乙科,每科各十人,按成绩高低分配入仕名额。此时的“课试”已形成“按科取士”的规矩,成绩与入仕职位直接挂钩——甲科弟子多授予“郎中”,乙科弟子多授予“太子舍人”,而“下第”者虽不能直接入仕,但可通过补为弟子继续学习,获得下次考核的机会。这种“分级取士、下第复读”的规矩,既保证了入仕者的经术水平,也为弟子提供了持续学习的动力,使太学的“育才”功能得到强化。
“课试”之外,“察举”是太学弟子入仕的另一重要规矩,且与“课试”形成互补。汉代察举制度始于文帝时期,但真正与太学弟子入仕结合紧密的,是武帝时期确立的“孝廉”“秀才”(东汉避光武帝刘秀讳改为“茂才”)等科目。太学弟子虽以经术见长,但要进入官僚体系,仍需通过察举的“德行”与“实务”考察,这体现了汉代“德才兼备”的选官原则。
对于太学弟子而言,察举的主要途径是“孝廉”。“孝廉”科要求被举者“孝顺父母、清正廉洁”,这与儒家经学所倡导的伦理规范高度契合。太学弟子因长期学习经学,其言行举止多符合“孝廉”标准,故成为“孝廉”察举的重要对象。据《后汉书·左雄传》记载,顺帝时期左雄改革察举制度,规定“郡国孝廉,年不满四十,不得察举,皆先诣公府,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明确要求郡国察举的孝廉,需先到公府(丞相府、御史大夫府)考核,其中“诸生”(包括太学弟子)需测试“家法”(即经学的师法、家法传承),文吏需测试公文写作。这一改革将太学弟子的“经术水平”(课试家法)与“察举资格”直接绑定,使得太学弟子在察举中更具优势——他们长期接受博士的“家法”传授,对经术的理解远胜于普通儒生,更容易通过“试家法”的考核。
除“孝廉”外,太学弟子还可通过“秀才”“明经”等察举科目入仕。“秀才”科侧重于选拔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太学弟子中精通经术且具备实务能力者,可被举为“秀才”,直接授予较高职位。如《汉书·萧望之传》记载,萧望之“好学,治《齐诗》,事同县后仓且十年。以令诣太常受业,复事同学博士白奇,又从夏侯胜问《论语》《礼服》。京师诸儒称述焉”,虽因触怒霍光未被直接授予高位,但最终通过“射策甲科”(即课试高第)为郎,后逐步晋升,其经历体现了太学弟子通过“课试”与“察举”结合入仕的典型路径。“明经”科则是专为精通经学的人才设立的察举科目,与太学的“课试”最为契合。如《汉书·韦贤传》记载,韦贤“兼通《礼》《尚书》,以《诗》教授,号称邹鲁大儒”,征为博士后逐步晋升至丞相,其入仕与晋升均与“明经”密切相关,而太学弟子正是“明经”人才的主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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