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节
电话那头马国强急促的声音还在继续:“……火势已经控制,刑侦和技侦的同志正在现场勘查。爆炸威力很大,车辆几乎完全解体,遗体烧得……很严重。初步判断爆炸物可能安装在驾驶座下方或引擎舱,具体要等技术报告。”
周正帆握着话筒的手指关节发白,但他强迫自己的声音保持冷静:“现场保护好了吗?有没有目击者?周围监控调取了吗?”
“现场已经封锁,消防和辖区派出所先期处置,我们的人刚到。爆炸发生在小区外辅路,时间是晚上七点二十左右,天刚黑,有几个路过的市民听到巨响,看到火光,但没人看清具体过程。监控已经安排人在调取,但那条路比较偏,只有小区入口有一个摄像头可能拍到车辆经过。”马国强语气沉重,“市长,沈默他……我们的人下午四点多还监测到他的手机信号在城北移动,之后就消失了。没想到……”
没想到对方动作这么快,这么狠。周正帆闭上眼睛,沈默那张清癯而悲愤的脸在脑海中闪过。这个为父追凶、隐忍两年的老人,在交出证据不到二十四小时后,就以如此惨烈的方式“被消失”。这不是意外,这是一次明确的警告,也是一次灭口——对所有试图触碰那个网络核心秘密的人的警告。
“马局长,”周正帆睁开眼,声音低沉但清晰,“第一,成立专案组,以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对外暂时定性为‘车辆意外爆炸事故’,避免引发恐慌和不必要猜测。第二,全面勘查现场,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尤其是爆炸物残留、车辆残骸中的异常物品。第三,秘密排查沈默生前最后二十四小时的活动轨迹、通讯记录、接触人员。第四,技术部门立即对沈默可能使用的电子设备、网络账号进行追踪,看他是否在别处留有备份或传输过资料。第五,加强对你、张书记、我以及其他可能知情人员的安保。”
“明白!”马国强应道,“市长,您也要注意安全。对方连沈默都敢动……”
“我知道。”周正帆打断他,“先处理现场,有进展随时报告。”
挂断电话,周正帆的目光重新落在电脑屏幕上那份纪委的《备案报告》上。匿名举报陈明,时间点如此巧合。这像是一步精心设计的棋:一方面消灭关键人证沈默,另一方面给调查对象陈明披上一件“已被举报、正在核查”的外衣。在体制内,一旦某个干部被正式备案调查,很多时候反而会进入一种“保护性”状态——在结论出来前,不宜调整其工作,也不宜对其采取其他措施,以免被指责为“未审先判”。这无形中给陈明争取了时间和空间。
而举报内容只是“与私营企业主不当交往”这种模糊表述,不痛不痒,更像是走个过场。是谁寄的举报信?是陈明自己为了自保而安排的“苦肉计”,还是网络更高层为了保住这颗“高级棋子”而做的铺垫?
周正帆拿起红色保密电话,拨通了张正华的号码。
“正华,备案报告我看到了。举报信原件在你那里吗?”
“在,刚刚收到的快递,没有寄件人信息。”张正华的声音压得很低,“内容很空泛,就说接到群众反映,陈明同志在省发改委工作期间,与个别房地产企业老板交往过密,经常一起打球吃饭,但没有具体时间、地点、人物,更没有任何实质性证据。按程序,这种举报通常只做留存处理,连初步核实都够不上。”
“但你们还是走了备案程序。”
“是陈明自己要求的。”张正华的话让周正帆一愣,“今天下午五点左右,陈明主动来我办公室,说他听到一些风声,有人可能要对他进行不实举报。他主动表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愿意接受组织监督,建议纪委对他可能收到的任何举报都按程序备案,他本人也会积极配合任何核查。他说这叫‘阳光作业’,避免谣言传播。没想到,一个多小时后,这封匿名信就到了。”
周正帆心中冷笑。好一个“阳光作业”,好一个“主动接受监督”。陈明这一手以退为进玩得漂亮。他主动要求备案,既显得自己坦荡无私,又提前给可能出现的举报定了性——那是“不实举报”,是“谣言”。而纪委一旦备案,在走完核查程序前,反而不能对他采取其他动作。
“举报信先按正常程序走,该登记登记,该留存留存。”周正帆指示,“但沈默的事你知道了吗?”
“刚接到马局电话。”张正华语气沉重,“太猖狂了!这是明目张胆的杀人灭口!正帆,沈默给我们的那些材料……”
“原件在我这里,备份你那里有。”周正帆说,“沈默可能还有其他备份,或者已经传给了别人。对方这么急灭口,说明沈默掌握的东西确实致命。我们要加快动作了。”
“可陈明这边……”
“陈明这边,一切如常。”周正帆斩钉截铁,“他越是表现得坦荡,我们越要沉住气。备案就让他备,纪委按正常程序,可以找他做一次例行谈话,了解情况,但不要深入,不要触及敏感问题。谈话时态度要温和,程序要规范,让他感觉这只是走个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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