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迎祥还在宜川,自出宜川后李自成便已“闯王”自居了。篝火噼啪作响,火星溅在士兵们磨得发亮的刀鞘上,映着一张张被烟熏得黝黑却亮着眼的脸——这些跟着他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弟兄,是他眼下最硬的底气。
李自成将酒壶往石上一墩,酒液晃出几滴溅在火里,滋滋冒响。“我正想问你。”他往前倾了倾身,目光扫过篝火旁蜷缩着睡去的士兵,“潼关折了不少弟兄,剩下的人又冷又饿,再这么耗着,不等明军来追,咱们自己就垮了。”
张献忠忽然笑出声,伸手往西北方向指了指:“闯王,你忘了?西安城里,还住着位富得流油的秦王呢!”他指尖在石上画了个圈,“那朱存枢,占着陕西最肥的地,家里的银子堆得能当城墙,粮仓里的粮食,够咱们弟兄吃上三年!这些年,他眼睁睁看着百姓饿死,看着咱们跟明军拼命,自己却躲在王府里享清福,这样的人,咱们凭什么不找他‘借’点东西?”
李自成瞳孔猛地一缩,握着酒壶的手紧了紧。西安……他怎么会忘?那是陕西的重镇,城高墙厚,若是能拿下西安,不仅能给弟兄们找个安身之所,更能靠着秦王的钱财粮草招兵买马,重整旗鼓。可他随即又皱起眉:“西安守军虽不如潼关精锐,但也有数千人,加上秦王府的护卫,硬攻怕是要吃亏。”
“谁跟你说要硬攻了?”张献忠凑近了些,声音里带着几分狡黠,“我早就派斥候去探了,那秦王是个软骨头,听说咱们在潼关虽败犹勇,早就吓得睡不着觉,连王府的门都不敢出。守军里的不少士兵,都是陕西本地人,家里亲人要么被明军抓了壮丁,要么被藩王逼得卖儿鬻女,心里早憋着股火呢!”
他顿了顿,捡起根枯枝往篝火里一扔,火星腾地窜起:“咱们到了西安城外,先不攻城,就把秦王搜刮百姓、囤积粮草的事往城里一喊,再跟守军说,只要他们打开城门,咱们不仅不杀一个人,还让他们跟着咱们一起分秦王的钱财,让家里人都能吃上饱饭!你想想,那些士兵会帮着秦王挡咱们,还是会帮着咱们打开城门?”
李自成的眼睛渐渐亮了起来,胸口的郁气像是被这几句话冲散了大半。他站起身,走到篝火旁,看着熟睡中还紧握着刀的士兵,声音变得格外坚定:“好!就去西安!”他转身看向张献忠,“你派人连夜去联络西安城里的义士,让他们在城里接应;我来整顿队伍,明天一早就出发,务必在明军反应过来之前,拿下西安!”
张献忠也跟着站起来,拍了拍李自成的肩膀,两人的目光在篝火映照下撞在一起,满是决绝。“等拿下西安,咱们就把秦王的粮仓打开,让陕西的百姓都来领粮,再竖起‘均田免赋’的大旗,到时候,怕不是有更多人要跟着咱们干!”张献忠笑着说,“到那时,别说一个洪承畴,就是崇祯亲自来,咱们也能跟他好好掰掰手腕!”
李自成仰头又灌了口酒,这次的酒液似乎没那么辛辣了,反而带着股热劲,从喉咙一直暖到心里。他望着西安的方向,夜色虽浓,但他仿佛已经看到了西安城头竖起的义旗,看到了弟兄们吃饱穿暖后重新拿起刀的模样,看到了百姓们围着粮仓欢呼的场景。
篝火旁,士兵们似乎察觉到了什么,渐渐醒了过来,一个个睁着眼睛看向李自成和张献忠,眼里满是期待。李自成举起酒壶,高声道:“弟兄们!明天咱们就去西安,拿藩王的银子当军饷,拿藩王的粮食当军粮,让那些欺负咱们的人,好好尝尝咱们的厉害!”
“好!去西安!”“杀了秦王,分他的钱财!”士兵们的呐喊声在夜色里响起,盖过了风声,也盖过了篝火的噼啪声,像一团火,在这寒冷的夜里,烧得越来越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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