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墙上的厮杀还在继续。凌云换了个弹夹,瞄准镜里突然闯入个熟悉的身影——是王二狗,那个扛硫磺的少年,正举着根烧火棍,追打从矮墙翻上来的鞑靼兵。少年的棉袄被划开道口子,露出里面的芦花,却打得格外凶狠。
“好样的。”凌云低声说,扣动扳机,帮他解决了身后偷袭的敌人。子弹破空时,他仿佛听见现代靶场的报靶声,又仿佛听见应州城的晨钟,新旧时空的声响在耳边重叠,竟分不清哪段是现实,哪段是记忆。
当第一缕阳光照在瓮城的焦黑断墙上时,鞑靼兵开始撤退。雪地上的血迹冻成暗红,像幅凌乱的画。王大人被抬下去时,还在念叨:“告诉太学……我儿不去了,让他来守城墙。”
凌云站在箭垛上,看着远方的草原。空投箱里的弹药还剩一半,战术目镜的碎片在口袋里硌着,像块提醒他来路的石子。但他知道,从王大人扯动绳索的那一刻起,他已不再只是个穿越者——他是这城墙的一块砖,是烽火里的一粒火星,是历史洪流中,终于找到锚点的归人。
风卷着雪沫掠过耳边,带着硝烟和硫磺的味道。凌云握紧枪,转身走向下一个箭垛。后面的战斗还长,但他心里踏实,因为脚下的城墙在震动,不是因为炮击,是无数双踏在雪地上的脚,正把撤退的马蹄声,踩成节节败退的碎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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