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手枪的弹匣内并没有子弹,这使得它在保管过程中的风险相对较低。
于是,陈宇便又将这把手枪交给了于斌仔细保管,并嘱咐他务必完好带回警局后,立即交于鉴证科进行检验。
于斌明白这把手枪或许会成为破案的关键线索,便郑重地点点头,随即他将手枪小心地放入一个专门的袋子里,然后紧紧地系好袋子口,以防止手枪在运输过程中受到任何损坏。
就在这时,白灵走了过来。
她将手中一个布满污渍的袋子,递给陈宇,沉声道:“这些都是从沙发底下搜查到的,其中有秦凡的身份证,以及车钥匙等,但并未找到手机。此外,里面还有王大勇的户口本、身份证,以及银行卡等各类证件。”
对于从王大勇家搜查到秦凡的随身物品,陈宇对此并未感到惊讶,似乎早有预料。
他接过袋子,大致翻看了一下里面的东西。
难怪,此前一直无法定位秦凡的手机,想必王大勇早已将手机销毁,只留下这些不被使用,就不会被警方查到的东西。
至于王大勇的这些证件,对于了解其身份和背景非常重要,或许能从中找到一些与案件相关的线索。
随后,陈宇便将这些证件全部装入证物袋里,准备待回到警局后,再逐一仔细查看。
与此同时,整个房间内的杂物也尽数清理完毕,最终虽未找到任何疑似凶器的物品,但他们清理出了,将近三十条不同码数的男士内裤,期望能从上面的毛发,或体液中提取到它们主人的DNA。
一行人回到警局后,各自领命迅速忙碌起来。
蒋乐乐负责排查王大勇家所在单元楼入门处的监控,从中筛选可疑人员。
于斌和刘阳负责外围的走访排查,了解王大勇在日常生活中的社交关系。
白灵负责从王大勇的那些证件中,搜集有价值的破案线索。
陈宇则一趟又一趟的,跟进法医鉴定中心,和鉴证科的检验结果,以及负责汇总各项线索和随时调动大家的工作内容。
经过大家的努力奋战,第二天下午,案件终于有了很大的进展,祁建鹏亲自召集各科警员,召开案情研讨会。
会议室里。
陈宇首先迫不及待地向鉴证科科长顾思聪,询问道:“顾科长,那把手枪可否检测出,它是把真枪?”
“依据弹道学鉴定方法,我们在枪管内,并未发现烟垢、火药味、以及射击残留物等情况。”
顾思聪边说,边将把那只手枪和一份报告,一同传递过来,“但通过特殊处理后,在显微镜下,我们发现这把枪支的膛线,有发射子弹时留下的刮擦痕迹。”
“也就是说,枪是真枪,但在近期内并未发射过子弹?”陈宇确认道。
“没错,是这样的。”顾思聪应道。
随后,他顿了顿,面露凝色,继续说道,“这把枪支上,我们还发现了一枚指纹。但是,这枚指纹却并不属于王大勇,我们又通过指纹库进行了搜素,但很可惜,这枚指纹的主人并不是一个有犯罪记录的人,也不是特定行业从业人员,未能在现储备的指纹库里,找到与之相匹配得指纹。”
陈宇想起来,他们翻遍了整个王大勇家,只发现了这支手枪,并未发现任何的子弹。
由此看来,这把枪极有可能是王大勇意外捡来的。倘若是花钱买来的,不可能只买枪,不买子弹。
可是,这样的一把枪,王大勇买来作何用呢?为何手枪上面又会有别人的指纹呢?
陈宇一时也是百思不得解。但不管怎样,这支手枪近期内未发射过子弹,也算是好事一件,说明并未有人因此而丧命或受伤,他这样来安慰自己。
祁建鹏听闻两人的谈论,并未将注意力过多停留在那把手枪上,转而向左手边的法医陆安平,问道:“王大勇的尸体,可有检测出什么?”
法医陆安平拿起王大勇的尸检报告,汇报道:“王大勇死亡时间在于4月29日晚上8点钟,死因确定为腹部中刀后,失血过多而亡。且在体内检测出了地西泮(安定药物)的成份,此药具有镇静和抗焦虑的作用,使用过量,会致使服用者深度昏迷,死者体内的剂量足以使其昏迷。”
“也就是说凶手先使用药物迷晕了王大勇,然后,再将他搬入冰柜中补刀杀害。”祁建鹏神色严峻道。
“目前推断,应该是这样的。因为在王大勇的身上除了明显的刀伤外,并未看到其他任何疑似反抗时留下的痕迹。”陆安平补充道。
“如此看来,凶手是有预谋,且极有可能是熟人作案。”祁建鹏沉声道。
“此前,我们也曾分析过,凶手大海率是位熟人,且极有可能是一名少年、或一位老人、亦或是一名女子。为此,我们进行了大量的走访排查,以及对监控录像的细致排查,目前,符合这些条件的人,共筛选出了三名嫌疑人,还需进一步的逐一核实。”陈宇汇报道。
祁建鹏点点头,继而又向陆安平问道:“刺中王大勇腹部的凶器能否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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