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说得对,你确实机灵。”白虎抱着绣春刀,嘴角扯出一抹狰狞的笑意:“但聪明人容易想太多。
做好分内事,别越界。”他眼底闪过一丝狠厉:“明日过后,我要让那些老狐狸知道,什么叫闻风丧胆。”这句话,像是一记重锤,敲碎了沈众最后的犹豫。
既然陛下有此魄力,他沈众便再无退路。
复兴北齐,扫平西胡,踏平南庆……
这是他毕生的夙愿,如今终于看到了曙光。
“一切为了北齐!”沈众低吼一声,字字铿锵。
前方的白虎脚步微顿,唇角勾起一抹弧度。
他对这个结果很满意。
沈众是个老狐狸,心思深沉,城府极深。
但这只老狐狸,此刻选边站队,选了忠诚这一条路。
刚才的试探,其实是一道生死关。
若沈众敢有半分异心,明天江湖上就会多一具“意外身亡”的尸体。
锦衣卫是天子的刀。
刀若是有了缺口,那就只能换一把新的。
这就是规矩。
(本章完)
书荒的朋友且看且珍惜。
长宁侯府,灯火通明。
食时三刻,长宁侯府内却亮如白昼。
今夜月正圆,满城权贵齐聚此地。
虽然侯爷手中并无实权,但他有个响当当的身份——当今太后的亲弟弟。
这就够了。
在朝堂之上,他就是太后的代言人。
那些巴结他的官员,醉翁之意不在酒,全冲着后宫那位主儿去的。
太后垂帘听政,势力如日中天,可终究是女流之辈,不便与男臣们过多往来。
若是频繁露面,北齐那帮酸儒的唾沫星子都能把她淹死。
于是,统领前朝势力的重担,便顺理成章地落在了两位国舅肩上。
长宁侯虽名声狼藉,但这回请客,排场大得惊人。
来的都是五品以上的大员,门槛都快被踏破了。
宴席间,气氛热烈得有些诡异。
大臣们争先恐后地向卫健敬酒,生怕晚一步就被旁人抢了风头。
“侯爷这几日气色越发红润,定是沾了太后娘娘的光。”锦衣卫指挥同知刘奇举杯凑上前,满脸堆笑,“瞧这面相,怕是有喜事临门啊!”这话刚落地,旁边立马有人接茬。
一个个马屁拍得震天响,恨不得把卫健捧上神坛,说他是下凡历劫的真仙。
卫健来者不拒,笑得见牙不见眼。
想起往日里,这帮人连正眼都不瞧他一下,骂他是个仗势欺人的纨绔。
现在呢?
还不是照样要低头哈腰,摇尾乞怜?
这种被人鄙夷却又不得不讨好的滋味,简直比美酒还要让人沉醉。
他端起酒杯,故作醉意朦胧:“刘大人言重了。
咱们都是一家人,太后庇佑了我,自然也会惠及刘大人。”他顿了顿,眼神意味深长地扫过对方:“我看刘大人印堂发亮,红光满面,怕是离升迁也不远了。”在场的人精瞬间听懂了弦外之音。
刘奇浑身一颤,随即狂喜涌上心头。
他激动得连连灌酒,好话说得像不要钱一样。
其余大臣则暗自咬牙,恨不得抽自己两巴掌,后悔刚才嘴慢了一步。
就在气氛推向高潮时——
“轰!”一声巨响骤然炸开,仿佛惊雷劈头盖脸砸了下来。
众人眉头紧锁,心中暗骂:谁这么不长眼?坏了侯爷的兴致,今晚这趟算是白来了!
卫健更是吓得手一抖。
酒盏脱手,烈酒泼洒全身,顺着衣襟往下淌。
这一幕要是传出去,指不定要被怎么嘲笑,说不定还会被戏称为“吓尿了裤子”。
这让卫健恼羞成怒,面皮涨成了猪肝色。
这么多双眼睛盯着,今日过后,京城还不得闹翻天?
“混账东西!”卫健勃然大怒,声音都变了调,“不知道本侯正在宴请贵客吗?敢在这儿撒野,反了天了!”他四处张望,厉声呵斥:“人呢?都死哪去了?”预想中家丁们惊慌失措的解释并没有出现。
取而代之的,是一阵整齐划一、沉重压抑的脚步声。
铁甲铿锵,脚步声如潮水般涌来。
数百名身着飞鱼服、腰悬绣春刀的锦衣卫,将长宁侯府围得水泄不通。
原本还紧绷着神经的大臣们,见到来者正是天子亲军,那颗悬到嗓子眼的心,总算落了地。
不少官员眼底闪过一丝快意,目光如钩子般死死钉在刘奇身上。
卫健冷哼一声,满脸怒容地扫过去:“刘大人,这是唱的哪一出?”刘奇后背早已被冷汗浸透。
他脸上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张了张嘴,却半个字也吐不出来。
人都打到家门口了,解释个屁啊!
屈辱感过后,怒火瞬间烧遍全身。
他本以为这指挥使的位子已经是囊中之物,谁知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砰!”一声闷响,刘奇猛地一脚踹翻了面前的紫檀木桌。
桌椅碎裂声中,他手指颤抖地指着青龙等人,破口大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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