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安。”
门轻轻关上。
我在那奢华却空旷的房间里站了很久。然后,我拿出手机,开始打字。手指有些抖,视线也慢慢模糊。
“菲菲:
我走了。
别找我,也别问为什么。谢谢你,谢谢这三年,谢谢在堡垒里的每一天。那是我人生里最特别、最珍贵的时光。
但现在,梦该醒了。你该回到你的世界里去了。那里有你的家人,有你的事业,有你原本就应该拥有的、闪闪发光的人生。
我只是一段插曲,一个路过你生命灾难章节的……临时队友。现在章节翻篇了,我也该退场了。
别难过,也别觉得亏欠。和你并肩作战,保护你,是我心甘情愿,也是我的荣幸。
往后的日子,一路顺风。去实现你的理想,去活得比谁都精彩。
加油。
—— 周宇”
按下发送键的瞬间,滚烫的液体终于冲出眼眶,滑过脸颊,滴落在冰冷的大理石窗台上。我快速擦掉,深吸一口气,提起我那简单的、与这房间格格不入的背包,最后看了一眼窗外那片属于她的璀璨星河。
然后,我悄无声息地打开门,走进电梯,穿过酒店大厅,融入外面那个陌生而庞大的都市夜景之中。
没有回头。
…………
我坐上火车,到了一座南方小城,那里的生活很平静。
我换了电话,用之前攒的一点钱,银行系统恢复后,我取了出来,租了个小房间,买了辆二手电动车,开始送外卖。
生活回到了原点——或者说,回到了我熟悉的状态。挤在狭窄的出租屋里,每天为订单奔波,计算着这个月的房租和水电费。
唯一的区别是,我变得更沉默了。
我不再像以前那样爱开玩笑,爱贫嘴。末日里那个会讲笑话、会逗大家笑的周宇,好像留在了那个堡垒里,留在了那段日子里。
有时候夜深人静,我会想起她们。
想起晓晓气鼓鼓地叫我“大色狼”的样子;想起欧阳兰兰温柔的笑容和叮嘱;想起李菲菲……想起她月光下的侧脸,想起她给我包扎伤口时微凉的指尖。
但我从不联系她们。
我知道晓晓应该考上了大学——她那么聪明,一定可以。也许在某个校园里,她正和朋友说笑,偶尔会想起那段可怕的、但也有温暖的过去。
我知道欧阳兰兰一定还在医院里救人。她是天生的医者,她的双手能带来希望和生命。她或许很忙,或许很累,但一定很充实。
我知道李菲菲……她应该回到了她的世界。经营公司,参加宴会,过着她应该过的生活。也许她已经结婚了,嫁给了一个门当户对的人。那样最好。
而我,还是一个人。
六年了。世界已经完全恢复。僵尸成了历史书里的一章,成了老人给孩子讲的恐怖故事。城市重建了,经济复苏了,生活继续了。
但有些东西,永远回不去了。
我的生活很简单:早上七点起床,八点开始接单,中午高峰期,下午稍微休息,晚上继续,十点收工。周而复始。
有时候会路过一些曾经是堡垒或防御工事的地方,现在已经变成了商场或公园。人们在那里散步,说笑,好像那场灾难从未发生过。
只有我知道,那些笑脸下面,有多少人失去了家人,有多少人带着看不见的创伤。
就像我一样。
一个周日的晚上,天空下着小雨。
深秋的雨,不大,但很冷。我穿着雨衣,骑着电动车,在霓虹灯闪烁的街道上穿梭。手机里不断传来新订单的提示音——雨天,外卖订单总是特别多。
已经晚上九点了,我还没有吃晚饭。想着送完这一单就收工,回去煮包泡面。
突然,一个不留神,我的电动车滑倒了。
雨丝如细密的银线,将都市的霓虹晕染成一片朦胧的光晕。我狼狈地扶起倒在地上的电动车,冰凉的雨水顺着脖颈流进衣领。就在这时,头顶的雨,忽然停了。
不,不是雨停了。
是一把透明的雨伞,静静撑在了我的上方,隔绝了那片冰冷的喧嚣。雨水敲打伞面的声音,变得沉闷而温柔。
我有些茫然地抬起头。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双干净的白色球鞋,微微沾了些雨水。视线向上,是修长的腿,米色的风衣下摆。再往上——
时间,仿佛被这秋雨冻住了。
是她。张晓晓。
六年的时光,像一位最高明的雕刻家,将那个记忆里活泼、稚气、总爱鼓着腮帮子跟我斗嘴的高中女生,打磨成了眼前亭亭玉立的模样。长发柔顺地披在肩头,有几缕被雨丝濡湿,贴在白皙的脸颊。她的眼睛还是那么大,那么亮,此刻正一眨不眨地看着我,里面翻涌着极其复杂的情绪——欣喜、千言万语、一丝薄怒,还有更多我一时无法解读的、深如潭水的东西。
我们就这样对视着。谁也没有开口。
街对面商铺的音箱里,陈奕迅低沉而略带沙哑的嗓音,恰好穿透雨幕飘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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