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可疑的是,9月20日,这名男子与本村另一名青年结伴,突然仓促外出务工,二人常年留守家乡、极少远行,文化程度不高,平日里活动范围仅限本村、山江镇,连凤凰县城都极少前往,从未有过外出务工的计划和想法。偏偏在警方全力排查9·16大案、重点筛查黄发青年的关键节点,突然莫名外出、去向不明,逃窜痕迹极为明显,重大疑点瞬间拉满。
专案组立刻将侦查视线聚焦到该两名外出青年身上,多方调取信息、辗转收集二人照片,第一时间将照片交由案发当晚见过两名死者、见过嫌疑男子的目击者辨认。但多名目击者仔细比对后,均明确否认,确认二人并非当晚与死者结伴的嫌疑人。这条看似重大的线索,最终再次落空,案件排查再次陷入瓶颈。
多轮大规模排查下来,数十名可疑人员逐一被排除嫌疑,海量线索几经核查全部中断,侦查工作兜兜转转、几经波折。专案组全员顶住压力、复盘全部案情,重新梳理所有排查记录、目击证词、现场物证,层层筛选、精准过滤,最终将所有侦查视线,精准锁定在山江镇某村的龙某、吴某两名青年身上,二人成为仅剩的、疑点最集中的重点嫌疑对象,专案组随即把全部警力、全部资源聚焦二人,开展专项攻坚侦查。
10月7日,经过数日不眠不休的缜密侦查、隐秘摸排,专案组掌握了足以锁定嫌疑的关键证据。经查,吴某的身高、身形、年龄、苗语口音、活动轨迹,与所有目击者描述的嫌疑人特征完全吻合。此前有目击者明确提及,当晚与两名死者约会的男子中,一人手部有三字纹身,是极具辨识度的专属特征,而侦查人员隐秘核实发现,吴某左手手背恰好纹有爱与恨三个汉字,与目击线索精准对应。
除此之外,吴某同样存在刻意篡改外貌的反常行为:案发前一直是显眼的黄色头发,在警方大范围排查黄发青年的关键阶段,于9月21日紧急将头发染成黑色,刻意规避排查的意图十分明显。同时核查确认,吴某与龙某是关系极为亲密的发小、挚友,二人形影不离、常年结伴活动,案发当晚双双彻夜未归、行踪不明,且案发后并未出逃,一直留守村中,行踪诡异。
为锁定最终证据,专案组隐秘采集了龙某、吴某二人的清晰照片,组织多名核心目击者进行秘密混杂辨认。多名目击者无一例外,当场精准指认,明确确认龙某、吴某就是9月15日当晚与小雪、小紫两名死者结伴游玩、出现在阳雀湾山坡的两名陌生男子。
多重线索、物证、目击证词层层印证,证据链基本闭环,专案指挥部研判认为,抓捕时机完全成熟,决定立即开展收网行动,抓获两名嫌疑人侦破全案。
2001年10月8日下午七点,天色渐暗,山村夜色渐浓,为避免打草惊蛇、确保抓捕万无一失,专案组摒弃警车轰鸣、武装集结的高调方式,全员便装徒步、隐蔽前行,悄然潜入目标村寨。按照预先分工,抓捕小组兵分两路,一路直扑龙某住所,一路奔赴吴某家中,精准锁定目标位置、严密布控周边出入口,杜绝嫌疑人逃窜、反抗。当晚八点,在不发生任何冲突、无一人反抗的情况下,龙某、吴某二人被成功抓获归案,顺利落网。
落网后,面对警方的审讯问询,龙某、吴某初期心态崩溃,毫无抵抗之意,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如实供述了完整的作案经过,细节与现场勘查、走访线索高度契合。
据二人供述,2001年9月15日,二人结伴前往山江镇赶场,在集市偶遇容貌清秀的小雪、小紫两名女孩,心生歹念,主动上前搭讪套近乎。赶场散场后,二人依照当地苗乡青年交友的习俗,一路尾随两名女孩返回其所在村寨,主动邀约二人当晚外出散步游玩,两名女孩欣然应允。
等待赴约的间隙,二人前往村口小卖店购买零食,同时四处踩点,最终选定偏僻无人、视野隐蔽、远离村寨的阳雀湾山顶作为游玩地点,实则早已暗中萌生歹意、提前锁定作案现场。当晚九点,小雪、小紫如约前往村头赴约,几名村里孩童好奇围观,手持手电筒照射四人,吴某下意识抬手遮挡光线,手背上“爱与恨”的三字纹身短暂暴露,只因夜色昏暗、孩童年纪尚小,并未看清具体字样,也未放在心上。
随后四人一同前往阳雀湾山顶,在山林间闲聊逗留,直至次日凌晨三点左右。夜深人静、荒山无人,绝佳的隐蔽环境让二人彻底放下顾忌,先后对两名女孩实施了侵害。作案过后,二人深知罪行严重,惧怕两名女孩事后报警告发,为掩盖罪行、杜绝后患,当即决定杀人灭口。二人就地取材,捡起山坡上的坚硬石块,反复重击两名女孩头部、面部等要害部位,致使两名花季女孩当场惨死。
为彻底销毁作案痕迹、掩盖犯罪证据,规避当时有限的刑侦技术排查,二人摘取田间新鲜稻草,均匀铺垫在两名死者上身,点燃稻草焚烧尸身,试图焚毁体表遗留的生物痕迹、彻底抹去作案证据。因深夜山林漆黑、无路可走,二人不敢贸然下山,只能藏匿在周边山林乱石之后,蹲守至天色破晓、晨光微亮,才敢翻山逃离现场。因作案时衣物沾染大量血迹,为避免沿途村民察觉异常,二人脱下带血衣物,赤裸上身连夜翻山返程。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