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份供状,王府再出面施压,杨时斋就算不死,也得脱层皮!而他刘宗敏,这个背叛者,就算侥幸活下来,也将在整个四川士绅阶层中,再无立足之地。
好狠!好毒的计!
“怎么,不愿意?”朱至澍站起身,掸了掸衣角的灰,“那就拖出去,乱棍打死,就说他畏罪自杀。”
“我写!我写!”刘宗敏彻底崩溃了,哭喊着扑向桌案。
朱至澍看着他,眼中没有一丝波澜。
他要的,不只是粮食,更是杨时斋的死。他要让整个四川的士绅都看看,与他作对的下场。
杀鸡,儆猴。
……
千里之外,河南府,洛阳。
福王府的奢华,冠绝天下。光是为修建这座王府,万历皇帝就耗费了白银二十八万两,是寻常藩王府的十倍。
此刻,在温暖如春的内堂,一个胖得几乎看不见脖子的中年人,正懒洋洋地靠在铺着虎皮的躺椅上,任由两名美艳的侍女将剥好的荔枝送入他口中。
他便是当今皇帝最宠爱的儿子,福王朱常洵。
就在不久前,他终于在与东林党的漫长拉锯战中失败,得以就藩,来到了这片富庶的中原之地。
“王爷,蜀中来的密信。”一名管家躬着身子,小心翼翼地递上一封蜡丸封口的信函。
“蜀中?”朱常洵眼皮都没抬,“那穷山恶水的地方,能有什么事?又是哪个土司造反了?”
管家低声道:“是成都府杨家托人送来的,说的是……蜀王世子的事。”
“哦?”朱常洵这才来了点兴趣,示意侍女退下。
他慢悠悠地拆开信,一目十行地看了下去。
渐渐地,他脸上的慵懒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抹凝重,和一丝深藏的阴冷。
信中,杨时斋的子侄用最悲愤的笔触,将朱至澍描绘成了一个无法无天的狂徒:以修路为名,行圈地之实;以工代赈,煽动流民;更甚者,竟公然率领乱民,攻破乡绅坞堡,强抢粮食田产,与流寇何异?
“以工代赈……收拢流民……攻破坞堡……”
朱常洵肥硕的手指,轻轻敲击着信纸,口中喃喃自语。
他比那些只知之乎者也的腐儒看得更深。
这不是简单的胡闹,这是一种他从未见过,却让他本能感到恐惧的手段。
大明的宗室,是猪,是国家的蛀虫,这是朝堂上下的共识。
他们存在的唯一价值,就是用奢靡的生活,来麻痹自己,也麻痹朝廷,证明自己绝无不臣之心。
可这个朱至澍在干什么?
他在积攒民望,他在招兵买马,他在建立自己的秩序!
一个有钱、有粮、有兵、还有万民拥戴的藩王世子?
朱常洵的后背,渗出了一层冷汗。
他想起了当年为了争国本,他父亲万历皇帝与整个文官集团的惨烈斗争。他深知,这个帝国最忌讳的是什么。
“一个蜀王世子,竟敢如此行事……他这是想当第二个太祖高皇帝吗?”
朱常洵的眼中,杀机一闪而逝。
他不在乎朱至澍是对是错,他只知道,朱至澍的存在,破坏了规矩。一个不守规矩的藩王,就是所有安分守己的藩王的敌人。
因为他会提醒皇帝和朝廷——原来,养在各地的猪,也是会咬人的。
“来人。”他冷冷开口。
“王爷。”
“备笔墨。本王要亲自给京城的赵南星,写一封信。”朱常洵嘴角勾起一抹残忍的笑意。
他们东林党不是最在乎在这些条条框框嘛。
“就说,蜀地恐有大变,蜀王世子朱至澍,年少狂悖,恐为第二个宁王之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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