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弹头底部是空的,有个木塞。火药爆炸时,木塞会把铅弹撑开,死死咬住枪管里的膛线。”
朱至澍做了一个旋转的手势,“它出膛的时候,是转着出去的。孙督师,您射过箭,知道羽箭为何要用翎毛吗?”
“为了稳。”孙承宗下意识回答。
“对,旋转就是稳。”朱至澍指了指远处的靶场,“这枪,四百步内,指哪打哪。而且这弹头进了肉里会翻滚,哪怕只是擦破点皮,也能把骨头震碎。建奴的棉甲在它面前,跟纸糊的没区别。”
孙承宗捏着那枚小小的铅弹,指尖冰凉。
他戎马半生,从未见过如此精巧杀人的东西。
这就是格物的力量吗?不是用来做奇巧淫技,而是用来高效地收割生命。
“集合!”
一声尖锐的哨音。
一千名士兵在十息之内,重新列队完毕。
刚才的吃饭、休息仿佛从未发生过,校场再次恢复了死一般的寂静。
一名年轻的军官跑上点将台,啪地行了一个怪异的军礼——右手握拳,捶击左胸。
“报告校长!蜀王府教导团全员集结完毕!请指示!”
年轻人面容刚毅,皮肤晒得黝黑,眼神里透着一股子狼崽子般的狠劲。
“李定国。”孙承宗认得这个名字,是朱至澍从陕西流民堆里捡回来的义子,“好一条汉子。”
朱至澍走上点将台,没有说什么长篇大论。
他从身后的魏忠贤手里接过一面旗帜。
这旗不是大明的日月旗,也不是传统的龙旗。
那是一面鲜红的旗帜,中央绣着一个巨大的黑色齿轮,齿轮中间是一束金色的麦穗,下方是四个白色的大字——格物致知。
“哗啦!”
朱至澍猛地展开战旗,红旗在风中猎猎作响。
“弟兄们!”朱至澍的声音通过那个简易的铁皮扩音筒,传遍了全场。
“告诉孙督师,告诉皇上,告诉天下人。你们手里的枪,是为什么而鸣?”
一千人同时开口,声音如雷霆炸裂:
“为生存!为尊严!为华夏永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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