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礼俗互动中的名分流动:贵族“礼俗下放”与平民“名分升格”的共生博弈
西周晚期至春秋时期,随着“礼崩乐坏”的加剧,贵族为维持统治、争夺势力,开始将部分冠婚命名礼俗“下放”至平民阶层;平民则抓住这一机会,通过“接受礼俗、争取命名”实现“名分升格”,双方在“礼俗互动”中形成共生博弈,推动名分体系从“贵族垄断”向“有限开放”转变。
贵族“礼俗下放”的核心,是通过“简化冠婚命名礼俗、赐予平民名号”换取平民的支持。春秋早期,郑国大夫子产在郑国推行“乡校”制度时,规定“庶人有德行者,听其冠而赐字”,将贵族“冠礼取字”的礼俗简化为“乡校冠礼”——平民在乡校中学习礼仪,表现优秀者由乡校主持简化的冠礼,并赐予“字”。如郑国平民“邓析”,因“好刑名之学”在乡校表现突出,行简化冠礼后被赐予字“子产”,成为子产改革的重要助手。这种“礼俗下放”,对贵族而言,是通过“赐予名号”将平民转化为支持者;对平民而言,是通过“接受礼俗”获得“字”这一“名分符号”,从而摆脱“纯粹劳力”的身份。
春秋中期,小宗贵族为对抗大宗,进一步将“婚礼命氏”礼俗下放,允许有功平民在婚礼时“命小氏”。如齐国小宗贵族田氏,规定“庶人有军功者,婚时赐小氏,以田为氏”,即平民在战争中立功,婚礼时可被赐予以“田”为核心的“小氏”,如平民“陈完”,因助田氏击败齐国大宗,婚礼时被赐予小氏“田”,更名为“田完”,其妻子被称为“田姬”,形成“田氏”的平民宗族雏形。这种“命小氏”的礼俗下放,对田氏而言,是通过“赐予氏号”建立以己为核心的“平民宗族联盟”,增强对抗齐国大宗的实力;对平民而言,“命小氏”意味着从“无氏平民”升格为“有氏之民”,可拥有“私田继承权”与“基层管理权”,如田完被赐予“田氏”后,获得“田百亩”,并被任命为“临淄乡正”,负责管理临淄乡的平民,实现了“名分与资源”的双重升格。
平民“名分升格”的关键,是通过“践行贵族礼俗、争取命名权”主动融入贵族主导的礼俗体系。春秋晚期,孔子周游列国时,其弟子中既有贵族子弟,也有平民子弟,平民弟子在跟随孔子学习时,会按照贵族“冠礼取字”的习俗为自己取字,如子路“名由,字子路”,颜回“名回,字子渊”,这种“仿贵族取字”的行为,虽无贵族的正式册封,却通过“践行礼俗”获得了“士人”的名分认同。孔子对此也予以认可,称“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如用之,则吾从先进”,将“践行礼乐的平民”与“贵族”同等看待。这种“通过礼俗争取名分”的方式,让平民突破了“命名依附”的局限,通过“主动仿礼”获得了更广阔的生存空间——颜回因“德行高尚”,被鲁哀公赐予“陋巷之田”,子路则因“政事才能”被卫国执政孔悝任命为“蒲邑宰”,两人的“字”成为其“士人身份”的象征,也是获得资源与权力的“资本”。
四、礼俗命名的共生内核:从“名分流动”看权力、资源与身份的再分配逻辑
西周至春秋时期,冠婚命名礼俗的互动,本质是贵族与平民围绕“权力、资源、身份”进行再分配的共生过程——贵族通过“礼俗下放”让渡部分名分与资源,换取平民的劳力与支持;平民通过“接受礼俗、争取命名”获得名分升格,实现资源与身份的提升,两者在“礼俗—命名—资源”的循环中,维系着社会结构的动态平衡。
对贵族而言,“礼俗下放”是“以名分换支持”的权力策略。西周时期,贵族垄断冠婚命名礼俗,通过“名+字+氏”的完整体系控制权力与资源;春秋时期,随着周王室衰微,大宗贵族对小宗与平民的控制力减弱,小宗贵族为争夺势力,不得不通过“简化礼俗、赐予名号”向平民让渡部分“名分资源”。如鲁国季孙氏通过“乡校冠礼”为平民赐字,虽失去了“命名垄断权”,却获得了大量平民的支持,控制了鲁国的“私田税收”;齐国田氏通过“命小氏”为平民赐氏,虽让平民形成了“田氏宗族”的附属群体,却借助这一群体击败了齐国大宗,最终“田氏代齐”,实现了权力的更迭。这种“以名分换支持”的策略,让贵族在礼俗松动的背景下,通过“命名权的部分让渡”重新整合了社会资源,巩固了自身的统治基础。
对平民而言,“争取命名”是“以劳力换名分”的生存选择。西周时期,平民的命名完全依附于贵族,“名”仅为“服役凭证”;春秋时期,平民通过“参与贵族礼俗、为贵族服劳役/兵役”,换取“字”“小氏”等名分符号,实现了从“纯粹劳力”向“有身份的民”的转变。如郑国平民邓析,通过为子产改革提供“刑名之学”的支持,获得“子产”之字,成为“郑国大夫”,从“刍牧之民”跃升为统治阶层;齐国平民田完,通过为田氏作战立功,获得“田氏”之嗣,成为“田氏宗族”的核心成员,其后代最终取代姜氏成为齐国国君。这种“以劳力换名分”的选择,让平民突破了“身份固化”的限制,通过“命名升格”获得了资源与身份的双重提升,同时也为贵族提供了稳定的劳力与统治基础,形成“平民出力、贵族放权、双方获利”的共生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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