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诗》学博士申公为例,《史记·儒林列传》记载:“申公者,鲁人也。高祖过鲁,申公以弟子从师入见高祖于鲁南宫。吕太后时,申公游学长安,与刘郢同师。已而郢为楚王,令申公傅其太子戊。戊不好学,疾申公。及王郢卒,戊立为楚王,胥靡申公。申公耻之,归鲁,退居家教,终身不出门,复谢绝宾客,独王命召之乃往。弟子自远方至受业者百余人。”申公在汉初先为楚王太子傅,后因“太子戊不好学”而“归鲁居家教”,弟子达百余人,其教学内容严格限定为《诗经》鲁派阐释,“弟子为博士者十余人:孔安国至临淮太守,周霸至胶西内史,夏宽至城阳内史,砀鲁赐至东海太守,兰陵缪生至长沙内史,徐偃为胶西中尉,邹人阙门庆忌为胶东内史。其治官民皆有廉节,称其好学。”申公的弟子多成为地方官吏,且“治官民有廉节”,可见博士授徒已开始与“人才培养”结合,但这种“授徒”仍为“私授”:弟子无“官方身份”,博士无“固定教学场所”,更无“朝廷统一的考核晋升规矩”,本质是“儒学在民间的缓慢复苏”,但为后来太学的“分科教学”积累了经验。
汉初博士官制的关键变化,在于“儒学与政治的逐步结合”,为“教育化转型”创造了条件。吕后时期,博士仍以“黄老学者”为主,如博士田叔“学黄老术于乐巨公所”(《史记·田叔列传》),可见黄老之学仍占主导;但到汉文帝、汉景帝时期,儒学学者在朝廷中的影响力逐步提升,如贾谊向汉文帝上《治安策》,主张“兴礼乐、改制度”,虽未被完全采纳,但“诸律令所更定,及列侯就国,其说皆自贾生发之”(《史记·屈原贾生列传》);汉景帝时,窦婴、田蚡“皆好儒术”(《史记·魏齐武安侯列传》),为汉武帝时期的“独尊儒术”埋下伏笔。此时的博士官制,已具备三大“教育化转型”条件:一是“专经博士”的设置,为太学“分科教学”提供了学科基础;二是“博士授徒”的传统,为太学“规模化招生”积累了教学经验;三是“儒学的政治需求”,汉武帝即位后,“汉兴已六十余载,天下艾安,荐绅之属皆望天子封禅改正度也”(《史记·封禅书》),急需“通晓经义、能推行礼乐制度”的人才,为“教育服务治国”提供了政治动力。
三、汉武帝时期:太学的“确立期”——公孙弘与《请为博士置弟子员疏》
真正推动博士官制向太学转型的,是汉武帝时期的丞相公孙弘与董仲舒的“天人三策”,二者共同构建了“教育服务于思想统一与治国需求”的制度框架。
建元元年(前140年),汉武帝即位之初,诏“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董仲舒以“贤良”身份应诏,上“天人三策”,系统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化政策,其中关于教育的建议直指汉初教育的弊端:“夫不素养士而欲求贤,譬犹不琢玉而求文采也。故养士之大者,莫大乎太学;太学者,贤士之所关也,教化之本原也。今以一郡一国之众,对无应书者,是王道往往而绝也。臣愿陛下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数考问以尽其材,则英俊宜可得矣。”(《汉书·董仲舒传》)董仲舒的核心逻辑是:“王道推行”需要“贤士”,“贤士培养”需要“太学”,太学是“教化之本原”——这一建议将“教育”与“王道”直接绑定,主张通过“官方办学”培养“通晓经义的贤士”,解决汉初“郡国无应书之士”(地方缺乏人才)的问题,为太学的建立提供了“政治合法性”。
但董仲舒的建议并未立即落地,直到元朔五年(前124年),丞相公孙弘根据董仲舒的思路,结合当时的政治实际,向汉武帝上奏《请为博士置弟子员疏》,系统提出太学制度的框架,这篇奏疏被视为“汉代太学建立的纲领性文件”。公孙弘的奏疏之所以能被采纳,关键在于其兼顾了“思想统一”与“人才实用”:一方面,太学以“五经”为教学内容,可推动“独尊儒术”的政策落地;另一方面,太学弟子通过考核后可直接入仕,为朝廷输送“通经致用”的官吏,解决“人才短缺”的问题。
奏疏的核心内容可分为三部分,每一部分都对应“规矩构建”的关键环节:
1. 设博士弟子员:确立“官办教育”的生源基础
公孙弘提出:“为博士官置弟子五十人,复其身。”即给每位博士配备弟子,总计五十人,弟子享有“复其身”(免除徭役)的待遇。这一规定看似简单,却标志着“博士授徒”从“私授”转为“官授”的根本性变化:此前的博士弟子是“私人门徒”,无官方身份;现在的“博士弟子员”是“朝廷认可的学生”,有固定名额(五十人)、固定待遇(免徭役),太学由此具备了“官方教育机构”的核心要素——固定生源。“复其身”的待遇极具吸引力,汉代成年男子需每年服徭役一个月,一生服兵役两年,免除徭役意味着弟子可专心求学,无需为徭役所累,这一政策极大提升了太学的吸引力,为后续规模扩张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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