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万历四十三年,正月初一。
汉中府没有响起往年那种震耳欲聋、满地碎红的鞭炮声。
取而代之的,是工业特区钟楼上那座刚调试好的巨大自鸣钟,敲响了八下悠扬浑厚的钟声。
“当——当——”
钟声穿透清晨的薄雾,掠过汉水,惊起了滩涂上的几只白鹭。
王府正殿,地龙烧得滚热。
朱至澍端坐在铺着明黄坐褥的黄花梨大椅上,手里盘着两颗不知从哪弄来的精钢滚珠,发出咔哒咔哒的脆响。
他今日穿了一身崭新的亲王常服,团龙补子金光闪闪,但脚下却蹬着一双看起来有些不伦不类的厚底牛皮靴——那是军工厂刚研发出来的防刺战术靴。
“宣,石砫宣抚司使者觐见——”
随着唱礼太监尖细的嗓音,一个身材魁梧、面容黝黑的青年武将大步流星地走了进来。
他没穿官服,而是披着一身半旧的铁甲,行走间甲片摩擦,带着一股子硝烟味。
“末将马祥麟,叩见蜀王殿下!叩见信王殿下!”
青年单膝跪地,行的是军礼。
朱至澍眼前一亮,马祥麟,秦良玉的独子,未来的小马超。
这可是员猛将,历史上这只眼睛后来被清军射瞎了都没退半步。
“祥麟兄,快起。”朱至澍虚抬右手,语气亲切得像是在招呼邻居大哥,“秦帅身体可好?”
“家母安好。”马祥麟站起身,从身后随从手中接过一个红漆托盘,神色肃穆。
“临行前,家母听闻殿下在汉中练兵备战,特意亲手缝制了一件战袍,命末将呈送殿下。”
托盘红布揭开,是一件纯白色的战袍,并非丝绸,而是用石砫特产的桐花布细细纳成,针脚密实得像是铁甲的纹路。
领口处,绣着四个如铁钩银划般的黑字:**保境安民**。
朱由检在一旁看得有些发愣。
他见惯了宫里那些镶金嵌玉、极尽奢华的礼品,这件粗布袍子实在显得寒酸。
但朱至澍却猛地站起身,快步走下台阶,双手郑重地接过托盘。
“这礼,重了。”朱至澍手指抚过那密密麻麻的针脚,仿佛能感受到那位女将军在灯下穿针引线的专注与决心。
“回去告诉秦帅,这袍子,本王会穿。只要本王在,这保境安民四个字,就倒不了。”
马祥麟眼中闪过一丝激动的光芒。
他来之前,母亲曾说这位蜀王深不可测,如今看来,更是义薄云天。
送走马祥麟后,大殿的气氛变得微妙起来。
下一个进来的,是个高鼻深目、卷发碧眼的异类。
他穿着一身不伦不类的儒服,胸前却挂着一个银色的十字架,手里捧着几本厚厚的羊皮书。
耶酥会传教士,金尼阁。
“愿主保佑您,尊贵的殿下。”金尼阁操着一口带着浓重山西口音的官话,行了一个蹩脚的作揖礼。
“昨夜的神迹……哦,我是说那些光与火的舞蹈,简直是上帝的恩赐。”
金尼阁昨晚在客栈几乎跪了一夜。
他本以为那是神罚,后来才知道那是化学。
这让他对这位传说中的格物亲王产生了近乎狂热的好奇。
“那是镁粉和锶盐,神父。”朱至澍坐回椅子上,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不是上帝的恩赐,是化学方程式的胜利。”
金尼阁愣了一下,随即眼中爆发出精光:“殿下!您果然通晓万物的真理!我此番前来,是想请求在汉中建立一座教堂,传播主的福音。我相信,您掌握的这些知识,正是主借您之手,向东方展示的荣光!”
旁边的朱由检眉头紧锁。
在受儒家教育长大的他看来,这红毛鬼子满口怪力乱神,简直是大逆不道。
“建教堂?”朱至澍手指轻轻敲击着扶手,发出有节奏的笃笃声。
“是的!只要您允许,我们可以带来西方的历法、自鸣钟、甚至是红夷大炮的铸造图纸!”金尼阁急切地抛出诱饵。
在这个时代,传教士往往也是顶级科学家。
“图纸我有,比你们的更好。”朱至澍淡淡地打断了他,“历法我也有,我也能修。至于上帝……”
他身体微微前倾,那双深邃的眸子死死盯着金尼阁,仿佛能看穿这个传教士的灵魂。
“金神父,我们可以做个交易。”
“交易?”
“我允许你在汉中传教,甚至可以拨给你一块地皮建教堂。”朱至澍伸出一根手指,“但有三个条件。”
金尼阁大喜过望:“您请说!”
“第一,”朱至澍的声音冷硬如铁,“上帝的归上帝,大明的归大明。你的教堂,只能管灵魂的事。世俗的法律、税收、审判,教会不得插手半分。若有教民犯法,与庶民同罪,教堂不得庇护。”
金尼阁脸色一变,这直接斩断了教会干预世俗权力的可能。
“第二,”朱至澍伸出第二根手指,“我要你带来的那七千部书。不仅要书,我还要你组织人手,把其中的数学、几何、物理、机械类书籍,全部翻译成汉文。我会成立一个泰西编译局,你任局长,俸禄按从四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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